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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一千多名老百姓联名控告土地被霸占多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无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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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一千多名老百姓联名控告土地被霸占多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无人理

冷风受受
1楼
上问题反映了多少次, 有的是多少年了,都没给解决。皮球一直踢来踢去,都踢碎了也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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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受受
2楼

黑龙江省一千多名村民土地被恶势力霸占多年无人管,老百姓维权多年无人理,省市县三级政府相互推诿,漠视群众利益,恶势力保护伞就是硬。
为了法律尊严,为了社会公平正义、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权到底!我深信中国的一句古话,那就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国家的平衡发展离不开现实中的百姓。人民的疾苦冤情是不争的事实,不是靠下令屏蔽、删除老百姓举报喊冤的帖子就能掩盖过去的罪恶!不是靠抓人,拘人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请记住谁欺压老百姓谁就会得到因果报应,谁头上乌纱帽迟早要掉!
2019年6月12日,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第二小组下沉密山市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组重点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进行,通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调阅案件资料等方式展开督导工作。期间,督导组全体成员还先后深入部分乡镇村屯,通过座谈和入户等方式,向当地群众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密山市百姓们听说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第二小组下沉密山市开展督导工作,无不欢欣鼓舞,无不奔走相告,这真是青天大老爷来了,密山市人民维权有希望了。我们代表省一千多名老百姓向中央扫黑除恶密山市督导组报告:黑龙江省一千多名老百姓维权多年无人理,省市县三级政府相互推诿,谁之错?

我们是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的农民,今天特向大家反映我们一千多名村民联名举报贪官多年,省市县三级政府竟管不了几个贪官污吏,乡匪村霸。密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对人民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使百姓们进省进京上访告状维权。民有冤情没有人管,进省进京上访告状还被抓,村民们已经举报两三年了,而密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视而不见,无动于衷,不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不查出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官员,人民花钱养你们干什么?在其位,谋其政,老百姓就是想问问你们管不管这些损害人民利益的官员。不为民做主,下课会赢得更多的掌声,密山人民不欢迎你们。


我们现有一千多名村民联名向省委张庆伟书记,省长王文涛,鸡西市市委书记张常荣,鸡西市市长于洪涛及媒体记者举报密山市市委书记张雷,密山市市长高运禄不作为,损害人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也请省委书记张庆伟,省长王文涛及媒体记者你们到密山市来看看,这里的人民公仆已经无法无天了,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以为有点权利,就胆大妄为了。百姓们是上访无路,告状无门,维权无望,去北京准备上访维权还被抓回来拘留七天,至今密山市政府领导相互推诿,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毫不夸张地说,正是这些人“在吃政府的饭,砸政府的锅。这种人真的是给国家干部脸上抹黑。有些领导干部的素质已经远远低于普通百姓的素质,难以对得起“人民公仆”四个字了。




密山市的苍蝇再不拍 老百姓快没活路了!什么是无法无天,什么是胆大妄为,你只有身临其境,才知道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 为人民服务仅五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百姓身边苍蝇满天飞 老虎打再多民众也不满。事实上,很多事件中都存在“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现象,还有很多的猫腻在里面。这说明日常监督不到位,才给了某些掌权者公权私用的机会。
详细状况反映如下:
一、原密山市国土局局长朱洪光,地籍股长刘金玲在处理多起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时,不调查土地的权属来源材料,不看是否有无土地权属审批手续,在我们提出对方无任何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后,国土局仍然我行我素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和平乡幸福村在1982年非法在密山市兴凯镇宏亮村境内开垦1500多亩土地,无任何审批手续,无当地乡镇村屯盖章同意,密山市国土局违反有关法律为其办理了土地证,并且在2012年又为其办理了另一个土地证。村民们多年上访告状密山市国土局就是不按照法律解决问题,
在处理鸡西市国土局转交的村民们上访诉求时,密山市国土局违反了1、《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2、土地登记规则:第十二条 土地登记申请者申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登记,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事情经过:
密山市国土局在1982年为和平乡幸福村颁发的密土字四十六号(1982)土地证书(在兴凯镇境内
1500亩飞地的权属)认定事实错误,行为违法。原因:1、没有本集体权属界线;2、边界议定书中未有与宏亮村现场双方划界过程。宏亮村未在幸福村土地证上边界议定书盖章。3、没有市政府批准在兴凯镇境内开垦土地的文件。4、没有兴凯镇和宏亮村同意幸福村在其境内开垦土地的文件或者协议。5、没有按照宏亮村实际权属界线来认定土地的权属。6、无权属来源证明。
根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划界处1984年权属界线图上显示在争议土地区域内(11点至19点)上无幸福村权属界线公章,也无权属界线,所以幸福村没有土地。只有宏亮村、鲜民村、8511一连在该争议地区有权属界线公章和权属界线坐标点。而且宏亮村与鲜民村、8511连界线清楚无争议。
根据密山市政府文件(密政呈(84)2号)向黑龙江省政府呈报,关于呈报八五一0,八五一一,八五五农场土地划界报告的请示当中显示,和平乡幸福村在兴凯镇境内没有一寸土地,密山市政府为什么在82年为和平乡幸福村颁发土地证?为什么在2006年为和平乡幸福村作出土地确权?
在1960年宏亮村就在争议地上开垦了耕地种植至今,包括第一轮土地承包和第二轮土地承包,都是宏亮村村民耕种。(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有台账。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有土地经营权证书)在2006年9月1日,密山市国土局为幸福村出具土地权属认定,把我们耕种了47年的土地确权给幸福村。
幸福村在兴凯镇内有飞地1500亩,没有密山政府批复的文件,没有与兴凯镇、宏亮村协商同意。兴凯镇、宏亮村并不知道幸福村在兴凯镇内有1500亩飞地,也从来没有人批准过幸福村在兴凯镇境内开垦土地的要求。(没有经过当时的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幸福村在1963年在兴凯镇内开垦土地没有任何手续。
和平乡幸福村侵占宏亮村1500多亩耕地35年,给宏亮村集体造成直接损失(土地承包费用)2000多万元。





(二)、密山市铁合金青年点,占密山市兴凯镇宏亮村1、4组土地480亩耕地。密山市农副科青年点占密山市兴凯镇宏亮村2、6组126亩耕地。密山市制油厂青年点占密山市兴凯镇宏亮村2、6组900亩耕地。
村民们多次上访告状到密山市国土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退还被侵占的村集体土地,密山市国土局领导对此置之不理。以上三个单位侵占宏亮村1500多亩耕地30多年,给宏亮村集体造成直接损失(土地承包费用)2000多万元。
事情经过:以上三个单位在1975年左右无偿取得了密山市兴凯镇宏亮村1500多亩土地,用于安置本单位富余职工和待业青年,1986年左右以上青年点陆续解体、解散、撤销,职工和青年都返还了城里。青年点已经失去了当年办青年点为安置富余职工和青年就业的意义。但是青年点的土地却被个人占有承包给其他村民耕种牟利至今。密山市国土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其办理了土地证。
依照黑土(1989)23号《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农副生产基地、青年点、战备点土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密政发(1989)21号《关于清理整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农副生产基地、青年点、战备点》文件第二条规定:建立农副基地时,无偿占用农村集体组织耕地的,原则上应予以退还,属于与拥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单位协议占地兴办农副基地的,农副基地停办,应按协议将所占土地退还原单位。
停办的农副生产基地,必须将土地交所在县市土地管理局。不得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停办农副基地固定资产处理问题。属于国家投资,应与土地使用权同时无偿移交土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因法律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不得出租、转让等,只能供批准的用地单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如果单位撤销,或迁移不再需要使用,则交回国家。
根据龙革办〔 1978 〕 19 号《省土地利用管理局关于安排省外、省内机关、部队和工矿企业办农
副业生产基地的报告》、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国家及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有文件规定:建立农副基地时,无偿占用农村集体组织耕地的,原则上应予以退还,属于与拥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单位协议占地兴办农副基地的,农副基地停办,应按协议将所占土地退还原单位。还有当初与上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如果青年点停办无偿占用的土地退还原集体。
这三个青年点停办三十多年了,土地被个人以承包的形式据为己有,大发横财,给国家,集体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里面有多少人跟着发横财,有多少人跟着吃红利,想必大家想一想就知道了,我们告到哪里,他们就堵到哪里,省市县三级政府自己发的文件自己都不执行,可想而知这些人胆子有多大?后台有多硬?不知道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是醉了还是睡了?你们看不见帖子吗?听不到百姓的声音吗?







村民们上访到了鸡西市政府信访办,鸡西市政府信访办转交给密山市信访办处理,在市供销社给出答复村民不满意以后,村民们向密山市信访办申请复查,密山市信访办违法违规做出不予复查的决定。

密山市国土局副局长陆宝国,今天上午在他的办公室威胁恐吓举报人说:如果在发维权帖子告个人问题就按照扫黑除恶进行打击。这是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是赤裸裸的讹诈。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那一条是假的?那一条不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该你们国土局调查处理的案件你们顶住不办,反而威胁恐吓举报人,真不知道你怕什么?举报,控告,检举,揭发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你有什么权利阻止公民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呢?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道理你不懂吗?
自己不照镜子看看你是什么人,告你的人还少吗?心里没鬼你怕什么?下回发帖就告你了,举报人等着你来打击报复,看看是你的权力硬还是举报人的脖子硬。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省国土厅党组书记鄂忠齐,鸡西市国土局局长程显涛,老百姓恳请你们管一管你们的下属们,让他们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2020年4月20日密山市国土局枉顾事实,颠倒黑白,致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于不顾,强行行使霸权行为严重损害人民利益,做出了密自然资信字(2020)7号,关于明传华等人反映兴凯镇宏亮村土地权属争议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对此一千多名村民强烈愤慨,要求密山市政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惩密山市国土局领导违法违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的行为,我们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反映密山市国土局损害一千多名村民合法利益等问题。
密山市国土局领导欲盖弥彰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我们告的就是密山市国土局领导违法给幸福村办理土地使用证,违法不执行省市县政府发布的关于黑土(1989)23号《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农副生产基地、青年点、战备点土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密政发(1989)21号《关于清理整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农副生产基地、青年点、战备点》文件第二条规定的规定。而由被举报人处理举报人的举报首先就是违法行为,也是不公平的行为,结局可想而知。此答复我们一千多名村民是断然不接受,不认可。
更可气的是密山市政府信访办居然不受理村民们的复查申请,让这起损害村民们土地的案件不了了之。他们就是这么对待黑龙江省委巡视组交付的案件。
朗朗乾坤,晴天白日,密山市政府还能做出如此违法的行政行为,这是与中央的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势必造成村民们继续上访告状。希望密山市政府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处理好村民们所反映的问题。




2020年6月5日下午密山市兴凯镇政府信访办领导通知我们到信访办说是鸡西市政府信访办对我们网上举报的1000多名村民土地被侵占多年无人管进行政府信访答复。
到了密山市政府兴凯镇信访办以后,信访办领导没有给我们书面答复,只是微信转来几张鸡西市信访办答复意见。还没等我们看完,就把我们的手机要过去之后把信访图片删掉。我们之后再次管他要鸡西市信访办答复意见,密山市兴凯镇政府信访办领导就是不给。说是给你们看看就行了。
依照国家的《信访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信访机关必须对当事人进行书面的答复,而且允许当事人对此答复进行复议或者复核。对于密山市兴凯镇政府信访办的所作所为十分不理解,这是有鬼呀!
还是有错啊?不知道怕什么?这真是权大于法,漠视群众的利益,给党和政府抹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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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受受
3楼
二、密山市连珠山镇居民邹文娟因为房屋土地面积争议问题,向密山市国土局申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调查解决,因房屋土地证到期请求换发土地证,密山市国土局即不解决争议也不给换证,只说是有争议。走法律程序,法院说要先换证后审理,致使当事人为了维权不断上访告状。
事实及理由:2004年8月刘吉成(邹文娟丈夫已故)根据密山市人民政府密政发(2003)12号文件精神,与密山市国资局,市商贸办签订协议购买原密山市服务公司下属连珠山镇服务总店一楼门市房,用地面积为82.6平方米,地址:连珠山镇总店楼8委,新鲜生肉店(连珠山镇市场道西)。同年9月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和土地使有权证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人刘吉成(邹文娟丈夫已故)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之后发现应属自己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有20多平方米被邻居(于长水)所占用,其搭建起一座13平方米左右砖混结构的房屋和一座10多平方米的木质仓房,地址:连珠山镇8委,金太阳网吧,(连珠山镇市场道西)该建筑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无任何审批手续,还非法占用他人的土地使用面积。
当年刘吉成,邹文娟去密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密山市商贸办公室询问:答复是按照土地使用证为准,谁占用谁应当无条件退出。邹文娟找到于长水协商,于长水不承认占用拒绝退出。为了维权邹文娟几年来曾找到各有关部门上访告状,但至今未得到解决。
经过多年来上访告状在2014年12月26日密山市国土局为邹文娟出具了连珠山镇服务总店原始城镇土地证,并有密山市国土局原局长李广玉签字批示:此证与刘吉成国有土地使用证(2004)第240416号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一致,特此证明。2015年初密山市国土局新任局长朱洪光不依法依规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
2018年4月11日密山市国土局给了邹文娟一个答复意见,让当事人双方找原单位处理解决问题。做出这个答复的领导也不长脑子想想,原单位已经黄了二十多年了,上哪里去找人解决问题啊?而且他忘了国土局就是依法处理土地争议纠纷的单位,他更忘了他还是一名人民公仆。不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人民养护你还不如养护一条狗了。



三、在2018年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当中,密山市兴凯镇党委,镇政府违法违规,限制剥夺村民的被选举权,密山市兴凯镇原党委书记于朝臣在农村村委会候选人名单推荐之前,在今年1月12号开大会的时候就宣布不允许兴旺村原村长冯少平参与此次选举村委会主任的活动,而在大会上宣布由另一位村民王忠桥来担任这个村长职务。并且在不同场合对村民们说让大家选举王忠桥担任兴旺村村长职务,公开为王忠桥拉票。
兴凯镇党委,镇政府以下发的(中共密山市兴凯镇委员会文件),密兴发(2017)42号,中共兴凯镇委员会兴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凯镇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当中的第10条: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等其它不宜提名的情形;限制兴旺村原村长冯少平参与此次选举村委会主任的活动。而当事人冯少平不存在兴凯镇党委,镇政府文件当中所说的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兴凯镇党委,镇政府所说的兴旺村原村长冯少平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是:兴旺村一户村民因为土地合同到期没有参加土地发包而继续占用土地的诉讼案件,情况是兴旺村原村支书赵仕民违法违规把村民土地承包合同15亩说成40亩起诉到了密山市法院,而且是剥夺了该村民依照合同享有的优先承包权利。
兴旺村原村长冯少平认为此举严重的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最后在兴凯镇党委,镇政府压力下被迫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事实证明此次诉讼是错误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经驳回到密山市法院重新审理这个案件。在此事件当中兴凯镇党委,镇政府违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兴凯镇党委,镇政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四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宪法》第34条明确规定,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对于基本政治权利,国家只能通过法律加以限制,而不得以通过政策等非法律的方式进行剥夺。 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结束,黑龙江省规定十一种人不能当选村委会成员。不知道黑龙江省地方政府不让村民参加竞选的权力来自哪里?现在中国还是不是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权还能不能得到保障?根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只要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民政部颁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规定也没有这一规定。为什么黑龙江省当地的政府却作出限制村民参加竞选村委会成员。这是对全省村民政治权利的严重侵害,坚决要求予以废止。
兴凯镇兴旺村村民在2018年1月15日推荐村委会候选人当中共参加人数384人,兴旺村原村长冯少平得票266票,超过总人数的一半以上。报到了兴凯镇党委,镇政府以后兴凯镇党委,镇政府领导还是明确告诉冯少平不得参加村委会候选人活动。在第一轮村民选举过程当中冯少平的选票明显超过了另一名候选人,进入了第二轮选举,但是兴凯镇党委,政府还是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把冯少平的名字记录到第二轮选举名单当中,致使村民们在选举冯少平时还得现填他的名字。兴凯镇党委,政府严重的干扰和阻挠了村民们正常的选票活动。



四、以上反映的问题涉及到的部门有:密山市政府,纪检委,检察院,市信访办,国土局,市供销社,粮食局,民政局,铁合金,兴凯镇党委、政府,密山市和平乡幸福村。
兴凯镇共有十个村委会,经过纪委调查有九个村委会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有兴旺村和兴凯村村委会,问题太多了。
以上问题反映了多少次, 有的是多少年了,都没给解决。皮球一直踢来踢去,都踢碎了也没有解决。”公平的地方不公平,说理的地方不说理,你让老百姓怎么去打官司告状啊?“乡匪村霸”在群众身边也在纪委眼前,“乡匪村霸”群众看得见纪委咋就难发现?
官员的个人权力,不能大到可以致无辜的人变成有罪。也不能让任何一个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公平正义不该成为人民的幻想!在中国不是缺法,在有些地方是缺德、有法不依、以权代法的现象不解决再多的法律也没用。不知道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哪里?
老百姓们隔空向省长喊话:党啊,当老百姓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啊!这让人痛心疾首,我亲爱的党,你的人民在受罪啊!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理应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保驾护航。我们恳求我们的政府切实负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责任,加强监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老百姓一个清明世界!
问题反映持续发布当中,还有以上人员更详细的违法犯罪材料,不能在这里公布,等待交给调查组。
腐败只是现象,根源不在腐败,而在监督的缺失,腐败一直是中央严厉打击,人民深恶痛绝的事情,但其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现状令人心忧也令人无奈。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老百姓真诚的希望黑龙江省,省委书记张庆伟,省长王文涛,鸡西市市委书记张常荣,鸡西市市长于洪涛,不要让冤者跑断腿,不要让冤者无处诉,不要让损害人民利益的贪官污吏逍遥法外 。
请告诉你的下属们不要再删帖子了,没有什么用,你删我发,我发你删,无穷无尽,无休无止,我一天几度电而已,你一天得花多少钱啊?钱都遛道上了,连个响都没有听到,国家的钱也是钱啊!真不知道你们怕什么呢,有什么可怕的呢,不就是几篇文章啊,脚正不怕鞋歪,心里没鬼就不怕走夜道。删了我们发的几十个帖子,封了我们的几十个账号,有用吗?图一时之快,最后还不是钱着罪。呵呵,小火慢炖这个锅早晚得开,早进城晚进城的事,你们就等着法律的制裁吧。
友情提示:古往今来,凡是与人民为敌的人最终都没有好下场,举头三尺有神灵啊,你们也不例外。还是苦海茫茫回头是岸吧,成天胆战心惊的面对舆论压力,一旦局势不为你我所控,那就悔之晚矣。
举报人:密山市村民:徐有坤,冯少平,。
联系电话:13763676181,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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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朗世界不可能由某些利欲熏心的人一手遮天!相信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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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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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社会之不公!恨腐官之嚣张!哀百姓之多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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