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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北京公务员在老家的艰难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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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北京公务员在老家的艰难信访

我就是谁谁谁
1楼
一个北京公务员在老家的艰难信访
我的老家在湘中的一个农业县,那里人多地少,小的时候的家庭开支以卖农作务为主要生活来源,现在是民工大县,年轻的都往外地打工了,家里全是清一色的老弱病残,打工赚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建房子了,因为要想成家,有一个像样的房子是必须要有的,没有房子有哪个姑娘会嫁给你呢?所以现在的农村砖瓦房是越来越多了,感觉一片欣欣向荣的样子。这就是我的老家,我就是从这样的地方走出来的,在北京上大学、上班,作为京城一名小小的公务员,朝九晚五,在自己的能力内经营着自己的小家,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全家健康平安,自己的工作有部分就是处理老百姓的信访问题,不曾想到,会有那么一天,自己也无奈的成为信访队伍当中的一员。
一、起因
我老家原来的房子就是那种土砖房,这种房子不能淋雨,土砖一淋雨就会变成泥从而房子就有倒塌的危险。因为家里穷,一直没有能力盖红砖房子,老房子修了又补、补了又修,一到下雨天整个房子就是一个筛网,雨水从瓦片的缝隙里不断的往下流,房间就成了水的海洋,就这样坚持了四十多年,即使是四十多房龄的钢筋水泥房子也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更何况是土砖房呢!房子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平时最担心的就是下雨天,而家里住着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我一直有把老家房子推了重建的想法,无奈我和我老婆的工资都不高,在北京我们两个人的工资顶多算是低等偏上的水平,再加上京城的消费水平又高,又要养家又要还贷,日子可想而知。终于,在2017年我下定决心,省吃省喝省穿,从有限的积蓄中取出一部分钱把老家的房子重修了。重建之前,我按村里约定的建房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因为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所以手续比较简单,报请了村委会的批准,并通过全村80%以上村民的同意。一切都按计划进行,在2017年年底老娘就搬到新房子里去住了。然而在2018年,接到镇国土所的处罚缴款通知书,说:建房没经过镇国土所批准,属于非法用地,得缴罚款。村里有很多村民都遇到同样的问题,因为以前谁家建房都没说要镇国土所批准的事,都是村委会批准就行了,现在倒好要镇国土所批准,没批准的还得交罚款,村民们不能理解的是:祖祖辈辈自家宅基地建房都是村委会批准就行,怎么现在突然弄出来这么一出要镇国土所批准的事呢,你国土所事前发个通知也行啊,这明白着是要“割韭菜”嘛,一时间老百姓怨声载道。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国土局针对房屋翻修不缴费的老百姓,断章取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作出行政处罚。因为我的工作有一部分就是处理老百姓的信访问题,凭这么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感觉国土局的这个缴费(针对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要交罚款一事)应该是非法收费或者说是乱收费,进行这样的处罚也应该是非法的。为了验证我的想法,我把这个事说给了一些律师朋友征求意见,果然不出所料,律师的答复就是:宅基地已经合法取得,法律没有规定说房子推倒后宅基地就不存在了,在原宅基地内翻修房子国土局就不得再以非法用地这一条来进行行政处罚,国土局的处罚就属于处罚依据错误。得到律师的答复后,我拒绝缴罚款,开始了我的信访之旅。
二、信访
我信访无非就是一“打”一“写”:一“打”就是打县长热钱、市长热钱反映问题;一“写”就是给县长信箱、省长信箱写电子邮件反映问题。于是就开始向县长热钱反映问题,信访有点像买彩票:刚反映了问题,感觉到信心满满,中间就是漫长的等待煎熬,最后的结果和买彩票一样:什么问题也没解决,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接受信访的单位级别不够,于是就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信访的程序就是:上级信访部门转给下级受访部门、再转给反映问题的被信访单位或被信访单位的上级部门,只要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问题最后转发给被信访单位或者他们的上级部门,要他们作出答复,他们会说自己做错了吗,他们会说自己的下属单位确实做错了吗?那是绝无可能的,如此的信访,最后的结果也在意料当中了。真的是:你们尽情的信访,我千方百计地糊弄着答复你。我作为一名体制内的人无意贬低现行的信访制度,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要不然怎么解释每年都有那么多的人在上访呢?要是信访能解决的问题谁又会去上访呢?
2018年整整一年,我一边上班一边信访,期间就是一会希望一会失望如此不断的重复,牵涉到了我很大一部分精力,倍受煎熬,身心俱疲。县国土局期间也没闲着,隔三差五地来到我家问我老娘要钱,恐吓和威胁一直断:“你不交钱,要是公安局来抓人了别怪我们没提醒你们啊”;“你们再不交钱,我们下一步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一旦强制执行了,你们家的房子还不好说会拆除掉呢”;“法院强制执行你们还得交执行费,到时你们就会因小失大”......,每每听到国土局工作人员的威胁,没读过书的老娘老是给我打电话抱怨:你就把钱交了算了吧,你惹不起他们的.....。但我坚持不交钱,直到2019年的3月,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国土局拿出了他们的杀手锏:竟然对我们家开出来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依据:断章取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对一个合法的事都能作出行政处罚,你说还有什么他们做不出来的。对于一个不讲法不讲理的政府部门,还真是惹不起。
三、求助
信访没解决问题,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新闻媒体上,我在想:新闻媒体如果能关注一下问题解决起来就有可能。于是,我给湖南比较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打电话,你反映问题,接待的人都会记录好,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
四、村里那几张嘴脸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那里的一山一水已经融合在我的血液里,那里是我的第一故乡,那里的人纯朴实在,但从小到大,总有那几张嘴脸时不时都纠缠着你和你的家人,这几张嘴脸在你们家困难的时候就嘲笑你们,在你们经济条件好一些之后就会嫉妒你们,无时无刻,像鬼魂像幽灵。在这次信访维权当中,这些人不觉得你是在替大家维权,在他们的眼里你就是仅仅就是为了自家的事,他们交完钱了,“凭什么你家就不交”,他们不觉得是国土部门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反而就觉得“我交完钱了,你们也得交,你们要是不交,我和村里没完”,不一起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这样相互之间攀比拆台,这就是农村里一部分人的现状,这就不难解释国土部门为什么能对合法的事敢征收费用、征收不上来的时候还敢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你们农村的人一盘散沙不团结还窝里斗,不敢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就罢了,还见不得别人好。就像一筐螃蟹:一只螃蟹想爬出去,其它螃蟹一起把这只螃蟹拽下来,你说国土所不欺负你们还欺负谁去呢。于是,就有这样的人鼓动村里、鼓动国土所对我们家房子封掉,要动粗,对我们这样不交钱的要给点颜色,他们不是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却比国土所的工作人员还积极,在村委会的会议上发言鼓动抗议,私下又找村长和书记建言献策怎么个解决我们的办法.....,他们的阴谋最终没有得逞。其中原因之一据说是因为我在北京是个公务员,是个京官,得罪不起。哈哈哈哈哈哈!我嘞了个去,没想到我一个小小的京城公务员还有这个作用。
五、顿悟
党中央一直强调老百姓的事无小事,但在有的地方凭着山高皇帝远,老子说了算。权大于法,领导的意志就是法律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薄弱也是他们肆意妄为的原因之一,对当地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信访是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事。再加上,当今的新闻媒体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热衷于追逐那些一哭二闹三上吊四坐引擎盖的事件,热衷于蹭热点。总之如果你反映的问题没有特别吸引大家注意力的地方,就不要指望他们能对你们的维权有所帮助,除非你能给他们钱。
六、妥协
2019年5月,我和一个在老家县政府上班的同学打电话,聊天中提到信访这个事,他劝告我放弃:你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这个信访上,缴款又不多,值得吗?现在想来确实不值得了,老百姓的利益在某些人看来真得是算不什么 。你要和别人讲理,你得找一个懂理的人才行;你要和一个政府讲法,你得找一个知法懂法的政府才行。否则别浪费时间。于是,我最终选择了妥协,我把钱打给我同学,我同学转交给镇国土所。我之所以最终选择妥协,一是信访解决不了问题,作为一名体制中人,我不可能去上访;二是我不想再在这个事上浪费时间和精力;三是,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得保护好我的家人,我在老家的老娘,免得这个事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七、心堵的慌
我把钱交完的那一天,我心情极其低落,心堵的慌。从信访开始的信心满满,到最后的妥协到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个小偷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似的草草收场,也许有人会觉得我为了一千块钱的事去信访是小题大做,为了违法的事交罚款我认了,但我没犯法何苦要我交罚款呢?老百姓的钱都是血汗钱,我用这个钱非得交给国土部门吗?去孝敬老娘不行吗?不是我有病,而是这个社会病得不轻!
八、解脱
睡前放下一切,醒来便是重生。信访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很偶尔的一小部分,但生活不只是信访:还有家庭和工作、还有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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