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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读过的书,装过的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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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读过的书,装过的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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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萨克雷的《名利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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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人定胜天 VS 造化弄人--萨克雷《名利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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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差不多花了一星期才将《名利场》看完,其它的都还好,就是有时稍嫌罗嗦,篇幅原本可以短些的。开始读时,直觉得作者文笔幽默,可以将语言文字指挥得如此有趣,就边读边笑,越到后面,越只感到无奈,悲哀,直至悲凉。看似在一副不正经的腔调中作者用他的嬉笑怒骂来叙述一个无关紧要的故事,却让听故事的人 不舍的遗漏任一情节,因为愈是往后,愈是可以在这些繁复平淡的片段中恍惚地领略出原来我们也是跟随名利场飘荡浮沉的一员罢了,我们以为自己在品味别人荒唐无尽的演出,未曾想只是对自己于生活无力苍白挣扎的自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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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小说的别题是《无主角的小说》,物极必反,正因为里面谁都不是关键人物到后来每个人都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一席之地。由此每个人的故事都被叙述得详尽具体,他们每到新地方结识了新朋友,作者又会多加几个角色进去,同时将新朋友的生活轨迹精准描摹个遍,到后来这种老是去而又返的习惯搞的读者不耐烦,硬生生地将篇幅续得那么长,《无主角的小说》更像是《太多主角的小说》。萨克雷除了唠叨些,把故事讲透彻的功底还是有的,让人听完上段就迫不及待地催下段,但作者显然对我们这些听众的焦急不耐视而不见:时不时地停下指点概括名利场浮华、人心繁琐及人情难解等永世谜题,谁知道呢,可能这不过是他为文章增加字数的一种手段,抑或是给自己的小说做些短悍解析与与精巧评判,总之,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概念 。
说是无主角的小说,但艾米丽亚跟倍基的故事占据了绝大版面。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两个女主角都不是作者亲生的,如果非要挑选他的偏爱的话,艾米丽在名单的位置显然要比倍基靠前:她成长于富裕中产阶级之家,自小衣食无忧,父慈母爱,和顺的成长环境恩赐了她柔弱到逆来顺受的性格,当然也不是全然不好,她总是顺其自然地接受命运或者扔给她杂碎,是好是坏,她都能随遇而安。好像命运在测试她柔耐的脾气到底有多名符其实般,她后来经历父亲破产、家道中落、爱人悔婚、结婚私奔、爱人战死沙场、孤身抚养遗腹子的同时侍奉无依双老和亲子被夺的惨境,其中的过程就如朵赖在太阳前的乌云,人们以为风一来,它便会消失得无影,奈何它总卡在那,死都不挪地儿,好在这乌云无一例外地镶着条金边—万事考虑都以艾米的快乐为中心、毫无怨言守候在她身边的都宾上尉,我想这点上,作者也被上尉的痴情所感动,最终给了他俩一个众望所归的大团圆结局。书中称杜宾上尉是故事里唯一的君子,而我看来,物以稀为贵的君子做每个决定都以爱情作为辅助条件,如果能让艾米开心的事他都尽心尽力地去完成:促成艾米与她的"天神恋人"奥斯本的婚事;暗地里给予艾米孤儿寡母经济支持;劝说艾米大哥乔斯照顾穷苦无助的妹妹(同时顺带帮衬那老来糊涂的老爹);说服原本厌恶艾米并与之毫无往来的有钱无德公公在临死前交还孙子抚养权的同时给予他们丰厚遗产……瞧瞧,他的所有君子行为都离不开艾米这个宾语,就算最后略显奢侈的美人拥怀也是他花费一番苦心经营所得,实乃名至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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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艾米的同窗好友倍基感受的是毫不相同的人生,她无依无靠,只能削尖了脑袋往上流社会钻来为自己办算一份好前程,尽管手段不被人称仰,一茬接一茬的无辜受害人遍地开花似的为她炫灿的风光买单,甚至吃牢饭,但总归情有可原:不得志画家父亲没给她提供任何可值得拿上台面的家世背景,她只能充分利用命运所给予的美貌、才华及八面玲珑心来实现多彩美满的生活梦想。她每到一处新地方,就能轻巧的让周围的人死心塌地地绕着她转,但名利场上的人有几个不是以自己为中心呢,等到她的光辉耀眼到阻挡贵人们视线时,嫉妒与自私就会迫不及待地联合起来将她赶出他们辉煌艳丽的活动圈,唯恐见到她都会得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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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背基生性淡漠,自小亲情的缺失是她对友情与爱情不屑的导火索,在她眼里,没有什么不能被利用,自有人类文字记载历史以来,友情、爱情及亲情都是人们赞美的主要对象,她抓住普通大众这一心理将这三者机妙地转化为她向上爬的云梯,每次都可以百发百中。爱情的投资她过于心急了些,一直认为若他与乔斯的姻缘可以顺她的计划实现的话,对于她跟乔斯不失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那个胖子懦弱的天性是公认的,禁不起旁人风言几句便连影子也不顾地隐身不现。这个教训没有让她学聪明,不久后这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就与纨绔子弟克劳莱军官结成秦晋之好,这眷属的促成是用军官损失好几万磅财产继承权来交换的,讽刺的是倍基正是由于军官原本板上钉钉的继承权才对他投怀送抱,未曾想很多时候人定胜天这种信仰总是给我们扇狠辣的耳刮子。好在坚强的姑娘不向命运屈服,相信门关上了还有窗,窗关上了还有通风口,只要活着,都还有路,就是这信念扶持着她最终成为慈善家,命运给她的不屈不挠感动了,付她一个不算差的去处,尽管过程曲折了些。倍基情商智商皆高,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只可惜是个女儿身,否则放她去闯政界,定有不俗的成绩。她能屈能伸,在离校时可以将校长助理斜眼施舍的字典扔到车外,也可在债主逼债时向其下跪以求宽限,站起来回过头来又可若无其事地回到风光无限的火红日子当中去,好像之前的吞声忍气与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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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倍基在上流社会阶梯前的兜兜转转、不得要领的主要原因在于她的遇人不淑。撇开胆小鬼乔斯与一根筋的克劳莱不说,她通向上流社会的最后亦是最重要的一根稻草—权势无边的勋爵先生在享受柔情蜜意后就摇着屁股逃之夭夭,后会有期却是一脸的嫌恶,就差将她赶尽杀绝,他的狗腿子到处传播她不光彩的故事,给她的困苦平白无故地增添一分也好。从头到尾,我是希望倍基可以快点成功的,无奈造化弄人,这条路,她走得好辛苦,只能怨作者是"三分人为,七分注定"的忠实拥护者,总让可怜的主角无法遂心愿。
浮名浮利的名利场叫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沉醉其中,无法自拔,其中的猫腻狗厌,又有几人能看透,就算看透,又有几人舍得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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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爱情又不是路,能用长短来衡量么?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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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爱情又不是路,能用长短来衡量么?读

《霍乱时期的爱情》
没看这本小说之前,听到人们对它的描述是一对男女的初恋因为某种原因未能到达原本期望的任何站点,其中女孩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年轻俊杰—一个有为的医生,从此男孩便开始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等待,等着恰当合适的时机,等着女孩的婚姻破裂或者结束的那一天,然后他可以重新继续在他心中已成为执念甚至有点变态的浪漫。如果这半个多世纪守候只是单纯空白的数日子,那这个男人可被当之无愧地称为痴情种,但情况不是这样,他用滥情与风流无尽地沾惹各种花草来给他的等待添色加彩,也增加了别样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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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大多数的爱情故事总不能免俗地涉及主体双方的家世、金钱及地位的权衡。我在想,如果男主角在刚开始就拥有与他晚年时拥有的金钱与地位来为他的爱情助力,他们两人是否就可开花结果,最让我怀疑的是如果当初他们真的成就了婚姻,这个男人的忠诚度可以让人信服吗?谁能确定他等待时与各种女人的风流只是弥补空虚的手段还是天性使然。遗憾的是,这一切我们都无法考究,毕竟他在医生一命呜呼后就开始对他所谓的挚爱重新发起猛烈与专心的追求,同时为向自己表明决心,毅然断绝了与小他六十岁的被监护人的不伦之情,就算他的这种决绝导致了那十六岁女孩绚烂生命的消失也无法让他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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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整个故事里充斥着众多的如果,但也只是如果而已。如果女孩与医生的婚姻没能成功,半途破裂,他们二人是否真的可以如小说结尾所暗示般再续前缘;如果他在后期没有取得相当的名利地位,成为寡妇的她又是否可以那么坦然地重新接受他;又如果他没有虚伪地将他的滥交历史掩饰得那么天衣无缝,他的爱情梦想还能否最终顺利达成?再多的如果都无意义,不管如何,他长达五十多年的等待与坚持未负所望,给了他感动了自己的半个多世纪的痴心执着一个还不算迟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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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她与生俱来趋利避害的基因总使她可以得之所愿。在她少女初情跳跃朦胧时期,他的出现满足了她对意识中爱恋的好奇与期待,当来自他的过于单一的浓烈倾慕让她感到厌烦时,医生成熟老练的示爱助她实现了成为一个名副其实夫人的念想,成为寡妇后,正当内心对医生的愧疚使她犹豫着要不要重新接受他时,报纸赶时地报道了医生与好友对她的背叛从而让她心安理得地在自已的晚年里选择了与孤单分别。另一种说法是她自私,而自私在某种程度上成全了她一生爱情的完满。
马尔克斯在全文中时不时的传达了一种概念:爱情的第一基奠是金钱财富。因为金钱可以让他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从而切断霍乱纠缠所以才能有命来进行这长跨度的既复杂又苍白的三角恋情。富人男女们乘坐热气球做交际看到底下被军阀滥杀的工人们时;上流社会的情侣们在在享受游轮假期看到随船漂浮的尸体时;有地位的夫妇们闹别扭出外散心避开遍地死于霍乱的穷人尸体时,他们心中是否会闪过一个念头:这些连死后都无法得一体面之处葬身的同类们有何依撑来完成一场长达大半个人生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此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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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下一篇 爱人都是祸害——阿加莎 克里斯蒂 的《无一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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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这是英国高产女推理作家阿加莎的代表作之一,又名《十个印第安小孩》等等。读完此书,不得不佩服阿加莎缜密的逻辑写作能力,在我固有的概念中,女作家一般都精于言情,而逻辑推理应是男作家们的拿手好戏才对。阿加莎不仅打破了这个狭隘的固有观念,并且还成为很多推理小说模式的创作始祖,就以《无一生还》为例,依照童谣的内容杀人及与外界断绝联系的孤岛案件被后来众多推理非推理的文学影视作品所沿用与借鉴,借鉴者包括青山刚昌和东野圭吾等著名作家及相关作品创作者。

此小说的结局确实让人意想不到,我一向自诩直觉敏锐,在看大多推理作品时,随着情节的发展,我第六感很自然的让我得知幕后最终黑手,一般情况下都是百发百中,但《无》带我进入了毫无头绪的秘境,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真相,结尾的一杯冰红茶不仅解了渴更是让读者一激灵的清醒过来,到头来除了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艺外,只能暗自喃喃自语:原来如此,当时心絮怎能由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就可形容。
由题目就可推测小说的内容,八个来自不同阶层拥有不同职业及社会背景的客人被小岛的神秘主人邀请到岛上别墅做客,连同接待他们的管家在内共十人恰与房内十个小瓷人数目相同,随后他们皆被控诉曾杀过人但却巧妙地通过钻法律漏洞来逃过法律的制裁。同时,每个人的房间内都有相同的描述十个小孩如何死的童谣,毫无疑问,十个人接二连三的顺着童谣描写方式死去,最后的真相由凶手留下的漂流瓶才解开。在这里玩笑地说一句,我觉得作者隐约表示了天下无免费的午餐,小便宜最好不要贪,尤其是那种来路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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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这个作品给我留下的唯一疑问是那个年轻女教师之前溺死她的学生时,她的男友也就是学生的叔叔是给她很多暗示的,我主观认为其男友对他侄子的死是要负主要责任,就如买凶杀人一样,是执行者的罪恶重还是指使者的罪孽深。不过最后被邀请上岛的却是女教师,更讽刺的是对外透露这一事件的恰恰是此男友,从这方面来看他最后也成为了造成女教师之死的一个重要原因。也许在这里作者想表达的是男人真的不可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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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最后还是那句话,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评价如此高的作品,也难免有渣隙:前军人是通过他妻子装错信封的信才发现他妻子与他下属暗通款曲的,那这个下属收到的应是情人给他上司的信,由此得出将军太太跟情人都已发现将军已得知实情,但对这下续作者并没有任何交代,只说上将一切假装不知,日子照常好等待时机除掉其下属。全文仅有此处说不过去而且也只是旁枝一细节,对主体故事的发展无太大影响。
此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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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公正,还是公平?这是个难题!--读阿加莎《东方快车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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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接触阿加莎的作品是从看英国侦探剧集《马普尔系列》开始,发现自己对这种纯推理的故事毫无抵抗能力,一发便不可收拾。《马普尔》看得七七八八时,同类型作品《大侦探波罗》接踵而至,即刻攫取了我的兴趣,《东方快车谋杀案》的主角即是波罗。 英剧中波的的形象塑造的非常成功,主观认为要超阿加莎小说中的原型,小说中的波罗身型瘦小,留有两边翘起的一字胡,他行事谨慎、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同时有轻微的洁癖强迫症,因为是比利时人,一般习惯说法语。英剧中的波罗保留了一字胡、比利时国籍、洁癖及法语习惯但将他增了肥,因此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典着滚圆肚子,衣着得体,走路规矩并且Merci 不离口的讨喜侦探,活生生的一只扮作绅士的可爱企鹅。
《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情节无离奇之处,没有给人一种恍然大悟的惊喜,整个感觉是作者很平静地给读者慢慢的讲一个故事,但同时,作品有很强很生动的剧场带入感,感觉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是跟着波罗看他如何慢慢地给你解疑团,告真相。在回英国的东方快车上,美国富翁在其一等车厢内遭谋杀,快车董事委托波罗解开真相,随着侦破的推进,发现受害人的真实身份是美国臭名昭著的儿童绑架重犯。他在若干年前绑架了一上校三岁的女儿,开出天价赎金,在获得巨额钱财后杀害了那个天真小姑娘。被害小孩的保姆因被怀疑有参与作案跳楼自杀,后查明与其无关亦无法挽回此悲剧:小孩母亲为当红明星,当时已怀有身孕,得知噩耗后早产下一死婴,女明星随之魂销影殒,上校无法承受悲痛最后自杀身亡,好好的和谐美满家庭就这样随风飘散,了无声息。重刑犯后来虽被逮捕,但通过钱权操作被宣判无罪,逍遥法外。可能是上校一家生前极其厚待下人,他的司机、管家、仆人、家庭护士及被害小孩外婆等私下组织了所谓的复仇审判团,经过精心的策划在这列车上成功地实施了复仇。波罗通过对复杂的案情层层剖析,最后获知真相,当然也准备第二种说辞为众人脱罪,因为火车上的受害者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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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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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阿加莎的小说中有种宣扬公正私刑的隐意:如果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无法抑恶扬善,正义的复仇也无可厚非,只要出发点是正确的。且不论这样的思想理论我们应如何的去消化接受,它似有还无地涉及到平等与公正是否等同这一辩论,答案显而易见:两者并不等同。就如有张图所示的,平等是给三个不同身高的人三张相同高度的凳子,这三个人站在相同高度的凳子上往围墙里面望,最高的人肯定有最开阔的视野,正常身高者视野普通,而最矮者什么都看不到,就算他们的凳子是一样的;公正就是给这三个人不同高度的凳子让他们都得到相同的视野。就如绑架犯如他人一样平等的受到法律的审判,这时的法律审判就好比那张凳子,但他通过钱权操作让自己免受牢狱之灾,他用非法所得的钱财成了他的身高优势。因此,要平等还是择公正,这真的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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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阿加莎小说的情节推进干脆简洁,不拖泥带水,如果不告知作者就看小说会让读者认定文章是出自男作家之手。她自己说最多看的是狄更斯和简奥斯汀的作品,后来柯南道尔的小说启发了她写推理小说的兴趣。简奥斯汀重情爱描写属女作家天性,看来常阅读她作品的阿加莎并未受此影响,她的小说难见柔情蜜意的你浓我浓,在这一点上,有推理小说家中的男琼瑶之称的东野圭吾与她却是完全反着来的。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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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读渡边淳一《失乐园》
着火的老房子淹的却是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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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前两天没花多少时间就把渡边淳一的《失乐园》看完,小说给我的从头到尾给我的一个感觉就是:“啊,就这样呀?”。也许这就是作者的一个写作主旨--让人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慢慢地失去对小说的兴趣与从中可得到的乐趣来符衬题目,也可能是我道行还不够,不能汲取书的精华与绝妙之处,表面上看来我是浪费了这点时间去看这一主观认为对人毫无吸引力的作品,而实际上是我的肤浅与不对胃糟蹋了这一精妙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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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简单地来概括这部小说的情节就是一个已婚的男中产阶级在事业瓶颈期遇上一个很符合她心意的已婚气质美女,然后二人陷入性爱迷局中无法自拨,渐渐地与各人的生活环境中脱节,觉得有如此完满的爱情已无它所求,男的舍弃了原本就与之关系自然淡漠的家庭与事业;女的背离一直让她饥痒难耐的婚姻与亲情,因为万物在他们稀有的爱情面前都一文不值, 同时,除了彼此他们也别无所有,生活于他们,已无价值,便双双殉情,并留下遗书让世人在他们死后也要葬在一起,好让他们这自认为称得上绝恋的爱情在双方的世界里可以永恒。以上我废话多了些,一句话:一对出轨男女不得善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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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全书在开始就隐含主人公的悲情结局,作者首先不断地提及早年发生的一桩情杀案:一位美貌的酒店女招待恋上旅店已婚老板,情到深处,女招待在其占有欲的驱动下活活地勒死了她亲爱的旅店老板,只有这样她的爱人才会是永远只属于她一个人,到这里我以为男主也会步其后尘,而女主也数次有这样的尝试,但作者有耐心超强,拖拖拉拉让我一次次在心里暗估:怎么还没死,怎么还没死?接着作者改变想法,还是让两人一起离世会让结局更唯美些,此时,若干年前名作家与年轻已婚女记者的殉情案例过程又时不时地在整个故事中飘闪,确定整个故事的最后结局.
这是我第一次读渡边淳一的作品,对他的传奇经历却早有耳闻:他原本是一个骨科医生,但一直都想从事写作又不敢走出第一步。就这样摇晃了10年,他给高龄成名的绘画家摩西奶奶寄了一张明信片,说自己一直都想弃医从文,害怕不成功,因为也年近三十了,若失败,也许很难翻身,摩西奶奶的肯定回复让他下定了决心,最终他成为一代名作家。渡边淳一被称为性爱大师应是由于他在作品中的性爱描写生动与形象,而《失乐园》中性爱场景的描写并不露骨,更不直白,用的是更文艺的包装文字将其往精神层面地去包装,也就是大众的思维来看,这样的小说应是白描的,但他的文笔更偏向中国古典山水画,注重的是一种意境,一个动作对人产生一处感觉,他轻而易举地就所动作省去,在感觉上去着重墨迹,这个力道下得又恰到好处,没有多余,也没有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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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失乐园》篇幅并不长, 整个故事读起来很顺畅,没有给人一种要一口气将其看完的冲动,更没有让人产生一类撑着将它勉强解决的无奈,就像不口渴时喝白开水的感觉,喝不喝都可以,但不知怎么的,一口一嗫的,一杯水就这样喝完了,最后心中疑问:“杯里 怎么没水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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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活着,笑着,爱着,也折腾着——读《穆斯林的葬礼》
霍达――《穆斯林的葬礼》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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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第一次听说这书名时,深信这是一本外国著作,后来得知是中国人写的小说,心中揣摩着可能是一位中国作家以外国生活经历作为基础写的故事。归根于原因,都是被“穆斯林”三个字误导,看完小说后得知故事真相,与自己想象中的内容情节相差甚远――一个穆斯林大家族子女的纷乱杂复的爱恨情仇,但实际上却是对一个以玉为生计的普通家庭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生活点滴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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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这是个清新的故事,涉及的人物不多,对每个人物的写叙都平实寡淡,全书看完,书中没有任何一个人物可以传递给我一个深刻弥久的影像,也许这就是此文学作品的独特之处,茫茫现世,毕竟平凡相似、影像模糊的普通人占大多数。都说这是跨度六十年穿越三代人的悲情创作,我只觉得是情节接地气又在某些方面可以腾飞的“特异功能”小说,由于对于情节曲折的故事有着特别的喜好,而这本小说全文贯穿的是让我失望的小家碧玉情节,如此主观的看法难免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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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作者文笔好是不可否认的一点,素雅的景色描绘处处可见,形容词的堆砌多而不腻、恰到好处。全文通过其中一个主要人物楚雁潮对鲁迅文学的译制表达了对他作品的崇高敬意与仰慕。同时,《哈姆雷特》所反映的爱情精神也氤氲缭绕,文中对情呀爱的“咆哮”和全文清新淡雅的主要基调总突现突隐地解释了“矛盾”这个词的大致意义。
主观认为所有人物中生动性最强的是梁君璧,少女时期的她美丽脱俗,对事对人爱憎分明,婚后的她越来越令人生厌,不相信这个俗不可耐、平庸愚蠢、自私势利却又爱耍心机的妇人就是那个灵动旷世女孩的中老年版,是不完满的生活所逼还是大势所趋,没人能给出一个正确的答案。不过这样反差极大的转变附合了《红楼梦》中宝玉的著名论言:“未嫁娶的女子是眩目的明珠;成了亲的女子是普通的,光彩全失的珠子;而年老的妇人就更让人生恶了,变成死鱼眼。”不禁怀疑作者让另一个主人人物新月在最好的年华离开人世是为了给读者留下个完美的印象。新月的形象美则美矣,就是稍显单薄,欠缺个性,所以无法给我留下深刻的感叹,因为觉得她不真实。这个女孩从小到大都把她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可得满分,她是好学生、好女儿、好朋友、好同学,更是勇敢的爱情追求者,可能创作者也觉得这样的人物不真实,不能让读者轻易买单,只能用她的悲剧来加强此人物的存在感。我记住她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的身世之迷,不得不佩服作者把这条线隐记得如此绝妙。最关键的主要人物“玉王”韩子奇有着传奇的创业史,他对玉的迷恋已达到成痴成狂的地步。他从孤儿到玉作坊学徒,再从玉器商铺伙计到京城顶尖玉器店大老板再到最后被夺光身家的可怜老人,这开口向下的抛物线般经历或多或少地挥舞着《百年孤独》里主要家族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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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独一无二的佳作,我的牢骚是主观片面的,只是无关紧要的口水,对其的文学价值毫无影响。此文学作品获得众大家的高度评价,有一个评论指出整块美玉的瑕疵就是梁冰玉和韩子奇、楚雁潮同新月爱情发生线略显突兀,说服性不强。关于梁冰玉和韩子奇不期而来的爱情,我也被震慑到了:异国首都的上空轰炸不断,两个寄居在他人地下室连下一秒的生死都无法预测的“兄妹”居然也能产生感情,尤其是多年后二人回国与家人团聚,梁冰玉对着亲姐也是“爱人前妻”的那一通激情高昂的爱情至上的宣誓更是让我脑袋发麻:看来琼瑶的“辐射”在特定的时期是无孔不入的。至于新月同学与她老师的爱情发展我倒觉得是水到渠成,很自然。当这两个人相遇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有戏。全书读完,我对韩子奇一笔带过的发家过程耿耿于怀,前面我们了解到他准备独立“创业”,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成为名满京城的“玉王”,我不知这是怎么发生的,只懂得他结交了个朝三暮四的洋人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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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近来发现自己对文学审美水平下降很多,一本受广大读者及大家高评论与泛推荐优秀小说却有这么多的不满和负面唠叨,我自己也不明白造成此种情况的的深层次原因。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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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公正,还是公平?这是个难题!--读阿加莎《东方快车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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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爱人的罪过 读《海边的卡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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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读书笔记
《海边的卡夫卡》是村上春树向作家佛兰茨卡夫卡敬礼的一部小说,是他对古希腊悲剧神话《俄狄蒲斯》附和的一个作品。其中“隐喻”与“回忆”是关键词。
我在一个书单上看到这本小说的名字,便找出来看,看完之后只有晕头转向,不知所云。是自己层次不够,还是磁场不符,不得而知。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从小遭遇母亲长姐抛弃,父亲淡漠对待,他为了排遣这荒凉的寂寞,给自己找了个“叫乌鸦的少年”的幻想朋友,并在其鼓励下,他立志做个全世界最勇敢的少年――通过出走可以让这个‘理想’成真。我没有看过村上春树的成名作《挪威的森林》,据说风格差不多,村上就是以此种标新立异的写作风格才在当今文坛有牢固的一席之地,可能是只有传统的小说体裁才对我的胃口,所以村上的书并不吸引我,他描绘的心境太过开枝散叶我无法走进。严格意义上说,加西亚马尔克思的小说也不属于传统小说的体裁范围内的,但他的写作风格与村上春树完全是不同的,好比他是逆向思维,有始有终;而村上春树是发散思维,有空隙他都可以钻,完全不按理出牌,连外挂都不算,你如果完全跟着他的每一条线去走,最终就会发现自己在一处完全不知名的荒原,漫无边际,到处都灰朦朦,雾朦朦,引路人早已不知去向,别说想办法自己尝试着走出去,就是想呼救声音也发不出来。我喜欢看侦探小说,注重逻辑,中意找漏洞,重视有有始有终,而这些因素,在村上的小说中是找不到的,在这里,相比较那些可花两年时间为他的小说写解析的读者和评论家们,我只能用各花入各眼来安慰自己“低级”的偏好。另外好事地加上一句,马尔克思创立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体裁,村上春树则开拓了荒誔虚实主义的小说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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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村上在他小说中有借主角之口提出对生之意义的质疑,但同时又否决这种悲观消极的暗示,关于这点,我有共鸣:人的一生只不过短短几万天,为何要如此痛苦挣扎,只能时时提醒自己要充实地过当前的每一天,这些人之生存意义尽量不要去想。小说主人公在林边小屋独居时喜欢到森林深处冥想静思,而我有时无事常呆想:找一个阳光可以顾及的无闲杂人迹的原始森林,躺在林中开阔草地上仰望天空,旁边蝴蝶与鹿群作伴,在凝固时间的美好空间里永久逗留,无人干扰,无所牵挂,一切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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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刚开始,我深深地被小说情节吸引。少年说防止父亲的预言成真决定离家出走,作为读者不禁揣测少年会带我们去领略他不同常人的奇遇,没想到这出走的两个重要地点一个是图书馆,另一个是森林小屋,以为还有呢,没了,后面少年就转身回家了,而且整个时长只维持短短几周。少年出走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惊喜,我们只能自己找乐趣呀,有了,不是有父亲的预言吗――这个特别的父亲预言自己的儿子会弑父、与母亲及姐姐乱伦。后来父亲死了,是被一个智力有问题的老头在不知算不算得上的幻觉中杀死的,后来这个通过老头口中亲口透露他是替少年杀死父亲,所以也算少年弑父,当时我就郁闷了,不对呀,老头不是因为猫才杀死那个虐猫狂吗,怎么死的是父亲,而且血迹还沾在无厘由失去知觉,人在几千里之外的少年身上了???至于同母亲姐姐乱伦呢,母亲只是少年推论不被否决的母亲,姐姐也只是少年在路上碰到的一个曾对他施以帮助就被他当作姐姐看待的陌生人,读者所看到的是少年与一个年长他好几轮保养有方的美女发生性关系;帮助她的女孩被少年一方情愿拖入梦中完成臆想,于是如此这般,父亲所有预言成真,作者同时强调命运注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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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作品分为两条主线:少年出走,老人探索。少年出走就那么一回事,老人小时天资聪颖,后经历蘑菇门成为虽脑袋不好使当可以与猫通话的奇人。突有一天他天眼打开,决心探索,先找石头打开不知什么的入口再与少年推论成立的母亲汇合,然后两个人在差不多的时间死去。到此故事告一段落。一般的小说前面铺垫了这么多,后面肯定要有一个大场面来承上启下,比如说世界末日被拯救什么的,但没有,什么都没有发,后来少年听了推论成立母亲劝告就决定回家了,由此可见,村上春树真是一个不会给惊喜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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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userGH
39楼
整本小说看完,我就得出一个字:“乱”。作者时刻提醒“隐喻”和“回忆”是故事的两要点,我从中没有发现,由此得出结论:我没读懂这本书,要想搞懂只能找解析来椄着看(好吧,我承认我肤浅)。看这本书唯一让我开心的事是作品中有句话我理解了,也很喜欢:正是因为不能事事顺意,生活才更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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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userGH
40楼
村上春树文笔细腻与女作家有一比。全文给我的感觉是个有阅历的女性在讲述故事,他写少年经历时用的是第一人称,表现出的并不是一个少年应有的心理姿态,更像是个有故事有深度的气质女作家在娓娓留书。最后,为让自己好过点,就权当作者在描述少年作的一个梦,梦散了,人醒了,一切回归原位,所有的荒诞不合理就都说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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