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答兔兄关于长平之战
avatar

答兔兄关于长平之战

江寒2012
1楼
答兔兄关于长平之战
首先,谢谢兔兄对小弟的抬爱,尤其是“学者”之名愧不敢当。小弟其实不过是在年轻时多看了几本杂书而已,近些年来一直在吃老本,很难在某个专业领域里深入下去,也许这辈子很难成为某个专业领域的理论人才了。小弟现在的实际工作是在某家企业里做财务,尽管年轻时也读过不少历史书籍,但无意在这方面发展,主要原因之一是小弟特别怕钻故纸堆,认为人生苦短,如果将此生耗于故纸堆中,就会错过了外面大好的花花世界,当年在学校里时,就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理由而坚拒了一位国宝级的老教授收我当衣钵弟子的好意。但尽管如此,我却对那些能够持科学的态度,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辛勤工作,对历史事实作严谨的考证,并提出独到见解的学者充满了敬意,例如,象菜九段兄这样的人。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如果某件事自己做不到,别人却做到了,我就特别佩服他。
兔兄惠赐的《赵括祭——那一年你打马西去》我已拜读了。我认为,这篇文章所依据史实与史籍记载基本无出入,而考证这些史实的真伪,则非小弟之所长,小弟也实在没有精力去做这件事,小弟能做的只是对现存史实发些议论,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1.秦赵长平之战是战国时期发生的一埸重大战役。在这埸战役中,赵国共损失兵力四十五万人,且战败投降的将士绝大多数被秦军坑杀,仅“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这对那个时代幅员人口极为有限的小国家来说,是一次致命的打击,赵国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无法恢复到其强盛时期的国力了。
但另一方面,秦军的损失也很惨重,我这样说的理由有二:一是:在长平之战中,秦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说明在这埸战役中,秦国也已倾尽了国力;二是:在长平之战的第二年,秦军乘胜攻打赵国都城邯郸,久攻不下,第三年,秦王欲再任用白起为主将,白起称病不肯任职,其对秦王的谏言中有“今秦虽破长平军,而士卒死者过半,国内空”之语。秦国倾尽国力而秦军“死者过半”,说明长平之战应是一埸极其惨烈的战役,其过程不会象史籍记载的那样简单,作为败者的赵军固然是全军覆灭,但作为胜者的秦军也“死者过半”,只能算是惨胜。从这个推论出发,战败投降以至最后被秦军集体坑杀的赵军将士四十万人的这个数字也应该置疑,秦军都已经“死者过半”了,赵军还能剩那么多吗?真能剩得下那么多人,又何必要投降呢?
这也能够解释,长平之战后,秦军乘胜围攻赵都邯郸,为何打了两年多时间,也没有攻下邯郸,以至最后楚国春申君和魏国信陵君率援兵赶到,大破秦军。信陵君的援军只有八万人(从所接受的晋鄙军十万中选了八万),春申君的援兵数量有多少不得而知,但从后世将此战主要功绩归于信陵君来看,春申君的援兵也多不到那里去,总之,两国援军比起长平之战中的赵军实力要小多了,却打了大胜仗,说明这时候的秦军已是强弩之末,极其衰竭了。
2.应对长平之战中赵军的失败负主要责任的人是当时新即位的赵王丹。他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长平之战初期的外交失误。他本应该加强与赵国唇齿相依的魏国和韩国及六国中其他国家的联盟,却反其道而行之,派郑朱为使者去跟秦国讲和。这一下正中秦王下怀,一方面大张旗鼓地盛情招待郑朱,使六国中其他国家怀疑秦赵和解而不发兵救赵,另一方面却始终不与赵国达成和议;(2)对赵军作战方针的决策失误。在敌强我弱且初战失利的情况下,廉颇所采取的凭垒坚守,待敌之蔽,本是唯一正确的作战方针,而赵王“以其多亡失而更怯不战,怒,数让之”,派赵括取代廉颇的主要原因也正是由于对廉颇坚壁不战方针的否定,而不是因为误听信了秦国间谍所散布的流言。赵括出征前,赵王按例要召见他,召见时也很可能会当面交代自己在作战方略上的意图;(3)用人失误。“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四十余万大军的主将,是何等重要的位置,临阵换将,本来就是大忌,还任用了赵括这样一个从各方面来说都绝不合适的人来担任,这不能不说是赵王丹的最大失误。
3.关于赵括。长平之战时,赵括二十八岁,按理说已经不算太年轻了,中国历史上低于这个年龄而已建功立业的名将多的是。赵括在长平之战前是否有过军旅生涯的经历,史籍上并无记载。按理说,在那个战争频繁而各国又极重军功的时代,作为一位名将之子,且又极喜兵事,到了这么大的年纪,不能没有随父出征或其他军旅经历,如果真是这样,在当时社会即可能被视为没出息,赵王也不可能贸然任命他担任要职。
赵括的父母并不看好他。赵括的父亲是赵国名将赵奢,曾经与赵括谈论兵事,无法难倒赵括,但赵奢并不赞许自己的儿子,理由是:“兵,死地也,而括易言之,使赵不将括即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这几句话应该说是非常中肯的,即是在现代,也应该让许多年轻人引以为诫。不懂得战争的利害,不能从本质上了解战争,仅仅读了一些兵法书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把战争看得非常容易,如果任命这样的人当军中主将,则十个有十个要失败。这就象现代社会中有些人刚拿到一张MBA的文凭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当个大公司总裁不在话下一样,十个有十个是要碰钉子的。《孙子兵法》曰:“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即作为一军主将,必须同时具备这五个方面的素质,而熟读兵法仅仅是成为出色的军事指挥者的预备阶段而已,要磨练和学习的地方多着呢。
至于赵母不看好赵括的理由是:赵括与他父亲的行事作风大不相同。他父亲赵奢为将时,“身所奉饭饮而进食者以十数。所友者以百数,大王及宗室所赏赐者尽以予军吏士大夫,受命之日不问家事”;而赵括一旦为将,“东向而朝,军吏无敢仰视之者,王所赐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这里包括两个要点:一是赵奢平时就注意与军吏士大夫保持亲密的关系,因为一旦出征,是需要这些助手或下属拼命出死力的,而赵括则显然不懂这一点,只知道显摆主将的威风,有了好处归已,不让旁人分沾,这样,打起仗来为他拼命的人就少了,这也是赵括在长平之战中最后不得不亲自带队冲锋以至被敌方射死的潜在原因之一;二是赵括不专注于王事或者将战争看得太容易,任命都已经下来了,还在考虑买便利田宅之事。不过关于后一点,我颇有些怀疑,军情这么紧张,而一个主将出征前又有大量的事要做,怎么还能有闲暇买田宅呢?赵母说的是否太夸张了些?
4.关于长平之战的具体经过。长平之战中,先是秦军故意示弱,对外宣称秦军主将是王龁,而实际上却是名将白起,以造成赵军轻敌心理。白起用让秦军诈败的方法将赵军引入对秦军有利的地区,出奇兵截断赵军退路,截断赵军的粮道,最后将赵军围而歼之。
长平之战中,赵军投入的兵力是四十余万人,那末,秦军投入的兵力是多少呢?史籍上没有记载。《祭赵括》一文中几次提到赵括面对的是“数倍”于自己的敌人,这个“数倍”是多少呢?如果是三倍,那就是一百二十万人,如果是四倍,那就是一百六十万人。但据我所知,当时秦国不可能出动这么庞大的一支军队,当时秦国的国力达不到这种程度。后来王翦灭赵,也不过才用了六十万兵力,那已经是倾国而出了。再说,如果当时秦军真有这么庞大的数量,赵括也就不敢贪功冒进,轻易中敌人的诈败计了。所以,我猜想,至少在秦国“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之前,秦军数量与赵军相差不会太多。
长平之战时,赵军有四十万人,而且赵兵在战国时也是以勇悍素称的,假如是在平野上或者四通八达的地方作战,即使秦军数倍于赵军,也是无法将赵军全部围而歼之的。当四十万人面临生死存亡关头,从数个方向往外冲时,秦军又如何堵得住?可见秦军统帅必定是利用了当地有利的地形。
古长平位于现今山西省高平市境内。当地地形复杂,三面环山,有山岭、盆地、河谷、关隘、沟壑等。据我的推想,当年秦赵对垒时赵军所处的地形,必定属于兵法书上所说的“挂形”,所谓“挂形”,就是指进攻容易、退却困难的地形,如果军队处于这样的地形,只能趁敌人没有防备的时候对敌人进行奇袭,一举打垮敌人,万一打不赢时想退回去,那就难了,假如当时的赵军不是处于这样的地形,那白起如何能用仅二万五千人的奇兵就截断了赵军的归路(见注)?而且,据我想来,秦军围歼赵军之处,也应是兵法书上所说的“围地”和“死地”,所谓“围地”,指该地山川围绕,进出道路狭隘迂回,敌军只须用少量兵力即能将我方大量兵力围困,且突围困难的地形;所谓“死地”,即指我军只有拼死速战才能生存,拖延时间只能被消灭的地形,如果赵军不是进入了这样的地形,秦军是不可能一举将四十万大军悉数包围歼灭的。
这里就要说到赵括不可饶恕的错误了,因为这是在赵国的家门口打仗,作为赵国的主将,如何会不明地形如此?倒是让远道而来的秦军占了有利地形。作为全军的总指挥者,贪功冒进,在不利的地形下下令向敌方的坚垒正面发起进攻;不仅没有攻下敌人的坚垒,倒让敌人轻易地截断了已方的退路;并且让敌人将军队截断成两部分,分割包围;还轻易地让敌人绝了粮道;被包围后,本应拼死速战突围求生,却反而因战斗不利,搞起“筑壁坚守以待救至”来了。这处处的指挥失误,终于使赵军陷入了绝境。这也说明赵括的那么多兵法书确实是白念了,临战时一点也用不上,因为赵括所犯的一系列错误都属于兵法上的大忌,且属于基本常识性的错误,当时的兵法书上不可能没有指出过,尽管我不知道赵括究竟读过哪些兵法书。
在赵军被困于长平期间,赵国的君臣不可能无动于衷,不施援手的,因为这毕竟关系到赵国的生死存亡。否则,秦王也不必亲临前线,“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了。据说,秦军为断绝赵军的援军及粮道,曾筑起长垒,婉蜒曲折于山岭上,长达百里。据史籍记载,楚人和齐人都在此时救过赵,赵人因乏食还曾“请粟于齐”,但“齐王弗许”。
最后的突围战应是惊天动地的。但这时的赵军已失去了最佳的突围时机,一方面,赵军已绝粮四十六天,闹到了“内阴相杀食”(军内士兵暗地里相互杀戮吃人肉)的地步,如何能有充足的体力突围?另一方面,秦军已有较充分的时间在包围圈外筑起了壁垒。《史记》记载:赵军“来攻秦垒,欲出,为四隧,四五复之”,大概是赵军曾挖过四条地道以图攻破秦垒,也反复组织兵力向秦垒冲击过四、五次,企图冲出包围圈,但都失败了。赵括在亲率锐卒搏战时被秦军射杀。终于全军斗志瓦解,纷纷向秦军投降,但随即又被白起集体坑杀,只留下年纪较小的二百四十个人归赵。
综观战事的全过程,赵括确实死不足训,因为他不是一个普通军人,而是一个担任着指挥四十万大军重任的全军主将。他个人生死事小,由于他的一系列指挥失误而导致四十万人全军覆灭事大,不能因为他最后的战死而赎清他的罪过,也不能因为赵王的作战方针错误和用人决策错误而把他说成“替罪羊”,因为他在具体军事指挥上的一系列错误,如不明地利、引全军蹈入死地、被包围后不速战突围反筑壁待救(这一条最致命)等,都是不能由赵王来替他负责的。
赵括这样的例子也是后世应该深深引以为诫的。
注:关于长平之战秦赵两军所处地形再说几句。赵括的前任廉颇采取的是坚守不战、待敌之弊的作战方针,所以他选择的驻军地形必然是易守难攻之处。结合高平地区的地形,我们可以猜想,赵军最初的驻军之处可能高而险峻,秦军最初驻军之处则低而平坦,且从秦军驻军之处到赵军驻军之处可能有数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隘口。如果双方处于这样的地形,秦军向赵军进攻是非常困难的,但一旦秦军出现疲惫状态,或有其他可乘之机,赵军居高临下,从隘口中冲出来打击秦军,则是比较容易的。因此,作为秦军实际主将白起,要想战胜赵军的关键一点,就是必须千方百计地把赵军引出来。
曾经有多位历史研究者对秦军仅用了两支共二万五千人的奇兵就截断了赵军四十万大军退路这一点表示质疑,其实,如果是在平原作战,这肯定是做不到的,但不要忘记,这是在地形复杂的山区作战,前面说过,从秦军原驻地到赵军原驻地的路途中(也就是赵军攻秦军壁垒不利而撤回的路上)可能会有数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隘口,秦军的这二万五千奇兵只要用偷袭的方式攻取这几处隘口,就完全可以截断赵军的退路,这样,尾随赵军赶来的秦军,就可以将赵军围困在山区的某处。如果赵军被围之处是个葫芦形的山谷,则秦军只要集中力量向葫芦的细腰部进攻,就可能将赵军再截断为两部分,分别包围。
avatar
江寒2012
2楼
@落伍者U2013 2020-11-01 20:35:19
战国末期可以说是秦与赵的争霸史。在历次交战中,赵国取胜的记录还多于对方,而赵与秦此消彼长的分界线在长平之战。
长平之战始于公元前262年,双方为争夺上党而发生冲突。赵国老将廉颇采取保守战法,“坚壁不出”,避其锋芒,耗其实力,这种打法尽管不好看,但是管用,保存了实力,又让敌人长期消耗,最后不了了之。然而,此时的赵国却不耐烦了,急于寻求战机,于是,起用了军事新秀赵括。可见赵国更换主将,未必是秦......
-----------------------------
当时赵括“筑壁坚守以待救至”,构筑防御工事等待救兵的到来,情况吃紧,而秦国方面也好不到哪里去,为了围困赵军,15岁以上的男子全部被征用到前线,“自如河内发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
——————————————————————
当时赵括最错误的决策,实际上就是陷入敌方包围以后,“筑壁坚守以待救至”。
兵法上确实说过:置至死地而后生。那是说,当军队不幸蹈入死地以后,面临着全军覆没的危险,这时候就要利用将士们强烈求生的欲望,让将士们认识到反正拼也是死,不拼也是死,激发起将士们拼死作战的勇气,趁敌方包围圈刚刚形成,尚未稳定的机会,一鼓作气地拼命杀出去。
在这种情况下不往外冲,反要“筑壁坚守”等救兵,那纯粹是找死。难道赵括不知道赵国的精锐将士已经尽数都在他那里?难道不知道赵国已经几乎无救兵可派?难道他不知道靠等魏、楚、齐等其他国家的救兵是十分靠不住的?难道他不知道,一旦粮道被截,他的四十万大军究竟能支撑多少天?如果赵括连这些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他配当这个一军主将吗?
赵军筑壁坚守,那就也给了秦军筑壁围困的时间。秦王为什么要发国内年十五以上的男子都到长平来?不是来让这些年十五以上的人打仗的,而是来让他们筑垒的。据专家考古,长平古战埸周边,当年秦人为“遮绝赵救及粮”所筑起的长垒,婉蜒曲折于山岭上,长达百里。而且,史书上记载的是:赵军突围战时,反而是赵军用挖地道等方式攻打秦军的壁垒,说明秦军已经趁这段宝贵的时间在赵军所有突围的要道上都筑起了壁垒。秦军筑壁垒的时间是谁给的?就是赵括给的。
更何况,这秦军完成筑垒的宝贵的时间,还是赵军绝粮的时间。任何军队,再是勇悍善战,如果粮道被截,突围无望,那只能是死路一条。如果断粮46天还不够,还可以再继续断粮46天,再是钢军、铁军,也得全数饿死。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