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谈谈五种不同的爱
曾在去年的情人节发过一篇博客,我说:把Valentine's Day 翻译为"情人节"不妥,因为它把这个节日的范围缩小到仅男女情人之间的节日,把重要的亲情和友情都排除在外了。我们只要到Hallmark 这样的贺卡礼品店去看看就知道,现代的Valentine's Day 包括了各种各样的爱,这个节日应该译为“爱心节”才对。
今年的情人节,我已经在纷飞的大雪中提前过了,也正巧在节前读完了弗洛姆的《爱的艺术》。我想,与其晒玫瑰美酒烛光,不如写一篇读书总结和感想,不跟风,但也应个景。
埃里希·弗洛姆 (Erich Fromm,1900-1980)是德国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分析家和哲学家。这部书出版于1956年,被译成32种文字,持久畅销。《爱的艺术》一书的主要论点是,“爱”是一门艺术,是可以学会、培养的。他反对“爱情仅是一种奇妙、神秘、不能解释的现象”这样的说法。
乍一看,弗洛姆是在把爱情理性化,排除了爱情的感性一面,甚至排除了“化学反应”的因素。但继续读下去,我发现他说的“爱”并不是指所谓的“爱上”或“坠入情网”(falling in love)。后者确实是神秘而难以解释的情感,但弗洛姆对爱的定义要广泛得多。
弗洛姆所指的爱有五种:(1) 母爱/父爱; (2)性爱/情爱; (3)博爱; (4)自爱; (5) 对神的爱,并阐述了这五类爱在现代社会里的淡化和瓦解。
弗洛姆在谈到母爱时说,婴儿和幼小孩童所接受的母爱是一种消极的爱,因为他们只需依赖自己的弱小无助就可以得到母爱,而不用通过任何努力。这种天真的孩童式的爱遵循这样的规则:“我爱,因为我被人爱。我被人爱,是因为我的需要。”
但孩子渐渐长大,他慢慢学会给予爱,即使是五岁小孩,也懂得向父母或小朋友“示爱”,以赢得他们的欢心。
所以,对一个心智成熟的人来说,他的规则应是:“我被他人爱,因为我爱他人。我需要你,是因为我爱你。”
爱和被爱的区别,就是“给”和“得”的区别。在生活中我们会遇上只得不给,或多得少给的人,这是一种最大的不成熟,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自私,也可以说他根本没长大,他的内心深处还是一个婴儿。
至于情爱,弗洛姆说,情爱的目的是达到两人的结合,但这种结合远远不止生理上的需求。性爱会给人带来两人结合的霎那间的感觉,但如果不同时带有博爱性质的爱情,这种暂时的结合过后只会产生强烈的陌生感、羞愧感和幻灭感。这是很多有过“一夜情”的男女所经历过的感觉。
情爱虽然有独占的性质,但它实际上是通过爱一个人,去爱人类,爱一切生命,这就是由情爱延伸出来的博爱。一对男女,如果只爱对方,而不对周围其他人作出相应的爱的付出,就等于是“共同自私的两个人”。
弗洛姆认为,今天有很多人对“爱” 有一种幻想,好像“爱”仅仅是一种“坠入”。要取得真正的爱情和亲密关系, 仅仅凭这种坠入情网时的情感是不够的,因为它迟早会消失。人们需要的是长期的愿望和意志,要坚定地、努力地去“给予”对方。这条理论可以用婚姻和家庭来说明。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是一种能力,一种艺术,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任务。
他说,我们不能真正爱一个人,除非我们对全人类有一种博爱,这包括爱自己 -- 自爱也是爱的一种。
《爱的艺术》最后一章是“爱的实践”。他在开头部分写道:“很多读者想在这里得到一份教材 …… 怀着这种期待的读者,恐怕读后会大失所望。”
我想他的意思是:爱,无论是哪一类,都是一种个人化的学习和实践过程。弗洛姆《爱的艺术》一书告诉我们:多多思考怎样去爱,而不要太多地关注怎样被爱。爱是积极的,是一种“给予”,一种博大的情怀,也是我们作为人类的生存需要和重要生命体验。
在这个“爱心节”,我们不妨跳出“情人”的框框,向周围所有的亲人朋友展示一下我们的爱吧。
Happy Valentine's 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