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山引用的话:
芳芳:我大学毕业时工资是54元。那是1982年。当时一个月生活费20元足够,还能养活母亲,所以我觉得还不错。
感觉工资低到我自己无法忍受的时间是2007年到2012年期间- - - - - -,工资只三千多元,养个上学的女儿刚够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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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这个话的方方现在已经被打上汉奸的烙印了。米家山用他的观点来证明今不如昔,说明他在汉奸阵营。
再有,54元在82年是高工资(普遍的三级工只有四十元不到),够两个人的基本生活(吃穿)基本够用。
后来实行稿费制度,方方的基本工资实际上是保底生活费,在作协,十年没作品照拿,埋怨保底工资低,为什么不工作(写稿)?这种埋怨实际上是对自己江郎才尽或者是懒惰的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