钱钟书对鲁迅和胡适婚姻的评判
在林建刚先生的共识网博客上读到这样一句话:“其实,在婚姻问题上,受其父钱基博影响,钱钟书所奉行的价值准则,与高梦旦等老辈文人相似。他对胡适不背弃旧婚姻的所作所为,非常钦佩。这或许是钱钟书对胡适评价高的一个原因。” 以及 “在评价一个人时,钱钟书是很看重个人私生活的。钱钟书对鲁迅有看法,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鲁迅的婚姻。 ”
我很希望,这些都是博主的揣测,因为他毕竟用了“或许” 这样一个显示谨慎的词。但是,假如真按作者的描述,钱钟书是这样一个以对待封建婚姻的态度来评判人物的人,那么,我只能说,这是个让人啼笑皆非的“钱钟书”。
婚姻是个非常私人的事情,冷暖自知。鲁迅在和许广平结合之前曾经经历了不少内心的考验,和朱安的婚姻已经到了“在冬天,也不穿棉裤”来抑制性欲的地步(郁达夫《回忆鲁迅》),即使我们不必为尊者讳,即使我们承认鲁迅做事并非尽善尽美,也不能否认,鲁迅的婚姻是一个苦涩的悲剧,这个悲剧和时代息息相关,而他为了摆脱这出悲剧也付出了内心的代价和挣扎。如同研究者乔丽华指出:“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
显然,因为代际交替,时代的进步----这个进步本身就是由包括鲁迅(1881年生)在内的人去推动的---到了钱钟书(1910年生)这代人,才幸运地有可能免于包办婚姻,可以和自己真正志趣相投的人相守一生,才可能如愿以偿娶到“最才的女”。而这样一个幸运儿,却去贬斥鲁迅的道德。无法想象,这样的卫道士心态,来自于号称对于人性有那么深刻洞见的钱钟书。
再来看胡适的婚姻。固然,唐德刚可以认为江冬秀是有“福”的,然而,江冬秀的“福” 却并不是胡适的“福”。夏志清在《 <胡适杂忆 >序》一文中指出,胡适和江冬秀“二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 “胡适的学问,思想她是无能力欣赏的。” 不仅如此,因为江冬秀缺少现代育儿知识, 导致胡的长女夭折,儿子体弱。因为江冬秀在纽约终日打麻将,而胡适“事事迁就”, 导致“即使有早年的壮志雄图,也消磨殆尽了。” 夏志清是公允的:“胡适待他的老伴是够好的了,但胡太太长年打牌,我总觉得对不起他。”在胡颂平编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中,记载了胡适1961年对一位女士徐秋皎说的话:“娶太太,一定要受过高等教育的;受了高等教育的太太,就是别的方面有欠缺,但对子女一定会好好管教的。”毫无疑问,这段话的意涵和其间的苦涩,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在婚姻上,胡适固然可以被看做圣人,然而,即便成了道德完人,还是有美国韦莲司,中国陈衡哲这样的“女友”们。他骗过江冬秀,用陈衡哲的英文名字Sophia 命名自己的女儿。按今天的语言和标准,说胡适和“红颜知己”“精神出轨”,是断断跑不掉的。不知道这些算不算一种“背弃”,也无从得知钱钟书将何以为胡适辩护。其实, 胡适恰恰也不需要他人“为尊者讳”,因为这些正是非常正常的,道德责任和凡人个人内心之间的天人交战。只是这些恐怕是婚姻刚好极为美满,人生阅历其实非常简单的钱钟书无法理解而已。就一般“两足无毛”的人性的常识而言,假设和胡适同样的婚姻发生在钱钟书的身上,同样的故事则难保不会也发生在他的身上。
至于胡适宁愿精神出轨,也不解除婚约的动机,夏志清说,“胡适既无意反背母亲的意志,他决不肯毁除婚约,让老人家伤心的。” 也就是说,胡适维持形式上的婚姻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孝道,再加上几乎可以看做把婚姻当慈善来经营的责任感。江冬秀的“福”,无非来源于这两者,特别是胡适对自己母亲的旧式的,几乎可称为愚孝的孝道,而非丈夫发自内心的爱和自己的魅力。这和鲁迅的困境非常相似,但因为两者个性不同,处理得并不一样 (对于鲁来说,love 没有就没有,不会强行make love;对于胡来说,没有love 可以make it)。一定要给这样的婚姻悲剧加上道德的光环,对事实上的受害者加以“钦佩”,其荒谬和表彰节妇并无二致,和吹捧“嫁给大山的女人”有何区别。
难以置信,这样的腐朽价值观会来自一个被广泛认为是洞察一切的现代智者。一旦脱离了书本,经典,引证,进入到真实的生活,他的认识竟会如此低级。
其实,钱钟书是“理”多于“情”的学者。张隆溪教授在The Tao and the Logos (《道与逻各斯》) 一书中,提到钱钟书对李商隐名诗“锦瑟”的解读。和部分诗评家和绝大多数一般人认为 “锦瑟”是悼亡怀旧诗相比,钱钟书在《谈艺录》中认为“锦瑟”就是诗歌本身,“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二句,说的是创作方法,“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表达的诗人自身的风格,“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是对时光流逝的感怀。按这种解释,“锦瑟”一诗成了一首关于诗的诗,或者高度艺术化的创作谈。对“锦瑟”的解读从来众说纷纭,但作为读者---李商隐,钱钟书,以及张隆溪的读者,我却不得不说,个人实在觉得,这首诗是关于情感的,把它说成是创作谈和诗化的文艺理论,对我来说,实在大煞风景。另外,张隆溪为了认同钱钟书的解释,把“此情可待成追忆”中“情”这个至关重要的词在英文中翻译成“mood”(情绪), 而非在古代汉语中更有可能指涉男女之情的“情”--“emotion/feeling”, 例如“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多情总被无情恼”,“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这个翻译是大可商榷的,如果不对其多义性进行注释的话,我觉得对依赖英译的西方读者是不大诚实的。美国的权威中国先秦哲学研究专家和翻译者Philip J.Ivanhoe 和Bryan W.Van Norden 在翻译《荀子》的过程中多次对“情”的英译在脚注中进行讨论。他们的共识是,“情”在不同语境中可以理解和翻译成feeling/emotion/disposition/desire 。但他们从来没有认为“情”是mood (情绪)。
可以大致把钱钟书的著作分成三类:比较文学和文艺理论专著,如《谈艺录》,《管锥编》,这部分著作的价值我觉得是比较高的,即使作为汉学考据方法在二十世纪中国的绝唱;小说《围城》,相比左翼文学来说,当然是别开生面,也幽默,但是我觉得这是一部灰暗的小说,没有什么精神高度,小说里一个让人怜悯和思考的像样的人物都没有,这和卡夫卡,加谬不同;散文集,我想,散文是最能直接表达作者本人的情感,价值观的文体。可惜的是,钱钟书虽有散文集,但恐怕钱粉都说不出他的哪一篇散文让人感到美,善,和智,予人享受和冲击,可以称得上中国散文经典名篇。读他的散文,看到的仍然是英国某某某说,法国某某某说,意大利某某某说。人生的感悟不是没有,但是为什么非要得到西方文化名人的加持才能说出口。不提欧洲的先贤大哲,鲁迅,周作人,朱自清,冰心...不也把情感表述得足够好吗?
我倒宁愿相信,钱钟书认同胡适,主要是因为二者既广博又精细的治学路数和温和理智的气质比较接近,宁愿钱钟书没有去议论过别人的私生活。
完成了自己的小文,读到李劼先生的博客里关于钱钟书的一段话。我不是完全赞成他的观点,因为觉得还是失之偏颇,用词也过于刻薄:我不觉得《管锥编》总体“丑陋”“阴森”,也不期待钱钟书“拍案而起”(如此,他就不是“默存”了)。但对作为学者(而非流行音乐天王和大众偶像)的钱钟书的理性质疑,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批评精神(中国人造神来拜的文化太强大了,以至当今偶像泛滥,粉丝成灾),所以特地引在这里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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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钱钟书的渊博像驯顺了的家禽。《管锥编》的丑陋,不在于野心勃勃,而在于屏息敛声。同样的旁证博引,钱钟书既没有博尔赫斯的思想性和想像力,又没有乔伊斯式的天马行空。就算是家禽都没有鸭子的欢快只有鸡的自得。论权变为权所囿,论设敌又不敢为敌立言(参见笔者新浪博客上的《博客清淡、与众闲聊》之三之四)。同样的避谈政治,在博尔赫斯世界里是因为政治显得太过渺小,但在钱钟书的著述里,政治却巨大得有如无形的重压,令人窒息。因此,钱氏会将韩非子的权术视作察兵之微,将西方的人权理念等于同韩非子鄙视的竞于道德。阴森可怖。
《管锥编》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对称在小聪明的洋洋自得上。渊博,在钱氏笔下,有如财富被一再炫耀。在渊博之上高高飘扬的是记忆的旗帜,而不是思想的飞翔或者审美的高远。这种自恋的可怜在于,既不敢挑战权力,也不敢叫板孔儒话语;尽管钱氏心底里既不服权势的重压,也不以儒家为然。心高气傲,原本要有灵性的修为和深厚的善根做底蕴,方才因孤寒而凄美,因悲悯而致远。然于御译之外偷偷自得其乐的钱氏著述,却宁可苟活于鸡笼也不愿拍案而起于山林,终成中国文化圈养史上的一例经典。喜儿被黄世仁强奸固然很不幸,但让黄世仁正式收房做了小妾却更不幸。(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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