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枪的法律各州差别比较大,开枪的法律反而比较一致。那就是
绝不能鸣枪示警,也不能故意打腿,更不能只打一枪。
鸣枪示警意味着不是自卫而是威胁对方,甚至掏枪指着对方都不可以。因为不开枪打人,就意味着还没有到威胁严重到必须自卫的程度。这个已经是民主党大力限制用枪和自卫权的结果。但是也有了反作用。就是许多可以避免死亡的案件,变得非死不可。命贱了。鸣枪示警或者掏枪指人,反而是对方打死你的很好的自卫借口。先掏枪是攻击,先开枪是自卫。呵呵。
故意打腿是完全做不到的,除非是john wick。故意打到人都不那么容易,需要相当的训练。
同样道理,打一枪就停是不可行的,除非是霰弹枪。因为一枪没有足够的命中率和杀伤效果。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喜欢霰弹枪。一喷一大片,巷战利器。但是也有缺点,就是不灵活,所以法律也禁止短管霰弹枪。另外就是第一枪最有效,但是一旦落空也最慢跟进。手枪步枪原则上都要连开三枪左右,形成近似霰弹枪的效果。军队都是一个短促自动连发,也是这个意思。但是民间禁止自动连发枪。
所以经常新闻上讲,一堆警察一打几十发才停下,貌似很糟糕。其实那才是专业训练的结果。不打则已,打就是往死里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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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大号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