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李泽厚论道德和道德的起源
李泽厚对“道德”的定义是“道德是个体对社会人际(某群体如家庭,宗族,民族,国家,党派,阶级等)关系在行为上的规范和承诺。”他认为,道德是理性对感性的支配,而从这一定义看,还应该指群体对个体的支配。这样看来,他似乎是说,社会本身是需要理性加以维持,而个体天生是偏向情感的。前者对后者的规范,就是道德,我想,古语“发乎情,止乎礼”描述的就是这种状态。“礼”就是道德的外化和具体化。
我觉得,李泽厚把道德看成只存在于个人相对群体的关系之中,似乎是不充分的,因为有关道德的纠葛,常常也存在于两个个体之间。例如,两个朋友之间有过一场密谈,结果A的话被B揭发给了“组织”,这种情形下就出现了三方:A,B,和“组织”。在第一个层面的道德上,B 出卖了朋友,违反了朋友之间相互保密的不成文规范,但在另一个层面上,B 认为自己既然是组织的人,受组织支配,向组织汇报也是符合社会和政治的道德规范的。那么,B 是道德还是不道德呢? 其实答案显而易见,绝大部分人,会认为B 是不道德的,因为私人之间的承诺和背叛,事实上终究是高于个体对群体的道德的。即使在美国,这种两难也存在。比如,我以前参加一个处罚作弊学生的委员会。按学校规定,一个学生看见另一个有作弊嫌疑,有举报的义务。有一次,真的有一个学生揭发了另一个学生,这也涉及了三方: 个体学生A,个体学生B, 校方。按说,告密者的行为符合小群体规定甚至要求的道德和理性,但我发现,参与审理的其他教授和学生,不论最终如何处理作弊学生,对于揭发的那个学生,都有一些不齿,但又不能明言,因为他的行为是学校规定的。这说明,在个人的基本道德层面,对告密仍然是不接受的。
李泽厚接下来又提到了另一个命题:道德并非幸福。的确,道德既然是一种规范性质的律令,他的设定并不考虑个人的幸福感。这个命题本身是康德提出来的,并非李泽厚原创,倒提醒我, 回想中国传统文化中,虽然的确如李泽厚所言,是一种“乐感文化”,不象西方文化那样充满甚至追求心灵的痛苦,但似乎也不存在“幸福”这个概念。当然,快乐和幸福这两个中文词语的内涵也很难定义和区分,似乎很难想起哪个古典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给人一种“幸福”的感觉。 就个人的理解,水浒里的好汉是比较快乐的,但他们是否幸福,就不太好说。这是否意味着,幸福暗含和家庭有关的意味? 水浒里一帮老爷们儿,要说他们因彼此而感到幸福,简直不免要让现代读者想歪了。康德认为,幸福是感性的,道德是理性的,属于不同范畴。这也可以解释中国古代经常夸大提倡的贞洁这类道德,守节是社会规范和期望,但个人是否幸福是不予考虑的。
李泽厚追问:这个理性的道德,高悬在人们头顶的规范,它又是从何而来呢? 为什么它有权要求人们服从呢? 他首先提出“宗教性道德”这个概念,指那些被绝对化的,教条化的道德,比如中国儒家规定的孝道。这种道德往往配以各种仪式,让人沉浸其中,如痴如罪而且感到快乐。
我觉得,在当代,这种宗教性道德的一个显著表现就是毛泽东时代的“忠”,它也配以各种仪式,其威力其实比二十四孝不知大了多少倍。当然,毛泽东本人虽然提倡对他有利的个人崇拜,但对过于仪式化,庸俗化的崇拜方式是反对的,但问题是,即使他个人偶有反对, 也很难禁止。可能这只能解释为民间几千年巫术文化的强大。
那么,李泽厚又再追问,“宗教性道德”又来源于何处?这里要注意的是,李泽厚不是基督徒, 他不可能从基督教意义上讨论道德的起源。我想说,他的思想似乎是马克思主义的变种加上儒学的变种再加上一些启蒙主义理性。他的回答是: “宗教性道德”并不神秘,其实就起源于一般的“社会性道德”,是某些社会性道德的提升和绝对化。这我倒是很赞同:忠就是孝的提升,最后都提升到了天理,即宇宙论的层面。
李泽厚认为,中国文化的特点,确切地说,儒家文化的特点,就是宗教性道德和社会性道德的混同。这样一来,中国传统士人,不需要向外寻找超越性的神性,更注重现实世界的生活,情感和心境。似乎在另一处地方,他提到中国的古诗中有大量永叹生死的内容,就是因为中国人的人生体验只在生和死两点之间。他指出,把信仰,情感,和理性三者全部混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也是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原因。
不过,我倒想到了一个在网上看到的故事。知青们为了理想中的“集体”的利益,在洪水中献出了生命,但在身体被洪水卷走的那一刹那,喊出来却是“妈妈”!我想,这就是基本人情的回归和对伪崇高的宗教性道德的一种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