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说报应,法治就尴尬
前天,辽宁省盘锦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申海青落马,网友们奔走相告,喜大普奔。按说,网络上这么大动静,跟盘锦副市长的级别有点不配套,因为申局长三个月前跨省抓捕周筱赟律师的壮举,让他的落马享受了超标待遇,跟傅政华、王立科的吸引眼球指数相当了。这也算仕途成功的标志吧,在位时副厅级别,落马时享受了副部级以上关注,玩完之际自己提拔了一下,哪怕栽了也得图个响声大不是。
很多网友拍手称快,刚跨省抓捕律师,报应来得快!
这话很成问题。在社会元素周期表上,正义排位很靠前,虽然正义常迟到,人们也愿痴痴等待这过了保质期的正义。对“迟到的正义”,西方律师认为“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中土律师则强调“正义会迟到却不会缺席”,意思是别把过了保质期的面包不当干粮!西方人说过期的牛奶就不是牛奶,那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若是连迟到的正义都等不来,不更惨嘛。
正义习惯性地迟到旷课,人们就用“报应”概念作为正义青黄不接时的救荒用品。“报应”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只是笼统的说“不是不报,时候不到”,好像是窖藏酒,年份不够还影响口感。
当大家都盼着某某人遭报应时,就说明正义不在家,不知去哪瞎逛悠了,这就让伺候正义的法治很难为情了。盘锦市申局长落马,据他跨省抓捕周筱赟才三个月的时间,报应忒快了就不太符合报应长周期的特点了。若是报应,还轮不到抓捕周律师这事儿,毕竟还是免于起诉给无罪释放了嘛。周筱赟是名人,受点迫害大家就都知道了,谁知还有多少被申海青迫害的人?等申海青被宣判时,就知道他是被多少冤孽报应的了。
如果大家都相信盘锦公安局长是因为跨省抓捕周筱赟遭报应了,当群众痛恨某局长时,就盼着他跨省抓捕周筱赟好快遭报应,把他当钓鱼的鱼饵,都这么念叨着,对周律师也不好吧。
我倒是觉着,申海青落马是他自己以前违法犯罪的必然结果,他的前任姚喜双,上司李文喜都落马了,排排坐吃果果也该轮到申海青了。三个月前他悍然跨省抓捕周筱赟,说不定是想“围魏救赵”解除自己被查的危机呢。申海青混迹官场多年,即使智商不高也该明白跨省抓捕名律师的舆论风险,他挺身犯险勇干脏活,是在向谁表忠心吧?
或者是,本来就该查到他了,他走了一步跨省抓捕名律师的险棋,即使没有把周律师最终定罪,但此时若查办他,就有向社会舆论屈服的意味,官方丢不起那人呀!为了省市和警方的面子,有可能暂时放他一马。所以,申悍然跨省,可能是《三十六计》读多了,反而害了自己。
所以,要把申海青的落马归功于法治而不是跨省抓捕的报应。
阴谋论和报应论有相似之处。卡尔·波普尔说:阴谋论认为社会中发生的一切坏事,像战争、失业、贫困,都是某些有权势的集团直接设计的结果。阴谋论也是一种理性的自负,相信一小撮坏人能理性地设计出连环灾难来,就像过去苏联人相信几个计划委员会的聪明人能理性设计出全社会的经济运行和经济繁荣一样,如一种不可抗力。好人的阴谋能造出幸福连环套,引领人们走向美丽乌托邦;坏人的阴谋能使大家陷入苦难连环陷阱,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报应论源自理性与道义的自负,理性一旦判断出对错、功罪,道义就脱离了人的努力准备赏善惩恶了,如不可抗力一样去完成报应。阴谋论和报应论的周期都足够长,有时都超出人的经验验证,但却能作为预期而影响当下的生活。
在国际上用阴谋论,有利于加强对抗“亡我之心”阴谋的凝聚力,在国内用报应论,有利于民众忍耐眼前的不公和冤屈,把希望放在未来的报应周期上。对外用阴谋论,对内用报应论,可别弄反了哈。坊间有“对外不用胡锡进,对内不用张召忠”的说法,可见,内外之别的重要性。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