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谁赢了奖品,看“大家拿”的公平原则
过去的一天,七月一日,是我们加拿大150周年生日。
昨日上午,乘着雨歇的功夫,先忙着打扫了落花遍布的庭院。然后,赶着去 Tim Hortons,要在此国庆时刻,为我们的品牌 “大拿” 咖啡店,做点小小的贡献。
买了半打 Muffin,既是当日茶点,也做次日早餐 。柜台上摆放的红色 muffin 是新品种,很有一些喜色感。问了一下,服务员说这是 Red Velvet(红丝绒)。专门为国庆节生产的,过了节日期就下架了。于是,捡了几个这种 “红丝绒”,外加核桃味 Muffin。传统来说,最喜爱的是他们的 Raisin Bran。只是去晚了,已经售完了。另外,还买了杯咖啡。当时,服务员提醒了句,别扔杯子哦,you may win there。
原来节日期间,Tim Hortons 又推出了 RRROll Up the Rim 咖啡抽奖活动(咖啡杯卷边奖)。
回到家里,一边喝咖啡,一边和先生聊天,品尝新品味的红丝绒 muffin。我让先生把咖啡杯子的边缘卷上去,看看有没有 win。这次奖品,杯上写着:有十个大奖,一万加元的度假;还有很多现金,甜点,咖啡奖。我先生卷边的时候,问我,还记得那年 Tim Hortons 抽奖,几个人打官司的事吗?
闹得沸沸扬扬,谁会不记得呢?
这也是一个非常非常经典有趣的加拿大故事,我和先生不禁又重新热烈地讨论了一番——从咖啡到加国人的福利,医疗,教育,等等。
那是在2006年。Tim Hortons 也是举行了这种 RRRoll Up Rim 抽奖。有个蒙特利尔十岁的女孩子在校园里捡到了一个咖啡杯。她请另一个十二岁的女同学帮她推开了边。两人发现,这个杯子中了大奖,是一辆丰田 RAV4,价值$30,000。两个女孩的家长得知后,开始争奖。十岁的家长认为是他们的孩子捡到的,理应由他们得奖。十二岁女孩的父母说是他们的孩子打开才揭示了得奖信息,奖品应该属于他们。此时,学校的一个员工也出来了,是他买的咖啡,他才是真正的获奖者。学校为他找了律师,做了DNA验证,确定杯子是他的。
三方都认为自己才有权获奖,于是走上了法庭。
初级法庭裁定十岁的女孩有权得到丰田车。其他的两方不服,继续上诉。
谁该得奖?报纸,电视都对此案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坊间的讨论,也如火如荼。Tim Hortons,也由此,受到了广泛的曝光,关注,卖出了海量的咖啡,得益非常。
初级裁定被否定后,此案进入了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律界专家对此作了长时间的思考,研究,审理,听取,更贯注国家基本公平精神。至此,两个女童从College 毕业了,那个学校的教工,也年迈退休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终于作出了一个非常 “加拿大化”,的决定:
三方同是赢家。他们分别获得车身,引擎,和底盘。其时,那辆2006年的丰田 RAV4 残值仅为 $1200。法院按照当年的价值,以更加公平的方式判定,三方分获一万加元。
最高法院宣判时,开宗明义指出,我们的决定,不是美国式的赢者通吃(There will be no American Style,winner take all results-来源:The Globe and Mail)。法院特别说明,在这个案件中,三方都是赢家,但也是输家。不过,输家的利益损失,也由各方平均分摊了。
虽然在这场法律纠葛中,涉及的财务花费巨大: Tim Hortons 支出 $30,000;三家索赔人耗费了 $300,000 律师费;纳税人为司法程序付出 $3-million。
然而,这个并非完美的裁定却是极大体现了加国人心 — 共享,而不是独占。裁决公布时,加国大地回荡着一片欢呼赞扬 “At Tim Hortons from sea to sea to sea, cheers are heard as the decision is announced -- The Globe and Mail"。新闻媒体撰文连贯报道,予以热情鼓励。前总理哈伯在新闻发布会上鼓掌支持 “God bless Canada”。
这显然是一项极具加拿大公平正义理念的里程碑式判决:从此之后,在该模式下,此类纠纷,有案可稽,有法可依。
而我们的语言幽默,更是简明扼要,入木三分,解析了加拿大类似社会主义的公平精神原则:
加拿大——大家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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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南国铁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