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马尔文的葬礼》
霍桑的短篇小说《罗杰•马尔文的葬礼》乍一看像是部道德说教的小说,实则是篇有关自我就救赎的作品,小说充满着神秘的象征主义味道。小说开始简单的介绍了故事的背景,就将鲁本——一个身负重任的军人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是留?是走?
鲁本是两位在战争中身负重伤的军人中的一个,战争结束后,他们俩在回归故乡的路上倒在了一个巨石的背后,其中一位年长的军人已经奄奄一息了,似乎不能完成回家的路途。年长的军人是鲁本恋人朵尔卡丝的父亲,鲁本曾答应即便自己牺牲也会好好保护恋人父亲的安全。鲁本搀扶着老人已经走了三天,但此时已经精疲力竭了,选择的时候了。留,意味着两人会同归于尽,死在这荒山野岭里,与鸟兽树木为伴,这会显得愚蠢,但却很悲壮;走,就会背负良心的谴责和自己许下诺言,即便恋人的父亲知道自己将死,拼命地劝慰鲁本独自离开,兴许会遇到救援的队伍,来解救他们,鲁本此时丢下恋人的父亲离去同样会显得自私和不道德。后来鲁本还是毅然选择了离开,理由中参杂了许多成分:有获救的希望、有理性的考量、有贪生的欲望、有对生活的眷念、有对恋人的爱情,等等,但鲁本私下里已经认为这是最后的死别了。
两难的境地就这么被智慧的霍桑解决了。为了让读者理解鲁本的这一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当然了这里面一定愧疚之类的情感在里面,小说在这里对小伙子的行为举动进行了详细地描述:准备野草与树根、将染血的手帕系在树杈上,为老人祈祷、宣誓,将他扶起来靠在岩石上,最后才离去。离开时,他是起先是避开马尔文的视线的。为什么避开老人的视线?霍桑在这里写到:“他走得比较匆促,不像是一个体格非常衰弱的人,因为他内心的愧作(即使最理直气壮的人,有时也会有这种心情)驱使他意图避开马尔文的视线。”他谈到了“愧作”,这是人之常情,也为小说的发展留下了伏笔。接着又写到: “但是,他踩着沙沙呼的落叶走了一程后,又出于一种痛苦的心情和强烈的好奇隐藏在一株被风刮倒的大树的带着泥土的树根后面,以热切的目光窥视着这个凄凉孤寂的人。”
“热切”这个词用得很突兀,不说是错误,起码也不准确的。我没有找到原文,找了另外一个译本,发现是用的“急切”这个形容词;这个词说得通,但还不是最准确的。可惜不知道原文。
最令人心碎的是接下来的这一段,他窥视的结果是,竟然发现马尔文举起双手是在为他和自己的女儿幸福而祈祷。“年青人听着听着,不由受到天良(或类似天良的东西)强烈谴责。很想回到大石下面躺卧的马尔文身旁。他感到自己撇下的这个仁慈而仗义的长辈,奄奄待毙,遭遇真是太悲惨了。”这样写下去,鲁本是走不了的,这个时候,死神在慢慢靠近了,在向马尔文,同时也在向鲁本靠近,再不决断,小说就结束了;但这不是霍桑的目的,他要的东西更多。
小说的前半部结束了,结束在一个放在任何一个年代都难以取舍的道德困境:无论你怎么做,都不能得到一个万全的结果。生命毕竟是最珍贵的东西,但在某些时候某些形而上的东西更为重要。
接下来鲁本的获救、养伤、结婚、生子小说都简单地带过,基本上采用概述的手法,十八年时间在书中的一两页就匆匆地过去了。这就是小说的叙述节奏。这篇小说运用了慢——快——慢的叙述节奏,与音乐里面协奏曲的结构有些相同,协奏曲一般采用三个乐章结构形式,但速度正好相反,协奏曲是快——慢——快。
西方的小说教程说得最多的是:要展示、展示、展示,不要讲述。但任何东西都不能绝对,如果处处展示,那么小说永远都完结不了,令人生厌。美国当代作家几乎都是写作课程的教出来的,他们的短篇小说非常精彩,但他们的长篇简直是不堪卒读,包括大卫•华莱士和弗兰岑这些大咖们,一部小说动不动都四五十万字,根本读不下去。
在这“快板”的中间部分,也是过渡部分,讲述三个方面的内容;这三个方面都是小说非常重要的背景,左右着小说发展道路。
一个是:鲁本怎样向恋人朵尔卡丝交待父亲的下落,这是小说的关键。如果向朵尔卡丝说实话,小说将会朝着另外的方向发展,但那将是另外一篇小说,也许会同样精彩,但这不是霍桑想要的结果,不然小说的前半部分不会那么用力的渲染。正是因为害怕失去朵尔卡丝的爱(这也他抛下她父亲的一个重要因素),鲁本不敢将真相说出来,而是利用了朵尔卡丝的善良,他撒了谎。这个谎一撒就是两个,第二个谎是为了圆第一个他抛下马尔文独自生还的谎言而撒的;这两个谎言虽然都是对朵尔卡丝撒的,但这第二个谎言更多的是对马尔文撒的:他违背了他将厚葬礼马尔文的谎言,正是这个谎将他的罪孽又向更深的深渊推进了一步。这个部分非常重要,所以小说使用了一个小场景来作交待,通过展示的手法,用对话和人物细节的描写方式,将这个过程展现在读者面前。
第二个是谎言令他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不理生存之道。按常理,让朵尔卡丝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应该可以减轻他背负的罪孽,可这他的财富是来源于朵尔卡丝的陪嫁——一个大的农场,他的良知怎么可能让他安稳生活在其中而不感到羞耻:他是有负于马尔文先生的。所以他让农场一天天贫瘠下去,而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取财富,让朵尔卡丝幸福,这看似反常的赎罪方式,其实是鲁本正直和刚毅性格的体现。
第三是儿子的出生和成长。鲁本在儿子身上发现了自己曾经拥有的所有美德,正是儿子的聪慧、健壮、勇敢、勤劳点燃了他重生的希望。其实儿子就是鲁本年青时的象征,霍桑也没说他是个坏人,他曾经就是像他儿子一样优秀的青年,只是因为背负着罪孽才沉沦下去,变得自私、冷漠和怪僻的。看到儿子的成长,他似乎寻找到了一条救赎的希望之路,他要重新开荒,开始新的生活;但在同时他也走上了一条毁灭之途。
小说的第三部分开始了,高潮也即将来临。他带领一家去寻找自己开垦的山地,但冥冥之中命运之神将他引向了马尔文的葬身之地。这一部分,小说又放慢了叙述速度,运用了展示的创作手法,在平缓的节奏下暗藏着汹涌。夜晚降临,他们就驻扎在葬身之所的附近,儿子去打猎、母亲做饭、鲁本也带着枪四处转悠,本来是一幅温馨的画面,但一声枪声将所有的美好都葬送了。鲁本在马尔文的葬身之地将儿子误杀,用一个鲜活的生命为殉葬,为马尔文举办了一个隆重的葬礼,完成了他抛下马尔文时所发下的誓言,也完成了他的自我救赎。
霍桑的短篇小说《罗杰•马尔文的葬礼》乍一看像是部道德说教的小说,实则是篇有关自我就救赎的作品,小说充满着神秘的象征主义味道。小说开始简单的介绍了故事的背景,就将鲁本——一个身负重任的军人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是留?是走?
鲁本是两位在战争中身负重伤的军人中的一个,战争结束后,他们俩在回归故乡的路上倒在了一个巨石的背后,其中一位年长的军人已经奄奄一息了,似乎不能完成回家的路途。年长的军人是鲁本恋人朵尔卡丝的父亲,鲁本曾答应即便自己牺牲也会好好保护恋人父亲的安全。鲁本搀扶着老人已经走了三天,但此时已经精疲力竭了,选择的时候了。留,意味着两人会同归于尽,死在这荒山野岭里,与鸟兽树木为伴,这会显得愚蠢,但却很悲壮;走,就会背负良心的谴责和自己许下诺言,即便恋人的父亲知道自己将死,拼命地劝慰鲁本独自离开,兴许会遇到救援的队伍,来解救他们,鲁本此时丢下恋人的父亲离去同样会显得自私和不道德。后来鲁本还是毅然选择了离开,理由中参杂了许多成分:有获救的希望、有理性的考量、有贪生的欲望、有对生活的眷念、有对恋人的爱情,等等,但鲁本私下里已经认为这是最后的死别了。
两难的境地就这么被智慧的霍桑解决了。为了让读者理解鲁本的这一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当然了这里面一定愧疚之类的情感在里面,小说在这里对小伙子的行为举动进行了详细地描述:准备野草与树根、将染血的手帕系在树杈上,为老人祈祷、宣誓,将他扶起来靠在岩石上,最后才离去。离开时,他是起先是避开马尔文的视线的。为什么避开老人的视线?霍桑在这里写到:“他走得比较匆促,不像是一个体格非常衰弱的人,因为他内心的愧作(即使最理直气壮的人,有时也会有这种心情)驱使他意图避开马尔文的视线。”他谈到了“愧作”,这是人之常情,也为小说的发展留下了伏笔。接着又写到: “但是,他踩着沙沙呼的落叶走了一程后,又出于一种痛苦的心情和强烈的好奇隐藏在一株被风刮倒的大树的带着泥土的树根后面,以热切的目光窥视着这个凄凉孤寂的人。”
“热切”这个词用得很突兀,不说是错误,起码也不准确的。我没有找到原文,找了另外一个译本,发现是用的“急切”这个形容词;这个词说得通,但还不是最准确的。可惜不知道原文。
最令人心碎的是接下来的这一段,他窥视的结果是,竟然发现马尔文举起双手是在为他和自己的女儿幸福而祈祷。“年青人听着听着,不由受到天良(或类似天良的东西)强烈谴责。很想回到大石下面躺卧的马尔文身旁。他感到自己撇下的这个仁慈而仗义的长辈,奄奄待毙,遭遇真是太悲惨了。”这样写下去,鲁本是走不了的,这个时候,死神在慢慢靠近了,在向马尔文,同时也在向鲁本靠近,再不决断,小说就结束了;但这不是霍桑的目的,他要的东西更多。
小说的前半部结束了,结束在一个放在任何一个年代都难以取舍的道德困境:无论你怎么做,都不能得到一个万全的结果。生命毕竟是最珍贵的东西,但在某些时候某些形而上的东西更为重要。
接下来鲁本的获救、养伤、结婚、生子小说都简单地带过,基本上采用概述的手法,十八年时间在书中的一两页就匆匆地过去了。这就是小说的叙述节奏。这篇小说运用了慢——快——慢的叙述节奏,与音乐里面协奏曲的结构有些相同,协奏曲一般采用三个乐章结构形式,但速度正好相反,协奏曲是快——慢——快。
西方的小说教程说得最多的是:要展示、展示、展示,不要讲述。但任何东西都不能绝对,如果处处展示,那么小说永远都完结不了,令人生厌。美国当代作家几乎都是写作课程的教出来的,他们的短篇小说非常精彩,但他们的长篇简直是不堪卒读,包括大卫•华莱士和弗兰岑这些大咖们,一部小说动不动都四五十万字,根本读不下去。
在这“快板”的中间部分,也是过渡部分,讲述三个方面的内容;这三个方面都是小说非常重要的背景,左右着小说发展道路。
一个是:鲁本怎样向恋人朵尔卡丝交待父亲的下落,这是小说的关键。如果向朵尔卡丝说实话,小说将会朝着另外的方向发展,但那将是另外一篇小说,也许会同样精彩,但这不是霍桑想要的结果,不然小说的前半部分不会那么用力的渲染。正是因为害怕失去朵尔卡丝的爱(这也他抛下她父亲的一个重要因素),鲁本不敢将真相说出来,而是利用了朵尔卡丝的善良,他撒了谎。这个谎一撒就是两个,第二个谎是为了圆第一个他抛下马尔文独自生还的谎言而撒的;这两个谎言虽然都是对朵尔卡丝撒的,但这第二个谎言更多的是对马尔文撒的:他违背了他将厚葬礼马尔文的谎言,正是这个谎将他的罪孽又向更深的深渊推进了一步。这个部分非常重要,所以小说使用了一个小场景来作交待,通过展示的手法,用对话和人物细节的描写方式,将这个过程展现在读者面前。
第二个是谎言令他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不理生存之道。按常理,让朵尔卡丝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应该可以减轻他背负的罪孽,可这他的财富是来源于朵尔卡丝的陪嫁——一个大的农场,他的良知怎么可能让他安稳生活在其中而不感到羞耻:他是有负于马尔文先生的。所以他让农场一天天贫瘠下去,而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取财富,让朵尔卡丝幸福,这看似反常的赎罪方式,其实是鲁本正直和刚毅性格的体现。
第三是儿子的出生和成长。鲁本在儿子身上发现了自己曾经拥有的所有美德,正是儿子的聪慧、健壮、勇敢、勤劳点燃了他重生的希望。其实儿子就是鲁本年青时的象征,霍桑也没说他是个坏人,他曾经就是像他儿子一样优秀的青年,只是因为背负着罪孽才沉沦下去,变得自私、冷漠和怪僻的。看到儿子的成长,他似乎寻找到了一条救赎的希望之路,他要重新开荒,开始新的生活;但在同时他也走上了一条毁灭之途。
小说的第三部分开始了,高潮也即将来临。他带领一家去寻找自己开垦的山地,但冥冥之中命运之神将他引向了马尔文的葬身之地。这一部分,小说又放慢了叙述速度,运用了展示的创作手法,在平缓的节奏下暗藏着汹涌。夜晚降临,他们就驻扎在葬身之所的附近,儿子去打猎、母亲做饭、鲁本也带着枪四处转悠,本来是一幅温馨的画面,但一声枪声将所有的美好都葬送了。鲁本在马尔文的葬身之地将儿子误杀,用一个鲜活的生命为殉葬,为马尔文举办了一个隆重的葬礼,完成了他抛下马尔文时所发下的誓言,也完成了他的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