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世家 (八)
打打岔,骂骂人,自然不算亚圣的真功夫。孟子之所以被称亚圣,因为他是儒家中最能战斗的。极大地弥补了孔子的不足。他是战斗机中的。。。辩论机!
孔子是不和人辩论的。述而不著,你们要辩论穿越找古人去。在外,所有君主听了孔子的高论,都客客气气说声“善”,了事。其于乡党,恂恂似不能言者。其于宗庙朝廷,辩辩言,唯谨尔。朝,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在内,学生有不同意见,夫子背后骂两句而已。当其时,人心淳朴。愿意教别人道理是齐天的德行。三人行必有吾师么。孔子自己总结自己的最大优点是“诲人不倦”。可惜,世风日日下。才一百年,到孟子已经在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不咆哮已经没人听你的了。
一部《孟子》,从头辩到尾。孟子完胜。不同于在《论语》中,孔子被逼进墙角几多次,《庄子》里,庄周撒泼打滚好几回。至于《墨子》,他们自己认为赢而被我判输的,超过一半。因为我根本搞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总之,像孟子这样百战百胜的,前无古人。我近观孟子的观点论据,无非近能取譬,远引诗书。并无大异于前人者。则其胜在道乎?在术乎?在辞乎?
搜索孟子,现代一边倒的观点是:“孟子的文章说理畅达,气势充沛并长于论辩,逻辑严密,尖锐机智,代表着。。。的最高峰。”同意不同意,这就是主流。正是因为从古到今的一致推崇,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成了中国人的思维定式。所以我称之为中国式辩论说理法。五毛不五毛,都在用。当然五毛更专一。
有一篇说理的文章,最近三十年,一直雄踞在中学课本里。狼牙山五壮士壮烈了,鲁迅被赶走了。但孟子鱼和熊掌还在喂养着我们一茬又一茬的孩子。应该说,这篇是被中国知识界教育界认可的,能代表孟子的最典型和高水平的文章。
开宗明义,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气势磅礴,大义凛然。不过你细想想,孟夫子把道理讲清楚了吗?也许你一时被亚圣的名望镇住,被充塞天地的浩然之气压垮了,脑子不转,无法思考。我们换一个可亲可近的来说同样的道理。那谁人见人爱的,让柏子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观溪亦我所欲也,听风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观溪而娶听风者也。”你觉得她是在告诉你心里话,你懂了?别说我们摸不着头脑,当事人也不服气。观溪要问,凭什么熊掌不是我?听风一边嘀咕:其实我更喜欢吃鱼多一些哎。。。
所以柏子,你得把这两位和两种食物之间建立起联系来。不能这么忽悠我们。这其实是一个单纯的形式逻辑的三段论,你把中间相给漏了。修辞不能代替推理。如果有人说这是一个特例的话,请自去读原著。整个《孟子》里的说理,都是这样。孟子在攻击别人论点时,能轻松破坏别人逻辑的必要性链条。可是当他自己想阐说道理时,总是建立不了充分性,全仗这种“两段论”过关。我看完了全部《孟子》,只找到有一处,稍稍符合形式逻辑的论述。
改三段为两段,太好,太方便了。立刻成为五毛一族的当家武器。有了这个鱼和熊掌的公式,什么都可以轻松往里套。流行的:不烫贪,不厚也贪。二者不可得兼,舍不烫而取不厚者也。或者,韩寒抄,菊花也抄。二者不可得兼,舍舟子而取韩寒者也。万辩无碍。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推理进行不下去了,总是在同一层次上争吵。设有五毛甲和五毛乙二人,在讨论舍生取义问题。甲把孟子的原话重复一遍,而乙不同意,就有下面的对话:
乙:请原谅,你好像没有讲清楚哎。怎么刚在说吃的,就舍生取义了呢?
甲:我讲清楚了。熊掌是不是比鱼好吃?那就是要舍生取义啊。
乙:你只打了个比方,没讲道理本身啊?
甲:道理就是要舍生取义。打比方是因为怕你水平低,理解不了。
乙:恐怕不是我水平低,是你讲不清,想用五毛手法混过关。
甲:你才五毛呢,你全家都五毛。
乙:。。。。。。
然后双方换话题换地点换人把这段对话再重复无数遍。要是一个民族,两千年天天重复这样的对话,你说点什么好呢?于是我们今天有善良的网友,总结原因。说这是因为中国人形式逻辑不够发育,一直缺乏逻辑的严密性造成的。您这么说中国人我不管,您要是这么贬低五毛和亚圣的智商,我坚决不答应。
形式逻辑不是什么新东西。虽然是和孟子同时代的色雷斯人亚氏总结的最清楚,但你说孟子不掌握这个简单的东西,没根据。要知道孟夫子可是在稷下学宫里混了多年。那里面起码有一半的教授,成天吃饱了没其它事,专门干些“合同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的勾当。对,就是诡辩术。对他们这些成天靠搬弄逻辑骗人混饭吃的来讲,这种简单的形式逻辑是玩剩下的。小偷总要比锁匠高明一些才能活下来,是不是?孟子和他们不知辩论过多少次了。就在和鱼与熊掌的同一章的前两段,他和告子还在辩论什么“白人之白,长马之长也”。
任何试图轻看我亚圣的学问和水平的人,注定会陷入到机会主义的泥坑里去。孟子清楚地知道他在干什么。他在书中曾几次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我们太爱他的精彩辩辞,他的方法我们用起来太乘心顺手了。所以我们自动忽略了这些坦白。并把它们曲解了。孟子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些坦白的总纲就是:“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在孔孟之间,雅典有一个叫苏格拉底的,被后世尊为西方哲学的鼻祖。他比孟子还要好辩。一直辩论到七十岁,终于给自己辩来了个死罪。苏格拉底这老头辩论的目的,是让人认识到他们习以为常的思想和观点其基础是荒谬的。孟子辩论中所用的推谬法和苏格拉底最常用的反诘法惊人相似。但后人经常把苏子和孔子相提并论。却很少与孟子比的。这其中奥秘,正是理解孟子说理方法的关键。
孟子和苏格拉底,正好是互为头脚倒置。苏格拉底宣称自己一无所知,暗示绝对真理是不可能全部掌握的。与人辩论的目的是探求真相。并且苏格拉底认为追求真理并无实际用途,纯属出于“爱智慧”。所以乐在辩论中。只要完全颠倒一下就是孟子了。我这里啰嗦一下:孟子认为道已经在远古被完整地揭示出来了,现在一线单传到我手中。我掌握的道能拯救天下,而且“舍我其谁”。
既然真理在握,我说,你听,然后照着做就是了。何必再作无谓的辩论。我明明在教你真理,你不信,还敢辩论?朽木不可。。。孟子心中这个痛苦难与言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越想越生气,又说:“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真理本店独有,爱买不买。我不理你,你就该知道你错了。有点像小两口子闹别扭了。
从一开始,孟子就认定与人辩论是个亏本买卖。只有我给别人讲道理的份,在教别人聪明。他压根来不准备能从别人那里学到一点东西。对自己坚持的道理,也不准备做任何让步。实际上,孟子对自己的核心理论,是决不允许辩论的,或者,不许触碰!像汤武革命,弥天大事,固然要力争。如果是日常琐事,是不是可以通融些?孟子说曰:“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食色,性也。总有一时没忍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比如您老人家言必称尧舜,舜娶了尧的两个女儿,都来不及告诉他瞎老爸就上了。圣人作,我们学行不?孟子毫不让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好么,前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口子没开,又出来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套子。俺求求你们,别和他再辩论了。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孟子》十四章,一言蔽之,曰:两个凡是。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