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案新进展:一名前警察认罪,另一人避免漫长审判
非裔青年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遭白人警察跪杀案周一(24日)取得新进展。一名前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就过失杀人罪认罪,另一名被告同意采取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让法官根据案件中的证据决定他的命运。这避免了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审判。
亚历山大·昆(J.Alexander Kueng,右)和杜滔(Tou Thao,左)(图片来源:美联社/亨内平县警长办公室)
美联社报道,亚历山大·昆(J.Alexander Kueng)和杜滔(Tou Thao)原定于24日受审,他们被控在2020年5月25日的弗洛伊德之死案中犯协助和教唆谋杀罪,以及过失杀人罪。当时,这一事件引发全球范围内的抗议,促使人们对种族不公进行反思。
相较此前所受指控,亚历山大·昆就协助和教唆二级过失杀人罪认罪,此举旨在撤销其谋杀指控。亚历山大·昆是此案中第二位就州法院指控认罪的警官;涉案警察托马斯·莱恩(Thomas Lane)已于今年早些时候认罪。
杜滔此前曾对法官说,认罪“就是撒谎”。他24日表示,将就协助和教唆过失杀人罪接受证据审判。此情形下,双方将确定针对杜滔的一致证据,并准备书面结案陈词。他们将把这些材料提交给法官彼得·卡希尔(Peter Cahill),并由他判决杜滔是否有罪。若杜滔被判有罪,其谋杀罪名将被撤销,他可能因此免于12年半的监禁。
通过这种方式,杜滔放弃了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也放弃了对该州证人交叉询问、传唤己方证人和作证的权利。但他保留了上诉的权利。
法律专家表示,杜滔的做法在此类案件中并不常见,但可能对双方都有利。
明州圣托马斯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St.Thomas School of Law)教授雷切尔·莫兰(Rachel
Moran)表示:“既定的法庭审判允许杜滔坚持表示自己无辜,如果被判有罪,他有权上诉,而不是认罪。从州政府的角度来说,他们也不想走法庭审判程序,他们疲惫不堪,证人们也已筋疲力尽……双方最终可能都会达成所愿,即杜滔被定罪并同时入狱,这就是他们想要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