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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未注销户口回国 不会被禁出境 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22 14:48:27 2014, 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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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未注销户口回国 不会被禁出境
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 2014-08-22 09:13:04 [0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今日给本地媒体发出新闻通告,对近期闹得沸沸
扬扬的“移民未注销户口,回国会被禁止出境”的消息进行了澄清,称“中国公安边防
机关不限制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但未注销中国户籍的内地居民出境。中国现有法律不要
求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国居民注销国内户籍。”,并给出了边检机关可以依法阻
止出境的情形,其中未包括未注销户口一项。
以下为通告全文:
中国未限制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国公民出境
近段时间,有媒体刊登“移民时没注销中国户口,返国后会被公安禁出境”的报道
,称中国的入出境管理部门几年前在海关采取行动,重点稽查拥有外国居留身份的移民
的国内户籍,发现没有按规定注销户口的,会禁止其出境,须返回原居地注销户口后,
方可放行。消息刊登后,本地华人社团和个人纷纷致电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进行核实和
咨询。
据总领馆向权威部门了解,中国公安边防机关不限制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但未注销
中国户籍的内地居民出境。中国现有法律不要求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国居民注销
国内户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
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此,当事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籍。
但中国公民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边检
机关将依法阻止其出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包括: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