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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相关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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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相关疑惑

若啬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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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楼
之前看到错换28年的相关标题只是扫过从未点开。今天看见说去世,觉得意外。结果看了好半天相关消息。在阅读过程中,忍不住多次问自己:血缘不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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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楼
我个人根据看到的网上贴出的改动的出生证明等等疑点认为是“偷换”。
也倾向认为化名姚策的郭家儿子应该认为自己是被遗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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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4楼
我认为最悲剧的是姚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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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5楼

去世与火化之间的差别有多大呢?
昨日看见“逝世”,只是觉得意外。大概因为没点进去看文章,错以为找到各自亲生父母了,就好好生活好好走动呗。不知道肝癌需肝移植是这秘密现世的原因。
今天看见“骨灰”一词,心猝不及防地痛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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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6楼


————引自BiliBili Leo-一路向北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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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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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8楼
被如此关注,未必是他们所有人想要的。
我还是希望能找到当初“错抱”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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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9楼
想起一部电视剧《穿越谜团》(2016),36集。
两个母亲,两个男孩子。
宗凤 —— 马东亲生母亲、斯宁养母,医院医生。对换子不知情。直到斯宁死后才发现几年前斯宁便做过DNA鉴定。
吴海萍 —— 斯宁亲生母亲、马东养母,没有固定职业。是换子的知情者,一直追随亲生儿子斯宁的生活轨迹,例如在斯宁上学的小学做保洁员。后来宗凤发现自己被吴海萍跟踪了大半辈子。吴海萍伙同换子的原因是她自己的亲生儿子斯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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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0楼
@小草大树雨露 2021-03-25 10:12:46
郭威和他生父母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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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郭威是那个健康的孩子。虽然生离了28年,但目前也是祖孙三代可以一起聚聚。 是不幸中的万幸。便算他们是先苦后甜吧。
说到姚策和他生父母。如果没发生错抱,或许姚策可以打到那针需要在24小时内注射的阻断蛋白(这里还有需要了解的医学常识,比如姚策被抱离医院时距他出生有多久,为什么没打这关键一针),或许就避免了得乙肝。或许姚策能是个健康的孩子。
生母杜新枝作为乙肝患者,所谓久病成医, 或许更知道怎么照顾有患乙肝风险的小孩。或许姚策得了乙肝,也会身体健康些,不会不到30就过世。
发生的错抱如果是偶然错误造成的,那姚策真是命不好。
如果不是偶然而是有意是阴谋,那郭杜夫妇太狠心,连舐犊之情都没有。姚策的命运就真是可悲吧,在他出生之前就被预谋遗弃了。就像一些“阴谋论”的网上议论,杜是提前住到医院里等到有可换的男孩时再剖腹生产,好换个别人家的健康孩子,把自己生的孩子抛弃给随便什么家庭。
或许真是姚策的命运太戏剧化,才让如我这样吃撑的看客说个不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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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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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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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3楼

(图片取自网络)
警方通知开始调查处理,也许意味着不久的将来会有一调查结论告知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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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4楼
错换人生28年案:“姚策和郭威的孩子”,为何大概率会互换姓氏?
姬鹏 发布时间: 01-18 21:03
“错换人生28年案”因当事人姚策患病被撞破,但却并不会因为当事人姚策的“疾痛终结”而回归正常秩序(从“病危”,“立遗嘱”,“回老家”可以看得出来)。在一定程度上,虽说“养育恩情”比“生育恩情”更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姚家”和“郭家”会就此作罢,让“错换的人生”继续错下去。
要知道,当事人姚策“才刚病危出院”,“秩序扭转”相关的事儿,还不能操之过急。这里所强调的“秩序扭转”,当然并不是指绝对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而是指在朴素的血缘关系矫正上,也是该被正视的问题。并且对于类似的问题,早在案情触发初期,“当事人们”就已经提到过。
事实上,无论是当事人姚策,还是当事人郭威,基本的认知都是觉得“姓氏不重要,只是代号而已,爱才是最重要的”,但是谈到自己的孩子,还是透露出松动的态度。毕竟对于错换人生的悲剧来讲,他们的父母也是受害者,这种时候自然要征求父母们的意见。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姓氏”对于家庭(家族)来讲,除却是直接的社会存在标志和代号,更是植根于朴素血统的认知存在。说到底,这不仅是生物遗传层面的概念,更是传统继承的概念。于此,既然当事人姚策和当事人郭威的孩子还小,既然两个家庭都知道错换人生的真相,索性将孩子们的姓氏互换,未尝不是一种弥合式的精神抚慰。
当然,作为对“养育秩序”的执念者来讲,此处就不要抬杠了,因为对于传统秩序的存在来讲,认可者和不认可者往往就是两幅面孔。甚至,对于血浓于水的解释来讲,有时候仅凭生物学理论也是无法诠释的。因此,不如将其奉为一种弥合的通道,让其从容地去融合为好。
只可惜,即便绝大多数人都倾向认为“养育恩情”大过“生育恩情”,可回到具体的“关系重组”时,还是难以回避“血浓于水”本身所释放出的“自私自利”。所以,对于“错换人生28年案”后续呈现出的纷乱图景来讲,也就不是什么太意外的事儿。可能任何人在面对时,都可能处理不好。
要承认,爱是不完整的慈悲。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有句话可谓直戳人心:“我唯一的爱来自我唯一的恨”。我们都知道爱可分为不同类别,但是在可见的俗世纷争中,所有的爱都好像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对于精神的弥合来讲,才会总把好聚好散时常挂在嘴边,就是因为撕破脸再寻常不过。
所以回到既定的事件中,不能因为事情没有按照完美的步调推进,我们就认为“当事人们”品性不端。因为在面对复杂的局面,“当事人们”也会因为各自的立场被扭曲,这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太出乎人意料的事儿。因为,我们看到的只是我们看到的,而他(她)们自己的真相,永远并不会完全呈现出来。
甚至,直到今天,作为“姚家”和“郭家”都还郁闷,为何这事儿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只是,很多事情儿,只能是无限的追问,却不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答案。并且对于所有人来讲,即便遭遇悲凄,到最后还是要硬深深的接纳过来,直到木已成舟,才会感叹世事无常。
另外,戳破“错换人生28年”的真相,这可能并非“姚家”和“郭家”的本来目的,但是随着真相的露出,给当事人姚策治病可能也只是当前目标,而更多的目的在于,“错位的秩序”如何弥合。毕竟回到具体的生活中,各家还是会更关注“自己人”的日子,所以给“姚策和郭威的孩子”改姓氏就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
说到底,这是个无关具体生活的事儿,但却是“姚家”和“郭家”未来比较看重的事儿。虽然,对于他(她)们自己来讲,都觉得当事人姚策和当事人郭威算是“缘分兄弟”,但这也不过是以浪漫主义的情怀在消解悲剧的底色而已,并不是真的把他们当兄弟看。
当然,这样的“秩序扭转”也要等到“两家人的最后一疼”之后才会去处理。毕竟,当事人姚策还在治疗当中,即便病情恶化,但还是要顾及基本的关系构建。毕竟所有人都清楚,即便未来再怎么重要,也是要顾及当事人姚策的感受。而这似乎又重新回到慈悲的原点,他(她)们在关注自己,他(她)们也在关注别人。
与此同时,当事人姚策在这次病危出院后,已经开始计划立遗嘱和梳理身后事儿,就说明当事人郭威必然会面对两个家庭的“撕扯”。之所以这样讲,并不意味着两家人一定就处理不好既定的关系。而是对于未来的生活来讲,当事人郭威如何面对“生父母”和“养父母”的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这可能还不只是个人心态的问题,更是个现实的问题。无论是生父母,还是养父母,他(她)们都已走在养老的边缘。这种情况下,如果两家人在既定的财产分配上不能处理得当,当事人郭威自然就比较难办。所以,对于当事人姚策的遗嘱来讲,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以目前可见的信息看来,两个家庭的财产平衡点就在当事人姚策一边。虽然舆论上的故弄玄虚和虚张声势比较汹涌,但终究也只能站在更远处进行“指手画脚”。说到底,每个人都是无数因果关系中的一环,每个人所能够决定的,也只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事情。至于最终结果是好是坏,很多时候还是要看整体上的因果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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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章让我觉得,这一错至少是三代人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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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5楼

这时估计他们还没人能想到今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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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6楼
看天涯杂谈的一个相关帖子,里面除提及郭希志,还有两个我第一次听说的名字:郑引和朱翠荣。便搜了下。

看这张不知哪个能人扒出的文件图,最底部似乎是住院医生是郑引。

这张看起来像医院宣传栏之类的内容。反正这张让我莫名觉得网络挺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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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7楼


这两张图片解释了“朱翠荣”的出处。看网文,好像如今朱已是院长。再次觉得网络好可怕。
如果相关部门早干点儿什么,这些图片会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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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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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觉得姚许夫妇找郭威还算顺利,便疑惑既然包括连许敏和杜新枝留在医院的病例已不完整,郭威的出生年都已被改得晚了3年,那么怎么查到的呢?
许敏这里提到的“DNA大数据”消除了我的疑惑。前些日子偶然看了几期《等着我》(好像是这名)寻亲节目。里面除了大量的自愿者厉害外,再就这“DNA大数据”让我觉得厉害。
当然,看寻亲节目肯定会憎恨人贩子。收养家庭也惩处,或许会减少儿童拐卖?
看寻亲节目时挺让人心酸的是,孩子丢了的父母祖辈都从丢孩子起摆脱不了内疚负罪感,直接关联人会备受其他家人埋怨,尤其当时负责照看孩子的奶奶姥姥等老人,老人腿脚哪儿有孩子快。因为丢孩子,好多家庭也解体了。印象中说中国目前每年约20万孩子失踪,但能找回的不足百分之一。想来郭希志这种助产护士,朱翠荣这种给开假证的院长也是帮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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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19楼
错换人生案:“姚策葬在妻子家乡”,为何他有必要剥离姚郭两家?
2021-03-27 18:57:06 来源: 姬鹏
“错换人生案”中的当事人姚策已经被安放在妻子的家乡,但却并不意味着与其相关的“两方父母”能解决好存在的纠纷。在一定程度上,“送走”姚策以后,养母许敏似乎更加坚定彻查真相的决心,并且还在最新的“发声”中释出“警方介入调查”的信息。
而且还特意强调:“是谁剥夺一个母亲看孩子最后一眼的权利?”,“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眼下来看,无论真相如何,“姚郭两家父母”也已经很难再走向弥合的路途,只能是向着彼此伤害的终点越来越近,直到迎来终极性的“撕扯之战”。
从这个层面上看,“姚策葬在妻子家乡”似乎就有更为深远的意义:“他属于姚郭两家的孩子,但似乎永远都无法找到安宁的身份认同,因此葬离两家父母确实算是好的选择,与此同时,他跟“姚郭两家父母”的勾连总是充满痛苦,所以从根上剥离姚郭两家确实也是有必要的”。
当然,朴素的意义在于:“我们既然无法选择原生家庭,那么不妨就在再生家庭中永远扎根”。要知道,姚策的孩子还小,比起姚郭两家父母,姚策之于孩子的意义更为重要,起码在单亲家庭中,“身份认同”总还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尤其随着孩子的年龄越来越大,他总会问起关于父亲的事儿。
在一定程度上,选择“葬在妻子家乡”大概率应该也是姚策生前的嘱托。要不然,以国内的丧葬秩序来讲,十之八九应该是父母安排“葬埋地”。只可惜,当“错换人生”成为姚策无法剥离的“标签”时,“他的存在”就只能偏执地去寻找积极的意义,以至于出现“反常规”也就不足为奇。
所以回到“错换人生案”中,姚策的终极标签大概就是:“逃离”。事实上,从姚策跟养父母“闹翻”开始就意味着永远再难回头,虽然人们常说养育之情深似海,可当骨血不匹配时,夹杂其中的外道情绪就会喷薄而出,以至于最终的情绪自然就会走向“悔不当初”。
之所以世俗多纷扰,就在于世俗本就是个事无巨细的“交易系统”,在这个“交易系统”中,人与人之间都涂抹着情感润滑剂,所以总体上看起来摩擦不大,直到互相关系撕裂后,才会显现出情感润滑剂之外的嘴脸,不得不说,这也是“错换人生案”当中需要直面的问题。
坦率地讲,真相很重要,但是牵扯房产及财产分配的问题更重要,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看起来是纠纷的撕扯,可实际上属于关系的清算。“过去再怎么关系好”似乎也无法弥合眼前的纷乱,而每个人除却把守自己的利益,更希望把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兜在怀里。
这种时候,如果只按照法理的条款办事,那么关于人与人之间最值得珍藏的“爱和情”,终将还是显得太过单薄。只是,“28年的感情”真就那么不堪一击吗?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此刻如果说姚策已经无法回答,那么郭威又能给出怎样的回答呢?
另外,探讨“养育情”和“生育情”到底谁重要,这本身就不是个合理的议题,但却成为“错换人生案”中的核心冲突。要清楚,直到姚策去世后,可能所有人还是不确定姚策的真正想法是什么,尤其在养父母和生父母的情感比较上。
事实上,从孩子对生育和养育的感受来讲,最直接的就是“顺序性”。只是就因为顺序性的存在,就得出谁更好一些的结论,显然有些不那么合适。因为无论是生父母,还是养父母,都可能对孩子好或不好。因为我们听说过“视如己出”,也听说过“虎毒食子”。
所以回到姚策和郭威与各自养父母的关系评价上,还是要看具体的养育关系如何,接下来再去讨论“生育情”的问题。然而,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在世俗的执念中,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局外人,都先入为主的掉进“生育情”的陷阱,直至将“当事人们”过往的美好关系视为人生荒唐。
与此同时,对于姚策的印象,多半也都是“媒体印象”,“舆论印象”,而“家属印象”始终并没有被全量的释放出来,这导致很难用于具体的验证。只是姚策已经去世,“他的存在”也都是家属执念性的存在,而对于“错换人生案”来讲,他的去世更像是“姚郭两家父母撕扯之战”前的终极悲歌。
生活贴得太近会伤害灵魂,灵魂贴得太近会疏远生活,而对于“错换人生”的悲剧在于,灵魂贴得也近,生活贴得也近,所以只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甚至无论姚策怎么处理“身后事”都可能有家属会感到受伤,因为关于“情的部分”,总会被高估或低估。
并且我们所见到的“对姚策的评价”,可能多半是基于“姚郭两家父母儿子身份”的评价,而对于他自身的存在,以及对于“错换悲剧”的对抗,似乎是被舆论杂音无条件淹没的。只是对于姚策来讲,他又怎能不思考悲剧的真相呢?而这些问题,作为姚郭两家父母似乎也应该有个基本概念,而非以为死亡可以带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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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此篇自然是认为其中观点有可取之处。
自己认为:
1、姚策选择骨灰葬在妻子家乡。该文作者解释为“剥离姚郭两家”。觉得解释得还挺贴切的。假如姚策倾向认为“错换”是他亲生父母“故意”为之,那么他出生之时就已经被亲生父母所遗弃。后来阶段,养母许敏又已经表示要姚策归还他名下房产。在假设“故意"的前提下。这种剥离对两边父母都好。而以后主要祭奠他的也是他的妻子和儿子吧。—— 姚策这一决定很明智,这大概这也意味着他死前很痛苦过。
2、死亡自然无法带走一切。姚策留给养父母家族的记忆无法带走。记忆也会是残忍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失忆症患者呢?
3、警方调查真相会如何? 很多人心中是有真相的。姚策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心中自然是有真相的,他们心中的真相也许与他们已经说出的相同,也许不同。当时医院产科的工作人员,进而医院其它科室的工作人员,根据当年医院的管理状况,每个人的心中也会有一个差不离的估计。而至于目前最受怀疑的郭希志心里自然也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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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0楼
申聪被拐案:生父答应他不追究养父母责任,为何这是最好的结局?
2021-03-26 17:40:39 来源: 姬鹏

“申聪被拐案”迎来“二审”,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它属于“梅姨案”的“子案”,截至目前为止,被“梅姨”拐走的9名儿童,已有5人被找回。不过在“二审”开庭前,申聪的父亲申军良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答应过孩子不追究养父母责任,申聪说在养父母家那么多年,毕竟自己还好好的。”
在一定程度上,如果不回望申军良“苦寻”申聪的15年,似乎很难感受“不追究养父母责任”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因为我们很清楚一个事实:“如果没有需求方,自然就没有拐卖方”。所以一直以来,“人贩子”和“养父母”同罪被认为是无可辩驳的逻辑。
只可惜,作为“被拐卖的儿童”并非静止存在,他(她)们在很大程度上会跟养父母产生养育之情,以至于就算亲生父母找到他(她)们,也只能从头开始建立情感,而对于他(她)们与养父母建立起来的“良性关系”(不排除有些养父母虐待养子女的行为),只能是给予最大的善意。
因此,回到申军良的善意上,可能更多的意义在于成全儿子申聪的诉求,而对于因失去儿子申聪而导致的家庭悲苦,只能是硬深深的去承受。要知道,感性世界里的申军良肯定对儿子申聪的养父母存在“怨恨”,只不过儿子申聪一切还好,就只能将罪责指向“人贩子”。
事实上,如果以“伤害”论是非,申聪的养父母也是“受害者”,只不过他(她)们所受到的伤害只能归为咎由自取。毕竟从申聪的视角出发,他(她)们就算有爱,但更多也是自私的爱。因为从把申聪买回家那一刻起,不仅伤害到申聪的亲生父母,也剥夺掉申聪之于亲生父母的天然选择权。
不得不承认,在“公域尺度”和“法理尺度”上,申聪的养父母也是罪责难逃。只可惜,难办就难办在“申聪已经跟养父母建立起良性的养育关系”,以至于亲生父母真要是“一根筋”的论死理去掰扯是非,很容易让即将成年的申聪陷入两难困境,而这也是普遍“拐卖儿童案”中较为难解的部分。
要承认,我们依然在人性的黑洞里难辨方向。作为申聪的养父母,在被养子申聪的亲生父亲申军良戳破真相的那一刻,想必也是五味杂陈。如果说15年前他(她)们把养子申聪买回家是出于“自私”,那么15年后很可能在“自私”里已经开出“养育之花”。
甚至对于15年前申聪的养父母来讲,即便意识到“买孩子”是违法行为,但是在特定环境下,侥幸心理往往会让他(她)们觉得应该会“万无一失”。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以为木已成舟:申聪就是他(她)们的“亲儿子”。
只是“天不藏奸”,不是自己的孩子终究还是有可能被要回去,他(她)们就属于被命运嘲弄的大多数。好在,他(她)们对申聪很好,以至于养子才会跟亲生父亲说“别追究我养父母的责任好吗?”。如果这是善意的因果达成,大概也算是最好的结局。
另外,在申军良的“我执”里有一种不认命的勇气,他让我们觉得“用上帝的眼睛看自己,发现自己内在的神明”是重要的。当然,他之所以能寻回丢失15年之久的儿子,并不在于他坚持什么,而在于命运确实存在嘲弄式的反转。
只可惜,绝大多数时候,命运的残酷都是从始至终的。就如被“梅姨”拐走的9名儿童中,也只是5人被找回,至于剩下的4人,很可能这辈子都难以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所以有时候谈论悲苦,更多是指那些“能看到希望的悲苦”,而对于那些“绝望的悲苦”,只能是深埋人心成为“执念之恨”。
就申军良来讲,在找回儿子申聪这一年多,其实更多是找回生活的希望。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在面对失去儿女的过程中,很难进行哲学式的自我消解,以至于他(她)们除却进行自我蚕食别无它法。因此寻常所言的放下执念,更多也是善意的劝解,除此之外并没有实际意义。
与此同时,申聪总是要成长的,他终究是要成为他自己,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天地。以至于不论是“亲生家庭”,还是“养育家庭”,都将会成为他记忆的驿站。但在这个过程中,他终将需要用很长的时间来消解内心的矛盾,因为身份焦虑对于他而言大概率会伴随一生。
说到底,申聪对于亲生父母的感受更多在于想象力,也就是想象自己的骨血属于亲生父母,除此之外,想要融入亲生家庭,更多的情感构建还是要通过长久的陪伴生活来养成。但这个过程中,是无法避免现实环境带来的陌生感,而这个困境也只能他自己去承受。
不得不说,“被拐卖的儿童”想要真正捋顺自己的“身份认同”,也是需要打碎自己去重塑的。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养育父母”,都要尽可能的以申聪的感受为主才好,这包括:尊重他的弱点及确认弱点的合理性,尊重他的不成熟及认可不成熟的存在性,而这个过程中,注定也是艰涩的,某种程度上,可能比父亲苦寻他15年更要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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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换28年“的文下看见这篇文。都是相关问题,于是也搬运了一下。
首先,看完这篇我挺想骂人的。虽然终于还是停止于想。
然后,想感叹人的生命力。如申聪所说,他”还好好的“。照片上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离开生父母15年后还好好的。
无论申聪还是找了他15年的父亲,还是得继续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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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情。个人还是认为应该严苛拐卖人口的法律,对买孩子收养的人不能容情。申聪可以去监狱里探望他的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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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1楼
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团圆”行动 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儿童
2021-03-27 07:39:05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在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公安部26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全力维护校园及学生安全。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童碧山表示,公安部始终高度重视寻找失踪被拐儿童,整合力量资源,利用科技手段,全力侦破拐卖儿童案件,全力寻找失踪被拐儿童。
今年1月起部署“团圆”行动
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
童碧山表示,今年1月起,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为主要内容的“团圆”行动。全国公安机关依托“打拐DNA系统”,通过积极完善父母寻找失踪被拐儿童信息、广泛采集疑似被拐人员数据、及时组织技术比对核查、扎实开展积案攻坚等工作,全力侦破一批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一批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一批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目前,此项工作正全力推进。
童碧山指出,开展“团圆”行动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请民众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疑似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线索,积极协助查找失踪被拐的儿童。同时,也请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和疑似被拐人员主动到附近的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受免费的DNA信息采集以及相关信息补充完善等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家庭团圆。
“团圆系统”共发布4722条儿童失踪信息
找回率达到98.1%
据此前报道,3月15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媒体提问:“两会期间,有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对拐卖儿童的惩罚力度,请问公安机关在打击拐卖儿童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今年又有什么新打算?”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宝,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拐卖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自2009年以来,公安部持续组织各地深入开展“打拐”专项行动,建立了“一长三包”责任制,即县市区公安局长担任专案组长,全面负责案件侦办、查找解救儿童、安抚被害人家庭等相关工作,还建立了儿童失踪快速查找等机制。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公安部积极开展“互联网+反拐”工作,于2016年5月建成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以失踪地为中心,通过25个移动应用和新媒体向一定范围内的群众推送失踪儿童信息,截至到2021年3月,“团圆系统”共发布了4722条儿童失踪信息,找回率达到98.1%。
盗抢儿童犯罪年发案数降至20起左右
基本都实现了快侦快破
公安部2009年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成功比对找回了一批失踪被拐的儿童。总的来说,在全国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拐卖儿童犯罪发案数大幅度下降,其中备受群众关注的盗抢儿童犯罪年发案数降至20起左右,而且这些案件基本都实现了快侦快破。
为全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公安部决定今年组织开展“团圆”行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优势,依托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全力侦破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拐卖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失踪被拐儿童。
在此,公安部请广大群众继续关注公安机关的打拐工作,同时和警方一起动员那些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还有那些疑似被拐人员到公安机关免费采集DNA信息,帮被拐的孩子早日回家,让更多的家庭早日团圆。
焦点关注
失踪儿童有多少?
中国每年有多少失踪儿童?目前还没有权威数据公布。
“宝贝回家”是中国最大的寻找失踪未成年人的公益网站,因与公安部合作,被看作是“中国失踪儿童的晴雨表”。
虽然网站没有涵盖所有失踪孩子的信息,但也能最大限度描绘出中国近几十年来失踪儿童的情况。
有媒体梳理了该网站截至2018年8月12日所发布的35850条“家寻宝贝”信息(寻找失踪儿童)和36020条“宝贝寻家”信息(失踪儿童找家),对中国失踪儿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
中国儿童的失踪问题,是从上世纪80年代起变的严重的,到90年代初,失踪儿童数达历年之最。
也是从90年代起,有关拐卖儿童犯罪的刑事立法越来越明细,公安部也开始组织“打拐”专项行动。失踪儿童数开始逐渐回落。
同时,一些父母(亲属)选择将超生的孩子送养甚至遗弃,这导致失踪儿童数猛增。
同时,“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观念之下,一些没有男孩的家庭不惜铤而走险买男孩领养。
在35850个被父母寻找的孩子中,因父母(亲属)送养导致的失踪有13360人,直接被遗弃的人数也达到了2376人。
几岁孩子最容易被拐?
当然,孩子失踪的最主要因素就是人贩子诱拐。
那么,几岁的孩子最容易遭到毒手?
答案是2-4周岁。
之所以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最易失踪,是因为孩子到这时已有脱离家长监护的情况,但孩子年龄小,没有自我防范意识,一旦遇到危险无法进行自我保护。
同时人贩子拐卖儿童的主要目的是卖给别人收养。年龄越小,孩子的记忆越少,越能融入被拐家庭。因此,低年龄段的孩子,最易成为人贩子的目标。
除了瞄准低年龄段的孩子外,13-14周岁孩子的失踪率也比其他年龄段高。这时人贩子拐走儿童的目的已不是为了收养,而是做苦力、去乞讨甚至强迫被拐孩子参与违法犯罪。
此外,人贩子最常下手的公共场所是火车站,30%的公共场所失踪案发生在这里。人员密集、流动性强成为人贩子拐走孩子的绝佳场所。各类市场和学校也是孩子极易失踪的地方。
网友声音
天下苦拐久矣
我是你的悟空:早就该这么干了,天下苦拐卖儿童犯久矣。
侯虹斌:这个好。改开四十多年了,各种技术手段飞速发展,管理能力也提高了,以前做不到的事,现在只要舍得投入,都不难了。
在城里那会:丢了孩子真是天下最大的痛!
姗姗来迟0223:这个非常好,支持支持,让爱回家。
Nonor-666:新生儿落户,可以直接采集指纹和DN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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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2楼
人生已经错换,身份必须厘清——错换人生28年身份关系法律分析
2021-03-28 04:40:12 来源: 耳听过爱情
“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一经报道就引发网友热议,而随着两个家庭从相认到互撕,事件性质从“错换”到疑似“偷换”,该事件的进展及其中几位当事人的动态持续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近日,事件中的主角之一姚策病逝,相关讨论更是登上了热搜。作为一个法律人,笔者也对该事件持续关注,发现该事件涉及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而部分媒体和网友发言对该事件中各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法律问存在明显错误的表述,本文分析该事件中的法律问题,希望能促进对该事件的理性讨论。
一、许敏夫妇与姚策及杜新枝夫与郭威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
“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媒体报道和网友讨论均将姚师兵、许敏称为姚策养父母,将郭希宽、杜新枝称为郭威养父母。根据当时的《收养法》,养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的法律事实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具备法定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收养人应当是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被收养人应当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且不满十四周岁),而且收养人要有收养的意愿,并办理收养手续。该事件中许敏夫妇是误以为姚策是其亲生子女而进行抚养,不符合收养的条件,也并无收养的意愿,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而杜新枝夫妇,无论是基于错抱还是偷换,他们也不构成对郭威的收养,一方面郭威并不是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也不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况,另一方面当时杜新枝夫妇已经有一名子女,不符合收养人的条件。如果是错抱,他们也跟许敏夫妇一样,是将他人的子女误认为自己的子女并抚养,并不能构成法律意见上的收养。如果是偷抱,那偷抱的行为更不可能产生形成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而是属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父母基于“错换”而将他人的子女误认为自己的子女并抚养并不构成法律意上的收养,双方不形成收养关系;父母偷换他人子女进行抚养也不构成法律意上的收养,双方不形成收养关系。
二、许敏夫妇与姚策及杜新枝夫与郭威是否互相享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有网友在发言中认为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等文件中许敏夫妇登记为姚策的父母,杜新枝夫登记为郭威的父母,因此他们之间就享有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包括抚养、赡养、继承等)。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父母子女之间身份关系的产生是基于出生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基于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等的登记,相反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的记载要基于母亲将子女分娩出生的事实。有证据足以推翻上述身份登记信息的,应该以出生的事实为依据来确认父母子女关系。“错换人生28年”事件中,亲子鉴定结论足以推翻姚策和郭威的身份登记信息中记载的父母子女关系,应当依据鉴定结论确认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即网友所说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各归其位”。另一起被媒体报道的错抱事件(白某与黄某)中,当事人发现错抱后要求换回便是基于此法律原则(具体的法律规则还有待完善)。该案中双方父母是经协商换回,如果一方父母要求换回,另一方父母拒绝,要求换回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换回。该案中,发现错换时孩子还年幼,仍需父母抚养,而本案中发现错换时孩子已成年,但并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的确认。
人生已经错换,但法律意义上的身份关系并不因此互换。许敏夫妇与姚策及杜新枝夫与郭威并不构成父母子女关系,不享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许敏夫妇与郭威、杜新枝夫与姚策才构成父母子女关系,享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这也是为什么在起诉淮河医院要求赔偿的案件中,姚策和杜新枝夫妇作为共同原告是一个案件,而郭威与许敏夫妇作为共同原告起诉是另一个案件。
三、姚策去世,除了其妻子和儿子,还有谁是他的法定继承人?
姚策去世后,关于谁是他的法定继承人网友们也有不同的说法。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姚策的父母是杜新枝夫妇,其与许敏夫妇不构成收养关系,也不属于继父母子女关系,故杜新枝夫妇与姚策的妻子、儿子是姚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许敏夫妇不是姚策的法定继承人。但是许敏夫妇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主张作为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但据报道,其生父郭希宽公开表明姚策立有遗嘱,明确其遗产由其妻子和儿子继承,如果该遗嘱有效,则其遗产按遗嘱继承。当然,如果姚策的遗嘱中处分了他人的财产,相关权利人是可以通过诉讼向他继承人主张权利的。
四、郭威将来能否继承杜新枝夫妇的遗产?
该事件中,网传杜新枝夫妇共取得四套房产,但均未登记在郭威名下,有网友说以后杜新枝夫妇去世郭威可以依法继承部分房产。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从法律上并不准确。郭威不是杜新枝夫妇的亲生儿子,其与杜新枝夫妇不构成收养关系,也不属于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不是杜新枝夫妇的法定继承人,姚策和他们的女儿才是两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姚策已先于父母去世,他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而且杜新枝夫妇也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当然,如果郭威对两人尽了赡养义务,则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主张作为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
五、郭威是否对两对父母都负有赡养义务?
姚策去世后,很多网友说郭威可怜,要赡养许敏夫妇及杜新枝夫妇四位老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郭威是许敏夫妇的亲生子女,其与杜新枝夫妇不构成收养关系,也不属于继父母子女关系,故其只对许敏夫妇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对杜新枝夫妇并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当然,如果郭威自愿赡养杜新枝夫妇,法律也不禁止。
六、姚策患病治疗期间谁对其负有扶(抚)养义务?
有部分网友认为许敏夫妇知道错换的事实后改变了对姚策的态度,没有对重病的姚策尽到抚养义务。但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姚策并不是许敏夫妇的子女,许敏夫妇对姚策并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许敏夫妇在得知其不是自己的子女后依法可以不再对其进行抚养,不应受到苛责。当然,他们出于情感或者道义自愿给予帮助属于好意施惠,应得到赞许。依法对重病的姚策负有抚养义务的是其妻子和亲生父母。而且许敏夫妇在知道姚策并非其亲生儿子之前已经支付 的医疗费应属于垫付,其有权要求对姚策负有抚养义务的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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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了篇法律相关文。
看这篇,法律可以使问题简化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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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3楼
从一个母亲和医务人员的双重身份看许敏的育儿观,合情合理
2021-03-28 11:28:44 来源: 当代广播站
关注姚策事件时间并不长,大概10天左右,来龙去脉也弄个差不多了,不想议论其中的任何一方,是非曲直已有公安介入调查,这是我最想看到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谁都别闹腾,公道在人心更在事实!我们都在期待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和医务人员的我,看到有网友点评许敏的育儿观,认为她教育失败,把姚策教育成一个不知感恩、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人。我记得有网友说许敏也是在医院上班的,什么岗位我没去仔细追究,如果是一个学医出身的、儿子2岁半就查出乙肝大三阳的母亲,何尝不知道孩子的健康在未来是个什么状况,乙肝三部曲众所周知,肝炎-肝硬化-肝癌。那么作为一个母亲,知道自己的儿子在未来的岁月里将与药物、医院、病痛紧紧联系在一起,生命的长度大概可以预知,她怎么能不给儿子最好的照顾,最好的疼爱!甚至会纵容他所有的不对,皆是因为想让自己的儿子快乐地度过生命中的每一天。从许敏在网络上的种种言行看,她是一个非常感性的人,爱也好,恨也罢,不遮遮掩掩,到处都是真情流露,这样可以理解为什么得知姚策肝癌后第一时间要捐肝给姚策了吧!

大家仔细看认亲视频,许敏见到亲儿子那种悲伤那种不舍真是让人感同身受,郭威给亲妈擦眼泪的照片我每次看完都想哭,深切感受到那种28年来母子相离的悲情。反观杜母,真是一个理性到了极致的人,不让姚策亲生父亲捐肝,认亲时候的那种轻描淡写,对郭威的教育大概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式的教育,我不想说理性的人就不好,但面对亲情,面对一个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已经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还能笑的如此灿烂,真不是我这种想象力贫穷的人能想出来的。
最后想对郭威说,不养你不是你的母亲造成的,你母亲许敏对姚策的爱其实那是给你的爱,如果是“错换”,请你一定善待一个感性的母亲,即便她没有养你,十月怀胎,你是吸收她血液里最精华的营养孕育成人的;如果是“偷换”,一个血性男儿,应该有向恶势力斗争的勇气,即便她养了你,把你喂大,但是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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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说许敏教子无方的声音很高。
其实想一下自己对待身边人生病时的态度和平常没病时的态度是不是一样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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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4楼
“换错人生28年”背后的“高人”们有没有作妖?
2021-03-28 18:28:08 来源: 饿人帮风哥
每当国内有什么重要事件时,很多知名的律师团队都心甘情愿,积极以免费的形式为这些人维权。比如邓学平、殷利清等律师,背后的大案如“张扣扣案”、“于欢案”等等。
之前还有朋友在质疑这些事情:那些平常看起来很贵的大律师,为什么愿意自掏腰包免费为这些人维权呢?这些律师难道就善心大发,他们做这些事情的动机和目的到底是什么?
在我看来还是用两个字来概括:名利。当然我们也不排除有一些律师对于自己职业的信仰,并且有十足的菩萨心肠。
一名律师可能不在乎在这场比较轰动的事件当中,能够为受害者获得什么样的权益,对他们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能够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并且借助于这些事件,让自己有更多的曝光度,在众人的眼皮之下,施展自己的才华和抱负,从而让自己变得更出名更贵,这有助于他们日后可以获取更大收益。
如果大家能够理解这层逻辑,我们就更能够明白“错换人生28年”这件事的风浪会如此之大,消息如此之多,被讨论和消费会如此之久,这其中的纠葛会如此之难解。
因为无论是姚策的养母还是生母身后,我认为都有“高人”在指点,或者我们说是在“作妖”。
这里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大家可以从中细细地品味和揣摩:
1、为什么是姚策和生母率先向河南的某医院发起了诉讼?
纵观整个事件,姚策的养母才是这起事件的最大受害者,几乎大家一边倒的这么认为。
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姚策的生母杜新枝以及姚策从法院拿到了一笔赔偿金,拿了钱的他们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往好的方向扭转,该受苦的还得受苦,该痛苦或者还在痛苦。至于那笔赔偿金大概率还自私的躺在某些人的账面上,那些背后的高人不可能没有从中得到好处。
我们有时候试想一下,一个普通的老年妇女,她在这件事情上有什么认识?从效果上看,即便错换人生28年,对于她所引起的震动,产生的这种负面影响,能够用痛心疾首来形容吗?

说一句非常难听的话,杜新枝以及郭家可能连诉状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也不会写,他们压根可能都不知道要起诉医院这件事情,但是这件事情却实实在在的做了。
杜新枝和姚策在维护个人权益方面抢先一步,他们忙着维权的时候,江西的许敏及姚家正在竭尽全力抢救他们的养子,杜新枝刚好打了这么一个时间差。
在这种情况下,姚策的养母许敏想要继续从医院那里主张权益,我个人觉得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
所以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奇观:在姚策重病的时候,他的生母想到的是如何来获取权益,置自己的亲生儿子于不顾。网上疯传他拒绝给他的亲儿子换肝,当然她的肝也不能用。
当事人姚策为了得到钱,不惜和生母联合起诉医院,并且通过一些途径发起众筹,但是这些钱并没有用在刀刃上,而他众筹的这种行为受到广泛的批评,大家由此来讨论他的人品问题。
姚策在自己身体病情严重的时候,还能在各个平台上面直播互动,你说他们的心该有多大。
但是我仍然坚持,背后如果没有高人指点和运作,他如何能做到这些?

所以就这一招来说,杜新枝的背后肯定有高人在指点来操作盘这个事情。
杜新枝起诉河南某医院一个最大的意义还在于,将换错孩子28年这些事件的责任全部推到了医院头上,并且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它确认。如果真是这样,对于这件事情背后真相的查询或许会起到一些不利的作用。至少从法律以及舆论上,他们胜了一盘。
按照阴谋论来推断:杜新枝及其背后的高人可能知道某些别人不该知道的东西,所以这让他们选择了先发制人,这样可以转移视线,可以偷梁换柱。
2、在姚策重病后期,杜新枝及郭家全面掌控了这个事件的局势,并且能做到合情合理,天衣无缝。
在姚策病重后期,杜新枝及家人紧紧地和姚策在一起,并且陪伴他走完全程。在这种情况下,姚策的养母许敏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的养子是在杭州还是在北京,完全将姚策和许敏割裂开。在这种情况下,姚策所立遗嘱的效率问题就得大打折扣。

并且在外界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杜新枝和她的亲儿媳熊磊紧紧的站在了一起。
杜新枝和郭家掌握了姚策,便掌握了一切。所以姚策的亲生父亲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属于姚策的遗产应该归他的亲儿子和孙儿继承。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姚策的遗产和杜新枝及郭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他却能趾高气昂的来分配这份和他毫无关系的遗产。
更为关键的是,姚策生父和生母的任何言行和想法都会轻而易举地通过媒体准确地传达出来,这背后如果没有高人指点,没有人来运作,这些信息怎么能够传播出来呢?我觉得姚策的亲生父母想要在网络上发一个声明都费劲,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他们可能也很困难。
3、换错人生28年的另一个主人公郭威,给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手捧遗像。
郭威给姚策手捧遗像,这种比较歹毒的安排更有可能是杜新枝背后的高人给她出的点子。

郭威手捧姚策遗像
用这样的方式占两个儿子,当然也用这样的方式来打击姚策的养母许敏。
大家可以换一种角度来看,如果自己的亲生儿子给一个素昧平生或者有可能有深仇大恨的人来捧遗像,作为手捧遗像人的父母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并且这两个人年龄相仿,有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杀人诛心。
4、姚策养母背后的高人当然也不甘示弱。
在姚策去世之后,我们看到许敏躺在床上痛哭流涕的画面,这一哭博得了众位网友的一致同情,大家将所有的猜忌、愤怒面向了姚策的生母杜新枝,杜新枝的人设已经彻底坍塌。

许敏哭得伤心欲绝
许敏在哭泣,摄像头正对着,摄像的内容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受众
我认为,姚策养母背后必然也有高人指点和操盘,只不过他们两家之间的纠葛、纷争因为各自背后的高人之间的博弈而更显难解也更加惨烈。
其实,当外部力量包括各路高人裹挟着利益,各怀鬼胎且以各种目的介入后,“换错人生28年”已经不可能是两家人的家事,而成了众人口里的天下事,这个事情的做事不再是一个两个人坐在一起喝杯酒就能解决的。
事情走到今天尴尬、难解的这一步,他们各自背后的高人其实是有责任。这件事情未来的发展走向,已经不以当事人双方及两个家庭的意志为转移,而这注定将是另外一个悲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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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唯一疑惑的是捧骨灰盒那张照片里,穿亮蓝色横道羽绒衣的是那个始终陪着郭家的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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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5楼
28年,没有人告诉许敏,姚策长得一点不像她么?
2021-03-27 10:52:29 来源: 世界你好

姚策事件从去年到今年已经整整一年了,事件并不会因为姚策去世而落下帷幕,因为太多的疑点没有得到合理解释。
这张大合照印证了一句民间谚语:闺女像爸,儿子像妈。古人诚不我欺也。
不认识他们的人,看一眼这照片都能分出这是两家人。许敏却从来没有怀疑过姚策,毕竟姚策在长相上与养父母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
姚策亲生父母的极致利己主义,在整个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关注此事件的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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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文题下细看作者所配的这张照片。觉得姚策和他生命杜新枝的神情真的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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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6楼
姚策追悼会在景德镇举行!许敏哭送养子,和杜新枝全程无交流
2021-03-28 01:16:03 来源: 平的淡娱乐大咖
3月25日,继北京八宝山之后,姚策的第二场追悼会在江西景德镇浮梁县举行。
灵堂布置得非常简单,整个仪式大概只进行了十几分钟,除了妻子熊磊以及亲生父母杜新枝夫妇郭威之外,养父母姚师兵和许敏首次出现在告别会上。

许敏当天是从九江驱车赶来,这也是夫妻两人第一次看到姚策的骨灰。据江西当地媒体在现场采访称,许敏状况不佳,一直由丈夫搀扶着,几度哭晕在现场。

此前许敏错过了在北京见孩子最后一面的机会,她质疑杜新枝一家别有用心,故意不让她见孩子。她撕心裂肺地哭喊着:“虽然姚策把我拉黑了,但28年的母子情,我不相信孩子不见我最后一面。是谁剥夺了一个母亲看孩子最后一眼的权利,你们为什么这样做。”
在现场的知情媒体透露称,两家人虽然现在积怨极深,但是当天告别会上,双方并没有发生口角或者是冲突,许敏夫妇与杜新枝夫妇全程没有交流。
同时,江西当地媒体得到确认,姚策的骨灰将永远安置在景德镇,这是他爱人熊磊的家乡。
现在出现了新的问题,姚策此前透露称会安葬在江西九江自己从小生长的地方。为什么会留在景德镇?这是他媳妇的故乡,跟他有什么关系?
景德镇距离九江有150公里之遥。
河南开封出生,江西九江长大,北京去世,骨灰安置在景德镇,姚策这一辈子有点耐人寻味。
不知道许妈妈是否会赞同这一点,毕竟养育了他28年,这种感情是无法割舍的,他的骨灰应该安置在许妈妈身边才是,江西九江才是记录姚策成长的地方。

“这是他自己的愿望,他的选择。”许敏对媒体称。
但是这到底是姚策真实的意愿?还是熊磊的意愿?不得而知。或者可以这样推断,熊磊跟许妈已经彻底恩断义绝,即使是人已经走了,也不想让姚策留在许妈身边。
不过现在什么也不能阻挡许妈彻查真相的决心,许敏称一定会把事情调查个水落石出。目前许敏一家已接到警方通知或将对”孩子是否是偷换“开始调查处理,这也给许敏莫大的精神动力,她相信有公安机关介入,真相最终一定会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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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姚策的最后一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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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7楼
姚策追悼会在景德镇举行!许敏哭送养子,和杜新枝全程无交流
2021-03-28 01:16:03 来源: 平的淡娱乐大咖
3月25日,继北京八宝山之后,姚策的第二场追悼会在江西景德镇浮梁县举行。
灵堂布置得非常简单,整个仪式大概只进行了十几分钟,除了妻子熊磊以及亲生父母杜新枝夫妇郭威之外,养父母姚师兵和许敏首次出现在告别会上。

许敏当天是从九江驱车赶来,这也是夫妻两人第一次看到姚策的骨灰。据江西当地媒体在现场采访称,许敏状况不佳,一直由丈夫搀扶着,几度哭晕在现场。

此前许敏错过了在北京见孩子最后一面的机会,她质疑杜新枝一家别有用心,故意不让她见孩子。她撕心裂肺地哭喊着:“虽然姚策把我拉黑了,但28年的母子情,我不相信孩子不见我最后一面。是谁剥夺了一个母亲看孩子最后一眼的权利,你们为什么这样做。”
在现场的知情媒体透露称,两家人虽然现在积怨极深,但是当天告别会上,双方并没有发生口角或者是冲突,许敏夫妇与杜新枝夫妇全程没有交流。
同时,江西当地媒体得到确认,姚策的骨灰将永远安置在景德镇,这是他爱人熊磊的家乡。
现在出现了新的问题,姚策此前透露称会安葬在江西九江自己从小生长的地方。为什么会留在景德镇?这是他媳妇的故乡,跟他有什么关系?
景德镇距离九江有150公里之遥。
河南开封出生,江西九江长大,北京去世,骨灰安置在景德镇,姚策这一辈子有点耐人寻味。
不知道许妈妈是否会赞同这一点,毕竟养育了他28年,这种感情是无法割舍的,他的骨灰应该安置在许妈妈身边才是,江西九江才是记录姚策成长的地方。

“这是他自己的愿望,他的选择。”许敏对媒体称。
但是这到底是姚策真实的意愿?还是熊磊的意愿?不得而知。或者可以这样推断,熊磊跟许妈已经彻底恩断义绝,即使是人已经走了,也不想让姚策留在许妈身边。
不过现在什么也不能阻挡许妈彻查真相的决心,许敏称一定会把事情调查个水落石出。目前许敏一家已接到警方通知或将对”孩子是否是偷换“开始调查处理,这也给许敏莫大的精神动力,她相信有公安机关介入,真相最终一定会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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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姚策的最后一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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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8楼

试图找到白岩松关于此事件的原始视频。没找到。所以不知道是否有人借“权威人士”造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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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29楼
好像暂时不会有很多新”暴料“了。
等待警方调查结论吧。这里不想用”真相“一词。毕竟至今29年过去了。而当初能发生”抱错“事件的环境和人是让这出悲剧发生的环境和人。想起了那句歌词:
”生存的条件就是要忍受“
如果,姚策真的是被在出生时被遗弃,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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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0楼
高凌風 —— 牽不到你你的手
你曾经轻轻牵着我的手
走过草地踏过山坡
你说那青山永远挺立
流水它永远无尽头
人生是一场血泪的斗争
不要向失败低头
噢爸爸为何你走的匆匆
来不及告诉我来不及告诉我你就走
生存的条件就是要忍受
经得起现实折磨
为何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
牵不到你的手
你曾经轻轻牵着我的手
走过草地踏过山坡
你说那青山永远挺立
流水它永远无尽头
人生是一场血泪的斗争
不要向失败低头
噢爸爸为何你走的匆匆
来不及告诉我来不及告诉我你就走
生存的条件就是要忍受
经得起现实折磨
为何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
牵不到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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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儿子给父亲的歌。
这个事件中比父亲更受关注的是母亲。父亲为什么没更受关注?
姚策的儿子楷楷今后是牵不到父亲的手了。
而过去的28年里,姚许夫妇自然也不曾牵到郭威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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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1楼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自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 “飞鸟各投林”《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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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2楼
没找到律师所用腰带,顺便搜了下律师:

律师周兆成
兆成律师团是由周兆成律师管理带领,成立于2016年,团队成员汇集了众多著名优秀律师,并培养一批年轻律师。兆成律师团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与国家、社会发展的需求契合发展的原则,不断推出适合最新形式、解决最新问题的法律服务方案,尤其擅长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攻克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引领法律行业发展,持续助推民族发展、国家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行业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了法治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
兆成律师团自成立以来,办理了众多全国影响力大案:湖南操场埋尸案、西安奔驰女车主案、20年后打老师案、上海95后夫妻卫生间“臭死”案、阜阳男子看守所死亡案、“花总”酒店个人信息泄露案、明星彭某豪车相撞案、快递员性侵女客户案等,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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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3楼

@sound1973
你说的是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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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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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两张网文截图。这算是此事件最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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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5楼

截这张图,是因为这里提到的第三条,开餐馆。
联想前几天那个点餐后拿到的饭菜多不是来源于自己点买的餐馆。外食和点外卖似乎真得小心些才好。最保险的还是自己下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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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6楼

不知道这张图片和配字将会在网上流传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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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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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8楼
与上图类似的还有两条消息:
1、郭威的岳母叫郭希惠,是郭希志的妹妹。也就是说,郭威的妻子田静是郭希惠的女儿。
2、郭威与郭希志的女儿潘婷婷在合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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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这些是真的,也不难证实。
但假如这些是真的,是不是很让人有魔幻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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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39楼
假如以上为真。姚许夫妇的神经得非常强韧才行。郭威的心理也得非常强大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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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啬
40楼
https://new.qq.com/omn/20210331/20210331A0FLN300.html#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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