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先说下事情经过再说其它的,骗子的好戏在后面
事情经过:我和木那娃尔•司马义(以下简称“木木”)都是从事旅游行业,她在新疆,我在深圳。2016年12月中旬,木木主动找我,要求我给她的64个人少数民族团(纯少数民族且都是吐鲁番户籍)进行报价,根据她提供的行程,香港、澳门、珠海、广州各1晚,要求我给她按0地接操作(行业术语,意思是她不用给我团费,我也不给她团费),要求香港走2个购物店,澳门走2个购物店,深圳珠海不走店,几经讨价还价,终于我们同意了她提出的报价并且帮她代开广州回吐鲁番或乌鲁木齐的卧铺票64张。火车卧铺票票款由木木在珠海回程后现付给我们导游,并由我们导游交付64张火车卧铺票给她本人(她既是组团者,又出任领队)。由于是维吾尔少数民族团,我们的导游都不懂维语,整个行程中都是由她在和全团客人进行沟通,香港和澳门都很顺利,也无投诉,但是28日晚上19:00从澳门到了珠海,据我们的导游说在珠海酒店前台有18个游客(有男也有女)围着她,和她吵架并且要打她,一直吵到晚上23:30才结束。这期间,木木给我打电话,再三告诉我不用担心,行程走得很顺利,接待也很满意,等到她收完客人团费,就会向我们的导游全额支付火车票款(木木这个大骗子当时在用缓兵之计,对我们进行拖延,当然这是后话)。次日(28日)起床后,她和游客的争吵又开始了,难解难分,没完没了,我们的导游进行劝导也无济于事,游客也不理会,他们都只会说维语,不讲汉语。大约上午11时左右,木木又打来电话,要求我们先把火车票给到她,等到了广州再付票款,承诺一定会付这火车票款的,就算在广州收不到客人的团款,付不上火车票款,回到新疆后也一定会转账给我们。苦苦哀求道:“我们先前也有过合作,我木木不是那种人背信弃义的人,你给了我们这么多的帮助,我怎么会忘恩负义呢。”,由于全团都是新疆维吾尔少数民族,游客又不会说汉语,虽说是旅游,可能还会涉及到政治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因素,经过与我们公司经理协商,最终还是通知我们导游在未收到票款的情况下,把64张火车票给到了领队木木,她也写下了收据,并作了亲笔签名。(收据见下图,共拖欠火车票款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