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B2转EB3使用原有Perm的合理性# EB23 - 劳工卡
l*1
1 楼
看了这么多反对直接使用原有Perm从EB2转EB3的帖子,一个核心的argument是你既然用
高标准据了美国人,现在不能用低标准申请,否则当初会有合适条件的美国人申请那个
职位,你的Perm未必会被批。
这个argument表面上看有理,但违背了深层次的移民法精神。移民法之所以把人选分为
一二三类的目的就是让高技术人才有更高的优先级。一个人选如果满足了高优先级的要
求,从美国利益角度看,他比一个只满足低优先级的人是更适合的移民人选。因此,一
个满足了EB1要求的高技术Perm拥有者,应该可以自由选择EB1,EB2或EB3,因为这些类
别设置的出发点本来就是让他能更容易的移民。EB2转EB3同理。
现在出现了EB3比EB2快的情况,是现有合理移民法精神的不合理实施造成的。美国法律
从不纠结死扣制度条文。任何行动如果在原则上说的过去,make common sense,那就
是合理的。
高标准据了美国人,现在不能用低标准申请,否则当初会有合适条件的美国人申请那个
职位,你的Perm未必会被批。
这个argument表面上看有理,但违背了深层次的移民法精神。移民法之所以把人选分为
一二三类的目的就是让高技术人才有更高的优先级。一个人选如果满足了高优先级的要
求,从美国利益角度看,他比一个只满足低优先级的人是更适合的移民人选。因此,一
个满足了EB1要求的高技术Perm拥有者,应该可以自由选择EB1,EB2或EB3,因为这些类
别设置的出发点本来就是让他能更容易的移民。EB2转EB3同理。
现在出现了EB3比EB2快的情况,是现有合理移民法精神的不合理实施造成的。美国法律
从不纠结死扣制度条文。任何行动如果在原则上说的过去,make common sense,那就
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