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举报武汉市时任江岸区副区长余松、房管局局长刘江、区委书记蔡杰(已公审)犯罪的事实
avatar

举报武汉市时任江岸区副区长余松、房管局局长刘江、区委书记蔡杰(已公审)犯罪的事实

tyzi0928
1楼
我是武汉市江岸区新兴街一期的强拆户朱正萍,事发地: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 身份证号:420102196504011461
联系方式:17702773396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1965年我家位于辅仁村37号住宅一栋面积为 128.34平方米,及另外三栋产权门面房为中山大道1837号(我母亲祖玉琪)面积为82.67平方米、1839号(我舅妈胡继兰)面积为46.11平方米、1841号(我外婆黄腊喜)面积为45.53平方米。这四栋房产在1965年9月14日同一天被江岸区房产公司以收为国有及纳入社会主义之名没收,当时我们家大小人口约20人左右,没收后全部赶到辅仁村37号居住,自己还要出房租租住,另安排其他四家人与我们家同住。辅仁村37号住宅在2010年发还给我家(金额为110152元及百步亭景兰苑住房一套89平方,有发还协议作证),另在2010年与我家同区同街道同时间段解决业主有梁志友、段爹爹、李月华他们当时全部都是按1万一平方解决的。因我母亲协议已签,我只好认命。(现附上协议一份,已信息公开。)
证据1.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在1965年9月14日被江岸区房产公司有权有势的权力人借收为国有之名及纳入社会改造之名(现坐落于武汉市八医院隔壁的都市产业大厦,直到拆迁三栋门面房一直都是低砖平方),侵吞了我们家三栋产权门面房,从1965年-2015年收租金(据为己有),现必须追究三栋门面房50年租金被何人收租 栋门面房既未改造、也未经租。也未给留房,政策有5年定租租金从未拿过。经租等同改造、改造等同经租。谈何改造、谈何经租。改造到有权利人腰包收租金据为已有,天理何在,法理不容。(1989)年私改方案234号文件有明确规定:城区市出租住宅门面不足150平方米不能纳入改造。
证据2.在2015年拆迁中时任江岸区房产局局长为刘江,违法将我三栋分户析产的门面房,过户给王十妹、东风幼儿园、张太平、代幼华。(2007年1号文明确规定: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不能拆迁、不能买卖、不能变更、不能转让、不能分户。另房屋产权的依法转移除了国家征收,和个人之间的买卖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了我的私有产权合法权益。)
证据3.在2015年拆迁中,被时任的江岸区房产局局长刘江、时任江岸区分管拆迁的副区长余松、及时任江岸区区委书记蔡杰(已公审)、三人等侵吞及截流了我们家三栋门面房的所有拆迁款,我们家截止目前未拿半毛钱拆迁补偿款。如任何人拿了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一毛钱拆迁补偿款让他全家死光,本人所述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证据4.在2012年武汉市人民政府234号令明确规定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在拆迁中一并解决,原房主100%、租户为90%,请问我的原房主的100%拆迁款谁侵吞了必须要物归原主。
证据5.与我们家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同区同街道隔壁邻居王幼清家的房产为1956年的公私合营的产权房面积为94.58平方米,在2017年(江岸区副区长司徒毅的包案人)拆迁中合理解决现金880万及三个安置房的指标(现附上王幼清发还文一份)。
基于以上证据确凿,我们家一共有4处房产,刘江、余松、蔡杰(已公审)权大于法,无中生有,通过我们家辅仁村37号这处房产掩盖事实真相,吞没了我们家中山大道三栋门面房的全部拆迁补偿款。现请求中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领导彻查事情真相,还我公平,还我公道还我合法产权门面房。追余松、刘江、蔡杰的责,追责、追责!
本人多次要求召开听证会,江岸区房管局及江岸区信访局说不能开。感谢正义的媒体关注及转发。
avatar
tyzi0928
2楼



avatar
tyzi0928
3楼
本人多次要求开听证会,江岸区信访局及江岸区房管局说不能开。在2017年12月19日,本人将诉求亲自交给当时(时任武汉市市委书记陈一新书记),在我诉求上有交办的批复。还有约谈记录的。至今久拖不决。




avatar
tyzi0928
4楼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