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左传》是自己的“创世纪”鲁迅是“箴言”张爱玲是“启示录”。当读了《创世纪》《箴言》和《启示录》,有从乡村龙王庙走进梵蒂冈大教堂的感受。
读《圣经》,好久好久,在辨,在辩。记不得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听,读,接受。会忽然觉得这就对了。我有学习有理数正负值与绝对值的经历。一直记得弄通什么叫绝对值的感受,不啻“豁然开朗,忽逢桃花林”。
学《论语》,信《圣经》。这有点像欧氏几何学中的定理,可推演;公理,毋证。这也是圣经的门槛。自忖,有时觉得一只脚跨进了,但又缩回来了。感觉,哪哪还不够。
譬如说死。
苏格拉底说,“法庭判我死,是判错了;但审判的程序是合乎逻辑的。”苏格拉底死得很哲学。
鲁迅留下遗言: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但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允许给你的事物,不要当真的。(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无和他接近。——鲁迅(鲁迅遗言)
鲁迅的死,是不平凡的世俗。
张爱玲按时,穿戴整齐,躺在地板上,死了。死得很女人,很女人的命运。
耶稣的死,则把死给破了。赎罪,十字架,复活,是去掉生死的正负值,呈现出生命的绝对值。
理,悟到这儿,常常又想回去了,苏格拉底对死的怨,鲁迅对死态度的实实在在,张爱玲活自己,自己死的独立劲,怎么更觉得生动,易于接受?
又譬如,《创世纪》至《启示录》,“背负青天朝下看”般地讲述了一个完满的生命体的故事。有道,接近认识神的过程,就是接近认识自己的过程。圣经告诉,这个自己,却是预先就被认识到的。读《圣经》,不是不断地在知道尚不知道的,而是在不断地领悟已经知道的。而且,这重感受是活生生的。但怎么怎么都有一重发现点经典之外的小冲动,不绝如缕。
再譬如,神在哪儿?
读圣经知了,在十诫这儿。
有道:“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有问,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于是有了文明史,所谓“历史地看问题”的历史。
十诫不在其中,而在其上。这是个高屋建瓴地指示,有点像如来佛给孙悟空划的圈的意思。
其实,犹太人的行为在昭示:譬如他们创立的金融系统,阐述的市场规律,价值规律。
QEW转向美国海关的那段路,据说全被犹太人买下来了。他们为未来投资。这样的行径,犹太人世世代代地做。
其实《圣经》中,满满的这样的故事。
《资本论》中讲理的部分是价值论,即合理合法地赚利润。德国二战前,一条街上,犹太人看着看着房子大了,职业高了。《资本论》不讲理的地方:德国人杀犹太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剥夺者被剥夺”。但九成以上的事情的结果前,不得不服:犹太人占理。
但这理,冷冰冰。有如十诫。重点来了:十诫,很冷。仅凭人性,这是实际的感受。但圣经说的是神性。遵循十诫,就是在“我是光,我是路”的指引下,走向神。
十诫之外的理念: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偷来的情才是情;善意的谎言;弯道超车;我是我自己的上帝;AI不属于圣经….. 这便是饮食男女的人间烟火。
但,高处不胜寒,何似在人间?故而,戒不掉,诫不已!
这本书,两千多年前的书,如数家珍般地在世人面前展示着世人的古往今来,比世界七大奇迹神奇多了。也因此,以十分的柔情拍拍自己脑袋瓜:小笨笨,弄不懂,别怕,别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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