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散沙的美国重登东京奥运会榜首
今天是东京奥运会的最后一天,以国家为单位的奖牌排行榜已经确定。美国重登榜首,还是金银铜的全面称冠,美国给人一盘散沙的印象,实则非常强大。中国队的表现同样相当杰出,强项仍然保持优势,田径有很大的突破,遗憾的是在集体球类项目上遭遇滑铁卢。
有网友这样提问:“中国奥运排名是以金牌数为主,可美国媒体报道是以金银铜总数为主,到底怎么排?”
这是我的回答:“美国从来都是以奖牌总数排名,因为美国讲究的是个人价值,最本质的是个人,不是国家,奥运铜牌对于个人来说已经很了不起了”。
现在无论是任何奖牌的排名,美国都是第一,无论怎么排结果都一样。
美国NASA因为资金缺乏, 最近没有太多举动,虽然将飞行器送到了火星。但是SpaceX的火箭可以回收,私家公司老板马斯克的理想是殖民太阳系之外的星球。美国私人马丁公司能够造出F35那样的举世无双的攻击型战机,关乎美国软实力的军工却依靠着私人企业。
在奥运会的历史上以金牌总数论,美国与第二名苏联和第三名英国的数字分别是1061,395和285枚。我初知这差别的惊讶程度,相当于当年小布什总统进白宫后首次被告知美国军费是前面几个国家的总和,武器库也是琳琅满目。
美国科学与技术之强大,甚至超过罗马当年的支配地位,从这次新冠疫苗就可以看出。
美国的力量来自民间,从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权力法案看,特别是第十条不允许联邦插手宪法规定之外的事务,像美国联邦政府不能办大学。我这免疫学家出身的宪法业余爱好者推测,美国如何走举国体制办奥运去争金牌,联邦政府甚至可能会遭遇违宪的法律诉讼。美国确实是一个很不同的国家,她常常让人读不懂,也让人着迷。
让我举个熟悉的例子,也是最近发生的新闻。中国职业足球明星杨明洋是在瑞士长大的,为我们同济81-2班的后代,他在英超打过球,现在归化成为中国国籍。这应该与爱国没有什么关系,他就是为了能够继续他所热爱的足球。这小子从小到大恐怕只跟父母回国度过假,现在却有希望入主中国国家队。
父母是弄基因、蛋白或心脏的欧洲专家教授,儿子却打职业足球。我们班在海外的后代的职业非常多样:医生、建筑师、金融分析师,计算机教授、文科教授和职业球员都有。只是同学们不愿意多说,我谈具体的孩子教育比较多些。
我不知道欧洲是怎么培养体育选手的,杨明洋的父母不太喜欢看足球,他的妈妈根本不是什么soccer mom(足球妈妈), 难道瑞士的社会辅助资源这么发达?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美国,那只有倾一家之力才有可能培养成功,无论是钱和精力都需要家里极大的投入,我知道的家里有孩子练国际象棋、滑冰、网球或体操的朋友都是这样的。父母对赛事与如何成功的通道都是专家级别的,我见识过,因为有类似的学生。所以在美国打篮球和打高尔夫的家庭背景是天壤之别,我的哈佛学生在申请大学时,令我们伤脑筋的是如何不要露富。
杨明洋老爸(对不起了,老爸靠儿子出名)在我朋友圈留言到:“無心插花,長出一棵異草,謝謝關注!希望他夢想成真,不成功,成仁也行”。当然这“成仁”应该是玩笑话,这球星老爸是业余书法家,通至少四国语言的教授认为汉字最优美,所以他保持使用繁体字的习惯。
希望杨明洋能带领中国队出线世界杯,让我在圣路易斯的Central West End的酒吧里能看几场好球,中场是灵魂人物。我甚至都看过北韩队在世界杯上的不俗表现,为什么中国队不能?
奥运体现的是人类挑战身体极限后的那种体育精神,这种精神体现在中国14岁跳水选手想挣钱为妈妈看病,卡他尔选手主动与意大利选手分享跳高金牌,以及美国第一代非洲裔移民选手对美国的感恩。
美国在学校教育中非常重视体育,这是有原因的。小布什在提名John Roberts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新闻发布会上,没有提他是哈佛本科和哈佛法学院的毕业生,但是专门赞扬他是私立高中橄榄球队的队长。我曾经看过阿肯森教授写的人生简介,他重点提及喜欢运动为他带来的想赢的特性。他曾经是堪萨斯大学篮球队的正式成员,一生买职业棒球和橄榄球的年票。
我们可以随便列出些运动塑造品格的作用:激烈竞赛中想赢的斗志,长时间训练的刻苦,以及在逆境不放弃的忍性。集体运动对于领导才能的培养格外重要,那些在关键时刻传球让队友进球的牺牲,胜了与队友分享功劳,败了勇于承担责任,这些团队精神对很多职业生涯的发展都将助益非浅。
对这些品质的培养,我找不出其他任何高中课外活动能够强过体育,所以美国高中在学术上也引进竞赛的机制,为我们儿子这种脑袋相当好使但是运动不行的人提供了机会。我们最近在他家住了些日子,对他的动手能力也刮目相看了,这家伙是什么家务事都做,还做得有模有样。
美国将奥林比亚的竞赛也熔入到学术的课外活动中,儿子当年代表美国参加了国际生物奥林匹克。他参加生物竞赛也与我们父母没有关系,他是因为两次打进美国数学奥林匹克USAMO Qualifiers而无缘晋级后改变主意的结果。从阿根廷竞赛回来,美国队的教练说:“我们的科学青少年不输任何国家”,美国教练是嘴硬,当年确实输给了中国队。没有办法美国队集训只有二周,中国的国家队在北大集训6个月至1年,还不包括层层的选拨与训练。
中国人自然是想进国家队,美国人是个什么情况呢?我们儿子的高中同班同学,看见儿子在备战生物奥林比亚,他也买书跟着读。结果这小子一路跟儿子打进半决赛,还通过决赛进了只有20人参加的美国集训队。最后也考得很好,可以进入只有四人的国家队代表美国,结果他发现自己实在对生物没有兴趣,放弃了摆在面前的机会。这小子后来读了哈佛的经济主修,现在却是谷歌软件工程师。
他读哈佛前休学了一年,去智利以计算机为生,后来读哈佛时又与我们儿子一道去过中国。他读到哈佛的第三年又要休学,说是要到中国去。
他老妈专门找到我问:“你这次一定要为我出主意,到底是否应该让他再休学?”,
我问她:“你是否希望他读完哈佛?”,
他妈说:“那是当然的”,
我说:“那你就拒绝,因为我猜他去中国后,可能就不想回美国了”。
他如果去了中国被上海姑娘迷住了怎么办?他老妈真是急啊,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说服儿子的,最后的结果是他从哈佛顺利毕业。
以此兼作答读者问:
同济海外超一流科学家:“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啊!上海菇凉有那么可怕吗?[Grimace]”
我的回答:“超一流与一流的区别是读得懂吴老师的幽默,还真有这样向我证伪吴晓波的[Chuckle][Grin][Grin]。我来试图解读作者的这句“他如果去了中国被上海姑娘迷住了怎么办?”。首先作者是湖北乡里人,自小就对上海向往,小时候玩伴吹牛说的是自己的什么物品是上海第一百货公司买的。到美国后逐渐发现上海是中国最西化和最重契约精神的地方,自然美国白人容易受上海姑娘的喜欢。最后,在美国的大量外嫁是上海女性,她们把白人丈夫盘得团团转,所以我猜测这小子会很容易在上海乐不思蜀。[Chuckle][Chuckle][G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