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CNUS解惑:关于27%季度分配名额# EB23 - 劳工卡
m*p
1 楼
在这个板上灌水的时间多,研究的少,对最近的排期有一点粗浅的理解,也有不少疑惑
,希望能得到板上大牛的解惑。
去年开始,大家讨论27%季度分配的问题,一个共识是在每财年有相当数量SO的情况下
,会有助于中印排期的稳步前进。当时Helsinki还发动大家向白宫递交请愿,但是不太
清楚这项请愿最终是否满足人数要求得以递上。12财年排期开始跃进时,有人开始问是
不是实际操作起27%,众说纷纭,大概在近两个月大家了解中印实批名额上万时,似乎
已经达成共识已经开始季度分配SO。Dreamer321前些天发了个帖子提到了27%分配的真
实性引起了我的注意(题外话,虽然Dreamer的言论私货不少,也还是不乏闪光点的)
,我们现在真的是在实行27%季度分配吗?还是仅仅为建库存的副产品?
如果从13年开始有库存的情况下实行27%季度分配,那么中印之间的分配个人感觉有个
很大隐患,那就是季度分配的前提:是按排期分配总数,还是用完各自配额然后按比例
分享SO。我自己一直想当然的以为是后者,就是如果每个季度分配SO,是中印都用完了
自己的配额。但如果分配是在绑定的排期下不论是否用完自己的年度配额,老中恐怕会
吃大亏,人数与烙印差距越大吃的亏越大。假设中印比例为1:8(根据perm),每个月老
中消耗250,烙印要消耗2000,中印排期锁定每月前进一个月,那么第一个季度第二个
月开始,烙印就在吃SO了,到第四个季度开始,烙印已经吃了15000的SO,老中还在吃
自己的,一个财年下来,老中只能吃到总SO-15000-6000之内的。如果一年的So达不到
20000,排期绑定下的季度分配就是让烙印吃独食。
我很担心现在发生的就是这样的事,中印排期停滞是在中国刚刚用完自己的名额准备开
始用SO的时候,而奥本自己预计的12年SO已经被烙印用完了。情况属实的话,这种分配
方式造成的不公平是否也有法律依据?
,希望能得到板上大牛的解惑。
去年开始,大家讨论27%季度分配的问题,一个共识是在每财年有相当数量SO的情况下
,会有助于中印排期的稳步前进。当时Helsinki还发动大家向白宫递交请愿,但是不太
清楚这项请愿最终是否满足人数要求得以递上。12财年排期开始跃进时,有人开始问是
不是实际操作起27%,众说纷纭,大概在近两个月大家了解中印实批名额上万时,似乎
已经达成共识已经开始季度分配SO。Dreamer321前些天发了个帖子提到了27%分配的真
实性引起了我的注意(题外话,虽然Dreamer的言论私货不少,也还是不乏闪光点的)
,我们现在真的是在实行27%季度分配吗?还是仅仅为建库存的副产品?
如果从13年开始有库存的情况下实行27%季度分配,那么中印之间的分配个人感觉有个
很大隐患,那就是季度分配的前提:是按排期分配总数,还是用完各自配额然后按比例
分享SO。我自己一直想当然的以为是后者,就是如果每个季度分配SO,是中印都用完了
自己的配额。但如果分配是在绑定的排期下不论是否用完自己的年度配额,老中恐怕会
吃大亏,人数与烙印差距越大吃的亏越大。假设中印比例为1:8(根据perm),每个月老
中消耗250,烙印要消耗2000,中印排期锁定每月前进一个月,那么第一个季度第二个
月开始,烙印就在吃SO了,到第四个季度开始,烙印已经吃了15000的SO,老中还在吃
自己的,一个财年下来,老中只能吃到总SO-15000-6000之内的。如果一年的So达不到
20000,排期绑定下的季度分配就是让烙印吃独食。
我很担心现在发生的就是这样的事,中印排期停滞是在中国刚刚用完自己的名额准备开
始用SO的时候,而奥本自己预计的12年SO已经被烙印用完了。情况属实的话,这种分配
方式造成的不公平是否也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