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死之在
在海德格尔的理论体系中,趋死之在是一种存在形式。具体说来,趋死之在不是一种指向生理死亡的趋势,而是一种在世上走一遭的过程。存在就是时间,而时间是有限的,到死为止。在有限的时间里,如果想理解什么是本真的在,我们就必须不断把生命投射到死亡的地平线上。在这一过程中,某种先见之明引导在世之在趋向获得本真的见解。
趋死之在,在德文里是 Sein-zum-Tode,在英文里是 being-towards-death。在我看来,还有一种在,与海德格尔的趋死之在类似,也是由死提供参照的存在形式。我本意称之为“临终之在”,不过,既然是狗尾续貂,不妨续得彻底一点,在遣词上也与海德格尔保持一致,我姑且称之为“濒死之在”,在德文里应该是 Sein-in-der-Nähe-von-Tode,在英文里应该是 being-near-death。
何谓濒死之在?这一概念不能加以定义,也不能通过演绎推理推出,只能用释义的方法,剥茧抽丝,逐步接近其真义。 如果说趋死之在是一个过程的话,那么,濒死之在就是一个区间。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人不行了,自己是有直觉的。概言之,当一个人清楚地感知自己不行了,他就进入了濒死之在。当然,现代医学还可以提供一组参数以资借鉴。 尽管如此,关于这个区间,泛泛而论似乎容易,具体操作却极端困难。
有一个英国哲学家叫怀特海 (Alfred North Whitehead 1861/02/15 - 1947/12/30),见右图,数学家出身,与海德格尔同时代,与罗素合写了《大数学原理》。他把数学里的连续统①概念改造成一个哲学概念,叫扩展的连续统(extensive continuum)。据此,时间和空间,主体和客体,身与心,都是连续统,而且这个连续统还处于扩展与流变的过程中,它们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分界线。据此,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任何二元论的观点都站不住脚。
海德格尔未必读过怀特海,不过,他应该接纳扩展的连续统这一概念,因为他的主要概念都拒绝被定义,只能通过释义,逐渐去除遮蔽,从而显现其无遮蔽状态。只能释义,不能定义,自然也就不能量化。在世人生何时开始,何时完结,何时在多大程度上显现为他我,何时在多大程度上显现本真情态,趋死之在从哪一点开始,在哪一点完成,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没有绝对的分界点或分界线。因此,海德格尔应该同意把在世人生看作扩展的连续统。
现代人深陷的许多无解的争论和困惑,如,死的定义,堕胎问题,安乐死问题,等等,都与在世人生是一个扩展的连续统这一性质有关。人类对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对死的定义也在不断变化,从呼吸停止,到心跳停止,再到大脑活动停止。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定义,如生命停止等,然而,它们不是陷入循环定义,就是面对更大的挑战 - 如何定义生命。现有的死亡定义正面临新的挑战,随着人类认知的发展,进一步修改死亡定义是不可避免的。
再如,在堕胎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女权主义者有一个口号,我的身体,我的权力。其内在逻辑是,我对自己的身体有支配权,胚胎在我体内,因此,我有权堕胎。反堕胎者的口号是,堕胎是谋杀。其内在逻辑是,胚胎是生命,因此,你无权堕胎。
乍一听,都有理,然而,任何一方都走不远。往前稍走几步,女权主义的口号就将陷入如下困境,如果你对自己的身体有绝对支配权,那么自残自杀都应该被允许,许多国家都要修改法律,允许自杀和安乐死。反堕胎者的口号就会成为喜剧艺人乔治.卡林(George Carlin 1937/05/12–2008/06/22)的笑料,怀孕失败等同于过失杀人,克林顿与鲁文斯基的勾当属于大规模杀人。因而,性交之前有必要申请签证,性交的过程中警察有必要巡逻。
问题的关键是,胚胎何时形成,何时发育成人,而人何时成为非人,人们无法确定那个点。 人类面对这样一个困局,在世人生是一个扩展的连续统,何时入世,何时出世,那个绝对的分界点不存在,然而,人类却需要“那个点”,因而试图不断逼近它。濒死之在这个概念尤其需要这样一个点。
其实,在人类文明早期,濒死之在这一概念并不复杂。在胶东地区,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种暴露在外的坟墓。它们多用砖石垒砌而成,墓壁由底渐渐向上收小,做成一个圆圆的穹隆顶,人称“丘子坟”,“鍪子坟”,见下图。据考证,丘子坟这一丧葬习俗是宋元时期由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带到胶东的,再早可以追踪到鲜卑人。
这一习俗的大概内容是,60年为一个甲子,老人年届花甲,不死也要离家住进坟墓。子女如无孝心,当场封口,如有孝心,可送饭食百日,以后任由老人饿死墓中。在中原人听起来,不仅是匪夷所思,简直是灭绝人伦,不孝倒也罢了,何至于活埋父母?
类似的习俗也散见于世界各游牧民族文化圏,亚非南北美大洋洲都有。南亚的印度有弃老国传说,东亚的中国,朝鲜,日本都有类似习俗。具体说来,山西有生藏,见下图。生藏的坟墓形制与胶东的丘子坟相似。据此,有学者推断,它们与胶东的丘子坟有关联,可能是山西移民把这一习俗带到胶东。在我看来,这种可能性存在,但只是多种可能性之一。
鄂西的汉江两岸有自死窑,寄死窟,老人洞,见下图。2000年以来,在中国川、陕、鄂、豫交界的汉水流域中游及其支流发现了大批古代“寄死窑”,据考证为专供60岁以上的老人自我死亡时使用。
朝鲜有高丽葬,高丽冢,见下图。在高丽时代(公元918~1392年),老人年过花甲就要由子女背上高山,等老人自生自灭之后埋葬。1963年,韩国有一部由金绮泳导演的电影,名字叫《高丽葬》,描述的就是这种习俗。
日本有姨捨山,姥捨月,见下图。老人到了70岁就要由家人背到深山野嶺等死。1956年,日本作家深沢七郎发表短篇小說《楢山節考》,讲述的就是日本历史上的这种弃老习俗。该小說曾被两度拍成电影,由今村昌平导演的1983版还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
影片中,阿玲婆是主动要求上山的,孝子辰平把她背上山送到位,她象得道高僧一样,有尊严地死去。同一天,另一个不愿上山的老人则被不孝子用网绳捆住,强行背上山,尚未到位,就在与儿子的撕扯当中滾下百丈陡崖。两种死法都给人以巨大的心灵震撼。感谢日本的电影工作者把人类早期的野蛮习俗真实地再现出来。
辰平最后那句,“妈,下雪啦,上山的日子下雪,运气真不差!” ,用日语说出来,合辙压韵,象吟诗一般,令人百感交集。《楢山節考》中的節字,在日语里,是歌谣,民谣的意思,片名的英语翻译保留了这一意思,The Ballad of Narayama。用优美的语言形式,表现野蛮的人类习俗,颇有两极相通的意味,大俗与大雅相通,最野蛮的与最文明的也相通。
弃老习俗不人道,更与中原汉人的孝道格格不入,可它在历史上毕竟存在过。黑格尔认为,存在的必定有其理由,符合理性发展的某个阶段②。游牧民族的价值观是由他们所处的恶劣的生存环境所决定的。对于一个部落来说,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 能给部落带来更多生存资源的是健壮者; 在战争的环境下,能为部落打仗的是健壮者; 从繁衍生息看,能让部落兴旺不灭的还是健壮者。因此,最好的食物留给能出外打猎干活的健壮者就不奇怪了。
反过来说,当生存资料仅够部分人生存下去的时候,如果部落要繁衍下去,生存资源就必须让健壮者占有。在漠北的游牧部落里,如同在动物世界里一样,这一切显得如此合情合理。中原人的孝道,在他们听来,属于无病呻吟,西方人的残疾人优先,在他们看来,透着虚情伪善。
在靠体力获取生存资料的游牧部落里,年过花甲,基本上就成了生存资源的纯消耗者,赶上部落杀伐,他们不仅不能征战,而且还成为部落转移的累赘。部落要生存繁衍,抛弃老弱病残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亊。类似的亊情,迁徙的非洲角马干过,长征的工农红军也干过,而且还给被弃者留下手榴弹。
我们可以放心地说,贵健壮的习俗在历史上有过合乎理性的阶段。如今蒙族民歌里仍能听到贵健壮的余音,拉苏荣有一首歌唱道,“年轻漂亮的前面坐,年迈体弱的后面等”。虽然歌里唱的是个体的求偶,但食色性也,群体的求生更是如此。
两千多年过去了,文明发展了,生存资源丰富了,如果说贵健壮的旧俗不人道的话,那末,弃老的习俗则可以说是残无人道。然而,静下心来细想,亊情的本质没有改变。在伦理学领域里,这应该属于功利主义,即以较少的个体痛苦获取较大的群体快乐。
电影《上甘岭》里,师长给坚守坑道的张忠发送去两个苹果。张忠发提议把苹果分给重伤员,但重伤员说,这两个苹果还是留给能打仗的同志们吧,坚持斗争还要靠他们。我们躺在这里什么都不能干,已经对不起党了。重伤员的话折射的就是贵健壮,换成海德格尔的语言,本真的趋死之在使重伤员从非本真的日常伦理价值中暂时解脱出来,直奔问题的实质。
在全球一体化的当今,作为一个放大了的部落,地球村显然需要繁衍生息。有人甚至开始考虑,在地球毁灭之前,往其它星球上移民。作为一种价值观,贵健壮虽然不人道,但仍有其合理成份。人类今天挑选宇航员的标准,就是末日来临之前移民火星的标准。
进入现代,人类不再象秦皇汉武那样迷信长生不老了,然而却陷入了另一个迷信: 不惜代价尽量延长生命。医学的发展,新药的研发,主要目的就是延长生命。大多数文明都不再为基本生存资源操心了,然而却开始为医疗资源而忧虑,而且,文明发展程度越高,对医疗资源的消耗与忧虑就越大。
1912年,美国总统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1858/10/27 - 1919/01/06)那时就想改革医疗保险政策,但因为耗资巨大影响面广而搁浅。美国的医疗改革可谓命运多舛,直至百年之后,2013年,奥巴马提出的医改方案才获得国会通过。在此之前,美国人曾艳羡其北方邻居加拿大的全民医保,殊不知加拿大人的平均税负高达40%,这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添进了全民医保这个深洞。
在现代社会里,医疗资源属于稀缺资源,其地位近乎游牧部落的食物,或上甘岭坑道里的两个苹果。 现代人一生的医疗资源多消耗于生命的最后几年,尤其是挽救生命的最后一次努力之后。 有中国社会学学者提供如下统计数字,享受公费医疗者,临死的那三天花的医疗费是他这一辈子花的医疗费的90%。 不知这个统计数字是怎么来的,听上去有点极端,不过,意思到位,稍加抽象,可以把“临死的那三天”换成“靠生命支持系统苟活的一段时间”,或抽象程度更高的表达形式。
在没有全民医保的社会里,医疗资源多消耗于特权阶层或少数精英的生命,这里又存在一个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问题。 据统计,中国城市与农村的医疗资源分配比是126比1,一半以上农民一辈子没进过医院。中国近几年医疗费用的85%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所消耗。医疗资源分配的极端不公,直接反映出一个野蛮的现实,人的存在价值不等,如某学者的笑口,某些人的死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他们不死也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另一些人则活着如蝼蚁,死了如草芥,这是对生命尊严的亵渎。
我们不妨按游牧民族的思路,姑且称靠生命支持系统苟活的这段时间为濒死之在,那个点也许还可以往前推。从本体论意义上讲,毫无疑问,濒死之在是存在的,难以确定的是那个准确的点。在这一意义上,游牧部落的年届花甲就是人为规定的濒死之在的始点。这个点有实体意义,只是透着野蛮与残忍。然而,这个点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公平,因而,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中用。
游牧部落的人为规定是否为现代人提供了某种可资借鉴的东西? 今天的死亡定义在医学界仍有争议,但这不妨碍它作为实用标准而发挥作用,同理,濒死之在的始点尚不存在,但这不妨碍我们用类似定义死的方式,向那个点逼近。
医疗资源大量消耗于濒死之在,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看,这基本上是在做无用功;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看,这是对健壮一族的不公;从种族繁衍的角度看,这是种族自残行为;从濒死之在的角度看,这未必是他们想要的。最后一点涉及到存在的质量,生命的尊严。存在即时间,而时间是有限的,到死为止。在世人生不仅仅满足于延长存在的时间,即存在的量,还追求生命的尊严,即存在的质。对在世人生来说,质与量是相辅相成的,因此,生命的尊严也具有本体论意义。
据民间传记,某开国将军晚年遭癌症折磨,在最后的时日里经常哀求医生给自己注射麻醉剂。这一说法不见于官方史料,但我相信它是真的,并为这位将军感到悲哀。麻醉剂的另一个名字叫毒品,与烟泡有相同的功效。话剧《茶馆》里,算命先生唐铁嘴觍着脸求庞太监,您要是再赏我一烟泡,我就更有出息了。庞太监怒喝,滾一边去! 一个叱咤风云的将军临终前竟落到唐铁嘴的地步,生命的尊严何在?
我的老父亲患咽喉癌多年,后来喉管被切除,失去说话的能力。去世前一年,他已是在最后时日的质与量之间做艰难的取舍,然而,所有的人都不顾代价尽量延长他的生命。最后一次大手术前,妹妹代表病人家属与医生商讨治疗方案。老父亲不能说话,医生只与妹妹对话,完全忽略老父亲的存在。据说,当治疗方案最后确定时,老父亲愤怒地摔了手中的本子,拂袖而去。
可怜的妹妹,在世俗价值与社会舆论的裹携下,完全显现为他我,按世俗意见决定了老父亲的最后时日。可怜的老父亲清醒地知道自己的死有几个可选的方式,也知道自己想如何度过最后时日,然而,所有的人都忽略他的意见,而他还要感谢家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忽略自己濒死之在的质量,一味延长自己濒死之在的长度。
可以说,从拂袖而去的那一刻起,我的老父亲就进入了濒死之在。虽然那个绝对的分界点不好确定,但那个大概的区间还是可以划定的。现代人应该能够对濒死之在的始点做出一个足够合理的规定,或允许真我自主确定那个点。这样一来,既可以帮助健壮的相与解决资源分配的问题,又可以更多地为真我保留生命的尊严,或死的尊严。
对海德格尔来说,在世人生对死有某种期盼,这种期盼不是被动等死,而是把生命的有限性变成在世上自由行动的条件,翻译成日常话语就是,把握死的主动权。如果在世人生能把握死的主动权,那么,死的不确定性就不是普遍成立的。在本体论意义上,死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偶然性,不是必然性。因此,我拒斥死的不确定性,赞同把握死的主动权。
据说,邓颖超临终前留下遗言,若得不治之症,对其实施安乐死,把宝贵的医疗资源留给年轻人,然而,国家没有立法,没有人敢执行。时代在进步,有朝一日,我也许会有机会起草一份准遗嘱,表达以下意思: 一旦我进入濒死之在,若头脑清醒,请把运用趋死之在的最高表达形式的主动权交给我;若无意识,请及时拔管。
说白了,我想决定自己何时死,怎样死,目的是,给在者少留几许折磨,给逝者多留一份尊严。几十年前我就有以上想法,但那时自己属于健壮一族,说话不方便,如今我即将进入老弱一族,话说出来,族人仍有可能认为我不道德。
趋死之在掌握选择最高表达形式的主动权,这是不道,还是大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勇于自嘲至少也算有点幽默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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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连续统。其数学定义是,与区间(0,1)对等的集合就叫做连续统。什么叫做对等呢,就是找到一个映射,使得他们之间的元素满足一一对应。 用日常语言表达就是,一个量可以在某范围内连续取值,比如,在实数系统的任意两个数之间还有无穷多个数。
② 存在的必定有其理由。 在日常话语中,这句话经常被说成,存在即合理,并被塞进黑格尔口中,当作黑格尔的名言加以引用。其实,那是一个不准确,偏狭的翻译,尤其是,其中的理不是日常生活中的理。黑格尔在 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法哲学原理》)中的原文是:
“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其中,vernünftig 与 wirklich 是两个关键词,与哲学有关的英语词义分别如下:
vernünftig: reasonable, sensible,rational.
wirklich: real, genuine, objective, true.
这句话在哲学界俗称,doppelsatz (骈句),常见的英文翻译有:
“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Whatever is reasonable is true, and whatever is true is reasonable.”
“Everything that is reasonable must be real, and everything that is real must be reasonable.”
最后一句是波普(Karl Popper 1902/07/28 – 1994/09/17)的翻译, 字面意义是: 有理由的必定是实在的,实在的必定是有理由的。波普对骈句的理解最合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