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去的烈士
阅读的魅力在于感悟。感悟的来源之一在于欣赏。欣赏则建立在对美的把握。
如果有一种阅读,能让人在沉重窒息中体味着粗犷的朴实美。或者说是散发雄性气息的狰狞美、透出精神力量的魅惑美,以及难得重现的古典美,那就是《史记/刺客列传》。
现代人读《史记/刺客列传》,恐怕更多的是震撼,而不是感动。
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龙腾虎跃,风云变幻,精彩纷呈的一幕。在社会大变革、各国争强图存的背景下,不仅造就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各界精英,而且出现了五位面目崭新并与后世冷血杀手迥然不同的刺客,他们是吴国的专诸、要离,晋国的豫让、韩国的聂政与众所周知的卫国人荆轲。他们的影响深远,直到近代,仍然可以从刺杀满清权贵的徐锡麟、汪精卫以及专让军政强人做噩梦的王亚樵等人身上看到影子。
司马迁的分类发人深思,将思想行为相近的历史人物分别划归“刺客”与“游侠”两个不同篇章中。在写法上更耐人寻味,《游侠列传》夹叙夹议,有褒有贬,评论很多;《刺客列传》则几乎是白描,即不赞美,也不鄙视。评论少的原因,在我看来,是太史公有难言之隐,因为那些刺客无一例外都是下对上的伤害行为,都是对强权的蔑视与挑战,不符合传统的礼制观念。但是从专门给这些人立传,和特意点出每个刺客之间漫长的现身周期,都是几十年乃至上百年才出现的罕见人物,可以品咂出一种深沉的敬重与感慨。
这些人并不是出身草莽的绿林好汉,而是社会中下层中的“士”,或者说是士中的武士。《战国策/魏策》载,唐且把专诸、聂政、要离的刺杀行为,称为“士之怒”,区别于“天子之怒”、“布衣之怒”、“庸夫之怒”。他有几个特点:一、“若士必怒,伏尸二人”,就是被刺者和刺客二人的事,不殃及无辜。二、刺杀对象必定是有影响力的大人物,“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三、技艺精湛,勇气非凡,势不可挡,“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这是一种何等神奇令人血脉忿张的搏击之美!难怪司马迁禁不住冲动要为他们树碑立传。
司马迁把刺客、游侠区分开来,有身份地位的考虑,如布衣之侠、闾巷之侠、匹夫之侠。布衣之侠包括士和其他社会下层,而后两者则不包括士。另外,游侠与刺客不仅在伤害对象的地位上不同,而且精神境界也有差别。比如,游侠像人迷恋容貌一样好追求名声,而刺客则对个人名声不甚重视,持回避甚至刻意隐藏的态度。
如果我们仔细比较《刺客列传》中的五位人物,与其说他们各有特点,不如说是代表了历史发展阶段的精神演变,似乎可以从中发现刺客精神的逐渐衰落。
第一位刺客曹沫的出现有点让今人匪夷所思,不是刺客通常选择的宴会、觐见、出行、家居等闲适放松的时机,而是选择了古代十分神圣的盟誓大会,利用古人对天地鬼神名誉敬畏因而盟誓具有诚信的规则,以生死要挟齐桓公立誓让利,归还侵占的鲁国领土。当桓公应许之后,立刻扔掉匕首,走下高坛,站回属于他的“臣”的位置,“颜色不变,辞令如故”。这一份从容固然饱含了曹沫的非凡勇气和淡定的处世态度,然而如果没有古代礼制道德在背后的强力支撑也是不可想象的。刺客不伤人,已经不像刺客,而齐桓公也不像是受害人,他和管仲并没有因栽了面子便恃强凌弱采取当场报复的行为(连侍卫保安也没有反应),而是兑现了对曹沫的承诺,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但为了提高盟主威望,取信天下,必须打掉牙齿往肚里咽。刺客这种违反人类道德和古代礼制的行为,一开始竟是和严守道德同时出现的。这不是老天的玩笑开得有点大,而是符合历史发展,合乎逻辑的自然结果。
第二位刺客的出现,竟然是在167年后。这不能说人才难得,而是礼崩乐坏的形势发展并不如一些人想象的那样迅速(社会大变革都不是短期可以完成的),社会需求不大。人们更倾向采取温和手段或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可是公子光和伍子胥急不可待,用伍子胥的话说是怕来不及实现报仇的愿望,故而”倒行逆施“,于是他们选择了专诸。专诸应该是第一位真正的刺客。他经伍子胥推荐,被公子光长期以优厚待遇豢养于家中。投桃报李,感恩戴德之情自然是免不掉的,为主分忧也是必须的。他的“鱼肠剑”行动,实际上是家臣不辞赴汤蹈火向主子表忠心之举。
以后,刺客出现的周期缩短了,七十多年后,晋国的豫让闪亮登场。没有人指使,只是为了给把他当作“国士”看待的智伯报仇,不惜自残易容贬低身份,三番五次谋刺赵襄子。“士为知己者死”是他的信条,这种观念在春秋末期以前是没有的,商周时,异姓士与诸侯、卿大夫的臣属关系是通过包含盟誓、抵押等内容的“委质为臣”制确定的,一旦完成“委质为臣”仪式,终身不变。春秋末期,委质为臣制名存实亡,士们可以随意更改,朝秦暮楚已成常态。更改的原因就是待遇,是人格上的尊重与物质上的满足。“士为知己者死”是一种有条件的精神契约,也是一种有条件的道德约束。如果不知己,无善待,则士不会为之拼命。赵襄子从最初的容忍,到不再宽恕,预示了刺客现象的衰落。有意思的是,赵襄子虽然为了己身安全,派兵围攻豫让,但仍然为之“叹息而泣”,并且答应豫让的请求,脱下外衣,让豫让象征性地完成刺杀行动。豫让已经让人唏嘘,襄子何尝不令人感叹!
四十年后,韩国的聂政让刺客行动蒙上了一层污垢。他刺杀侠累的同时开始滥杀无辜,“所击杀者数十人”,然后毁容剖腹自杀。尽管如此,仍然有令人赞叹的亮点,表现在不贪财物和对老母、姐姐的孝养爱护,使无视自己与他人生命的冷血刺客保存了些许高尚和人性。
本来古代的刺客神曲到聂政应该是绝响了,但是二百二十多年后,沉渣泛起,又上演了一次拙劣的东施效颦闹剧。主角是大名鼎鼎的荆轲。其人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地方,古代刺客不贪财物奢华,荆轲相反,沉溺于太子每天登门拜访的尊荣,做大官,享富贵,好吃好喝,豪车美女,随心所欲。他用淬毒匕首,开启了刺客阴毒的邪气;个人负气上路,随意多于周密计划;既开送别会,又唱辞行曲,大张旗鼓,似乎生怕别人不晓得他要干什么,这大概不能用无畏来解释,应该还是炫耀搏名。幸好那时通讯不发达,否则连潼关都进不了便交待了;不知时代变化,仍然寄望于效法曹沫,实属不智;技艺不精,徒有匹夫之怒,除了敢于刺杀暴君的勇气,还有什么光彩照人的?司马迁对荆轲虽然用墨最多,但是并无过多褒扬,并没有表错情,后世那些大肆歌颂者恐怕是会错了意。荆轲不足为训,而他的朋友田光为了遵守保密的承诺自杀,秦将樊於期甘愿用自己的头颅赞助刺杀计划,知音高渐离忍辱负重在眼瞎的情况下仍以乐器扑击赢政,倒是很有些古代刺客的遗风。把这三人的死,作为古代刺客的终结,比荆轲恰当多了。荆轲若有良知,前应愧负田光,中应无颜面对樊於期,后应自惭高渐离。
许多人有个疑问,为什么明明知道在战国人眼中有个与专诸、聂政、荆轲齐名的要离,却没有将他写进《刺客列传》?大概首先是由于跟《左传》中记载的庆忌之死不符,司马迁认为可疑,不能确定。其次与其它几位刺客相比,要离的刺杀对象是强权所指派,是上对下的迫害行为。最后可能是避嫌,因为要离自残与司马被残,同属残缺人,突出要离,容易给酷吏和武帝造成忍辱负重,图谋不轨的口实,使他失去完成两代人心血流传后世的机会。
然而,要离的名字并没有因为《刺客列传》不载而埋没。不仅先秦诸子、秦汉学者不时提及,而且他的事迹在东汉时终于被《吴越春秋》较为完整地演义出来。
春秋晚期,吴国在礼崩乐坏强国环伺的巨大压力下,统治集团内部从相互辞让王位,转为血腥争夺。公子光用专诸刺杀了王僚,自己(阖闾)登上了王位。王僚的儿子庆忌避走外国,交结诸侯,企图卷土重来。阖闾为除心腹之患,选派要离前往行刺。要离身形瘦小,庆忌则身强力壮,武艺高强。为了取得信任,要离不惜杀妻子,断臂,采取史上最残酷的苦肉计,完成了本来毫无希望的任务。感于庆忌不杀之恩,要离没有返回吴国,享受荣华富贵,自断手足,伏剑而死。
这样一个充满不可思议谜团的神话般人物,他的事迹确实更像是传奇,而不是真实的历史。我能理解司马迁不写要离的苦衷,但也为他错失了一个开掘人性的好题材而惋惜。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我们是否完全出于浅薄狭隘的主观臆断,一方面把传奇凌驾于丰富多彩的历史之上,而把复杂的历史鄙弃于传奇脚下。真实的历史应该远胜于传奇,不是传奇超乎想象,而是想象比历史真相干瘪了许多。另一方面否认传奇蕴含的历史真相,完全抹杀传奇的史料价值。不可思议的传奇往往是历史真相的一角。
要离的刺杀对象等级与《刺客列传》中的几位不可同日而语,缺少向强权挑战的意味。但是,我认为,仅就刺客而言,他是最杰出的。尤其是他身上那种闪亮的精神光辉,如讲求忠信名誉,坚守道德底线,足以让贪财害命的流氓杀手和动辄殃及无辜的恐怖分子羞愧无地。《吕氏春秋》把要离的故事放在《忠廉》篇中讲述,称赞“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
在要离的身上差不多集中了古代刺客所有的长处与特点:超常的勇气,非凡的冷静,善于把握时机,令人难以想象的承受力,罕见冷血,不贪荣华富贵,坚守道德底线。
要离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杀妻,而且灭子,应该更加冷酷没有人性。然而他却在庆忌宽容行为的的感召下,顿悟廉耻礼义,认识到自己触犯了人生规则,回归了人性,选择以死相报。他的死是人性的升华,是精神光辉的耀眼绽放。
刺客的故事传颂了两千多年,除了本身情节的奇诡,主要的就在于人性反差与道德博弈的惊悚。作为刺客来讲,其行为本身没什么可称道的,都带冷血特征,杀人不眨眼。都没有政治和思想上的诉求,却不乏牺牲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人肃然不忍嘲笑。牺牲精神是罂粟花,美丽芬芳,兼具观赏与实用功效。它可以轻易给人提供足够的刺激使热血沸腾,一展英雄风采;也很容易让人走火入魔,尽显恶棍丑行。
一身毛病的伟人终究还是伟人,而畸形的烈士也仍然是烈士。刺客的行为可以模仿,但是刺客的精神却只能化为传说,不可再生,不能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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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大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