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施行)增添了第十条:“(十)、、、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党中央确实英明伟大!为福建省相关问题量身定做了该条款,由于福建省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滥用【闽劳险(1991)009号】对抗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使得众多本该合法退休养老人员老无所养!比如:福建省福清市工信局(原经委),采用欺诈、隐秘、造假和耍赖等手段,谋杀和暗杀下属职工的合法工龄,使得受害者们在办理退休养老手续时才发现,之前的所有“视同缴费”工龄已被主管局“买断”了!党和国家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更何况福清市工信局是造假的“买断工龄”?!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是为保障富余和下岗人员的固有权益,更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的英明决策!试想,假如都像我们福建这样,一个最小的科级单位(福清市工信局),就斩杀了数以百计下属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全国得有多少人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民不聊生啊!甭说“凝聚民心”了,那是要亡党亡国的呀!这种违法乱纪行为实际上是祸国殃民的罪恶!
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添的第十条,不难看出,福清工信局无疑是全国最典型的(没有之一)!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激发责任与担当 !我们希望,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强大威慑力之下,福建的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彻底整治!然而,心有余悸啊!党和政府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福建某些单位都可以不择手段地长期对抗,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不会也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所扼杀在福建基层?!请上级领导监督!请全体民众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