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前警员金・波特射杀非裔男子被判2年刑期
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朱丽娜(Regina Chu)周五表示,这起案件是她担任法官20年来“最为悲惨的案件之一”。她在宣读裁决结果时承认很多人可能不会对此感到满意,但最终的裁决是法庭基于案情本身以及波特的犯罪记录所做出的“适当结果”。
朱丽娜法官特别将该案与“弗洛伊德案”进行了对比。她说:“本法庭审理的这起案件与其他警员的案件存在明显区别,这不是一位用膝盖压住他人长达九分多钟致其死亡而被判有谋杀罪的警察。”
另一方面,非裔男子赖特的家人则对法庭的量刑判决“感到无比震惊”。赖特家人的律师在声明中说:“法官在量刑时的评论表明,在这场悲剧之中,受害者显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同情心,这对于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根据明州法律规定,波特的两年刑期有至少三分之二必须在监狱内完成,这意味着只要她在监狱内的16个月刑期表现良好,就有资格申请最后8个月刑期以“监督释放”(supervised release)的方式“提前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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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mitb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