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当有度,为官当有尺
白糖开水2
1楼
为人当有度,为官当有尺
2018-12-08 15:07 星期六
为人当有度,为官当有尺
为人当有度。因为人就是万千动物之一种,凡动物都是自私的,都有私心欲望,会为自己着想,希望自己好。而人由于思维能力强,更会将自己的私心欲望发挥到极致。看到财富就想拥有,见到美色就想奸淫。看现在社会上那些腰缠万贯的富翁,谁不是在商海中打拼出来的?商场如战场,他们为了让自己拥有更多的财富,囤积居奇,远交近攻,外诚内奸,无所不用其极;所以人们说无商不奸。在商海中,谁讲什么性情,又是性情中人呢?别说乱世之中,奸淫掳抢、打家却舍的事,人人都会干,土匪要多如牛毛;就是和平年代,也有人会偷扒抢劫,要将别人的财富据为已有。而且,骨肉同胞,有血浓于水的亲情,也可能为了金钱,相互变成仇人的。而人若任由自己的私心欲望发泄,恶性膨胀,人类社会就会变成一座恐怖的人间地狱。人不像其他动物,撕杀起来顶多只有角斗和撕咬,怎么弱肉强食,其杀伤力也是有限的;看狮子老虎猎杀其他动物的成功率尚不高。人不但有战术还懂战略,相互残杀起来,人类能够灭绝的就不只是其他物种,人类自身也会在相互残杀中灭亡了。所以,人类社会要安宁和谐,必须要建立起正常的社会秩序,让人们生活于社会规则之中;中规中矩做人做事;时时事事对自己的私心欲望加以抑制,而不让其任意发泄、恶性膨胀。为人必须要有度。
但人是不可能自觉地做到为人有度,凡事有道德原则,是非标准;把握好限度,拿捏好分寸,中规中矩做人的。因为人就是自私的,都会为自己着想,希望自己好;私心欲望乃是人的本性,志之所趋。谁会主动违背自己的本性,做人做事呢?例如,人都有关爱儿女的本性;现实社会中,就没有人不对自己的儿女关怀备至。襁褓中小心喂养;能走路了,还会时时牵着他的小手,心怕摔倒了;稍有伤风感冒,立即要看医生,家里没钱,则三朋四友到处借,而要是自己感冒了,则硬挺着,怎么也舍不得花钱治疗了;到了入学年龄,哪怕自己再穷,借钱也要供儿女读书,自己就是做牛做马,再苦再累,也要培养好儿女,让儿女将来做一个有出息的人。多少父母为培养儿女,几乎不是耗费了自己的全部精力,干苦力活,吃糠腌菜,将自己的劳动所得,全部贡献给了儿女。这是为了什么?图自己年老了,儿女反哺自己?天底下有几个做儿女的能够报答得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人们养育儿女,当然不是图儿女的报答,纯粹是本性使然。没有人会违背自己的本性做人做事的。如果从金钱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养育儿女,自己拼命赚钱,却得不到享受;这不是太亏待自己了,谁还会生儿育女呢?然而有谁打这个算盘,就不生儿育女了?再看现在人们为了让自己拥有更多财富,稍有条件就会滋生办厂的冲动,想让自己发达起来,变成富翁。甚至为了让自己多赚钱,违犯国家法律制度,延长员工工作时间,降低员工工资标准。冒受处罚的危险和被人唾骂的尴尬,也在所不惜。谁会自觉自愿做到为人有度呢?
因此,要人们为人有度,时时有道德原则,事事有是非标准,中规中矩做人。自古以来,人类社会都会设立政府,通过政府官员行政执法,利用法律制度武器,对那些为人无度,不讲道德,目无是非,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欲望,侵凌他人利益,损人利已的人和事,进行打击。从而使人们敬畏于法律制度的威力,不敢任由自己的私心欲望发泄;只能抑制自己的私心欲望,做到为人有度,时时讲道德原则,事事有是非标准,中规中矩做人了。事实上,人们为人有度,也只有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才可能真正成为现实。一旦没有了法律制度的约束,人们已经建立起来的道德观、是非观,也会迅速瓦解;做不到为人有度了。看战争年代,一旦地方出现政治真空状态,人们没有了政府的有效治理,法治崩溃,立即就会盗贼蜂起,到处是打家劫舍,奸淫掳抢的场面;老百姓则要饱受乱世之苦了。谁还会讲究什么为人有度,道德原则,是非标准呢?
而要政府官员为人有度,为官有尺,对工作高度负起责任,认真踏实干好;而不滥用乱用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和工作慵懒散漫,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等。单靠法律制度的约束,是还不够的。因为法律制度是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需要他们来实行的。如果政府官员的工作不受到国家主人——人们大众的监督。简言之,就是把政府官员能否当官,和当官的前途、命运掌握在人们大众手中。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工作干得好,政府政绩让人们大众满意,则让他们干下去;而如果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工作不认真负责,踏踏实实干好,政府政绩不能让人们大众满意,则能将他们免职,叫他们下台走人。从而给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的工作注入风险机制,使他们工作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必须做到为人有度,为官有尺,只能认真踏实把工作干好,忠于职责;无论对老百姓还是自己官场中人,都要一丝不苟按法律制度办事。使法律制度在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手中,能够一丝不苟地实行好。仅靠政府内部的监管,当那些工作不认真负责,踏踏实实干好;甚至滥用乱用权力,以权谋私,和慵懒散漫,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人,需要用法律制度进行处罚时;因为人都有自己的社交圈子和关系网,这是现实的需要,人总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谁也不可能孤立地存在,都会交朋结友,就会在权力关系网等等的干扰和影响下,难以做到对自己关系中人严格按法律制度处罚了。于是,法外开恩,官官相护,选择性执法,做不到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制度因人而异等等不正常现象,就会成为常态;法律制度得不到一丝不苟地切实有效实行了。而由于法律制度因人而异,得不到一丝不苟的切实有效实行,法律制度的庄严神圣就会被破坏,对政府官员和老百姓都会失去强大的震慑力,让政府官员也不信法、不守法了。如此一来,政府官员也失去了对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法律制度对政府官员就难有有效的约束力了。而法律制度对政府官员没有了有效的约束力时,政府官员又怎么能够做到为人有度,为官有尺,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踏实干好工作;而不滥用乱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和工作慵懒散漫,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呢?
所以,要政府官员为人有度,为官有尺,关键还在完善我们的体制机制,使政府官员对工作高度负起责任 ;从而使法律制度在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手中能够得到一丝不苟得到实行。无论对老百姓还是对政府官员,都能产生有效的约束力。这样,才能使政府官员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做到为人有度,为官有尺。而像李荣灿发表在《人民日报》上《人生有度,为官有尺》的文章说的,“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真正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循,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这样的官腔套话,就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也是没有作用的。谁会主动用法律制度约束自己呢?何况,法律制度因人而异,选择性执法,对有些人来说,就是一张废纸,根本不起作用,让政府官员也不信法不守法了;法律制度哪里还有什么真正有效的约束力?这种情况下,却还盲人瞎马,夸夸其谈,要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不纯粹是梦呓式的言论吗?
2018-12-08 15:07 星期六
为人当有度,为官当有尺
为人当有度。因为人就是万千动物之一种,凡动物都是自私的,都有私心欲望,会为自己着想,希望自己好。而人由于思维能力强,更会将自己的私心欲望发挥到极致。看到财富就想拥有,见到美色就想奸淫。看现在社会上那些腰缠万贯的富翁,谁不是在商海中打拼出来的?商场如战场,他们为了让自己拥有更多的财富,囤积居奇,远交近攻,外诚内奸,无所不用其极;所以人们说无商不奸。在商海中,谁讲什么性情,又是性情中人呢?别说乱世之中,奸淫掳抢、打家却舍的事,人人都会干,土匪要多如牛毛;就是和平年代,也有人会偷扒抢劫,要将别人的财富据为已有。而且,骨肉同胞,有血浓于水的亲情,也可能为了金钱,相互变成仇人的。而人若任由自己的私心欲望发泄,恶性膨胀,人类社会就会变成一座恐怖的人间地狱。人不像其他动物,撕杀起来顶多只有角斗和撕咬,怎么弱肉强食,其杀伤力也是有限的;看狮子老虎猎杀其他动物的成功率尚不高。人不但有战术还懂战略,相互残杀起来,人类能够灭绝的就不只是其他物种,人类自身也会在相互残杀中灭亡了。所以,人类社会要安宁和谐,必须要建立起正常的社会秩序,让人们生活于社会规则之中;中规中矩做人做事;时时事事对自己的私心欲望加以抑制,而不让其任意发泄、恶性膨胀。为人必须要有度。
但人是不可能自觉地做到为人有度,凡事有道德原则,是非标准;把握好限度,拿捏好分寸,中规中矩做人的。因为人就是自私的,都会为自己着想,希望自己好;私心欲望乃是人的本性,志之所趋。谁会主动违背自己的本性,做人做事呢?例如,人都有关爱儿女的本性;现实社会中,就没有人不对自己的儿女关怀备至。襁褓中小心喂养;能走路了,还会时时牵着他的小手,心怕摔倒了;稍有伤风感冒,立即要看医生,家里没钱,则三朋四友到处借,而要是自己感冒了,则硬挺着,怎么也舍不得花钱治疗了;到了入学年龄,哪怕自己再穷,借钱也要供儿女读书,自己就是做牛做马,再苦再累,也要培养好儿女,让儿女将来做一个有出息的人。多少父母为培养儿女,几乎不是耗费了自己的全部精力,干苦力活,吃糠腌菜,将自己的劳动所得,全部贡献给了儿女。这是为了什么?图自己年老了,儿女反哺自己?天底下有几个做儿女的能够报答得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人们养育儿女,当然不是图儿女的报答,纯粹是本性使然。没有人会违背自己的本性做人做事的。如果从金钱的角度考虑问题,因为养育儿女,自己拼命赚钱,却得不到享受;这不是太亏待自己了,谁还会生儿育女呢?然而有谁打这个算盘,就不生儿育女了?再看现在人们为了让自己拥有更多财富,稍有条件就会滋生办厂的冲动,想让自己发达起来,变成富翁。甚至为了让自己多赚钱,违犯国家法律制度,延长员工工作时间,降低员工工资标准。冒受处罚的危险和被人唾骂的尴尬,也在所不惜。谁会自觉自愿做到为人有度呢?
因此,要人们为人有度,时时有道德原则,事事有是非标准,中规中矩做人。自古以来,人类社会都会设立政府,通过政府官员行政执法,利用法律制度武器,对那些为人无度,不讲道德,目无是非,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欲望,侵凌他人利益,损人利已的人和事,进行打击。从而使人们敬畏于法律制度的威力,不敢任由自己的私心欲望发泄;只能抑制自己的私心欲望,做到为人有度,时时讲道德原则,事事有是非标准,中规中矩做人了。事实上,人们为人有度,也只有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才可能真正成为现实。一旦没有了法律制度的约束,人们已经建立起来的道德观、是非观,也会迅速瓦解;做不到为人有度了。看战争年代,一旦地方出现政治真空状态,人们没有了政府的有效治理,法治崩溃,立即就会盗贼蜂起,到处是打家劫舍,奸淫掳抢的场面;老百姓则要饱受乱世之苦了。谁还会讲究什么为人有度,道德原则,是非标准呢?
而要政府官员为人有度,为官有尺,对工作高度负起责任,认真踏实干好;而不滥用乱用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和工作慵懒散漫,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等。单靠法律制度的约束,是还不够的。因为法律制度是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需要他们来实行的。如果政府官员的工作不受到国家主人——人们大众的监督。简言之,就是把政府官员能否当官,和当官的前途、命运掌握在人们大众手中。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工作干得好,政府政绩让人们大众满意,则让他们干下去;而如果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工作不认真负责,踏踏实实干好,政府政绩不能让人们大众满意,则能将他们免职,叫他们下台走人。从而给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的工作注入风险机制,使他们工作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必须做到为人有度,为官有尺,只能认真踏实把工作干好,忠于职责;无论对老百姓还是自己官场中人,都要一丝不苟按法律制度办事。使法律制度在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手中,能够一丝不苟地实行好。仅靠政府内部的监管,当那些工作不认真负责,踏踏实实干好;甚至滥用乱用权力,以权谋私,和慵懒散漫,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人,需要用法律制度进行处罚时;因为人都有自己的社交圈子和关系网,这是现实的需要,人总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谁也不可能孤立地存在,都会交朋结友,就会在权力关系网等等的干扰和影响下,难以做到对自己关系中人严格按法律制度处罚了。于是,法外开恩,官官相护,选择性执法,做不到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制度因人而异等等不正常现象,就会成为常态;法律制度得不到一丝不苟地切实有效实行了。而由于法律制度因人而异,得不到一丝不苟的切实有效实行,法律制度的庄严神圣就会被破坏,对政府官员和老百姓都会失去强大的震慑力,让政府官员也不信法、不守法了。如此一来,政府官员也失去了对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法律制度对政府官员就难有有效的约束力了。而法律制度对政府官员没有了有效的约束力时,政府官员又怎么能够做到为人有度,为官有尺,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踏实干好工作;而不滥用乱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和工作慵懒散漫,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呢?
所以,要政府官员为人有度,为官有尺,关键还在完善我们的体制机制,使政府官员对工作高度负起责任 ;从而使法律制度在政府官员尤其政府一把手手中能够得到一丝不苟得到实行。无论对老百姓还是对政府官员,都能产生有效的约束力。这样,才能使政府官员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做到为人有度,为官有尺。而像李荣灿发表在《人民日报》上《人生有度,为官有尺》的文章说的,“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真正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循,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这样的官腔套话,就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也是没有作用的。谁会主动用法律制度约束自己呢?何况,法律制度因人而异,选择性执法,对有些人来说,就是一张废纸,根本不起作用,让政府官员也不信法不守法了;法律制度哪里还有什么真正有效的约束力?这种情况下,却还盲人瞎马,夸夸其谈,要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不纯粹是梦呓式的言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