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加强内部反腐:全年清退合作商41家,移送司法107人
雷递网 乐天 1月16日
美团日前披露,始终贯彻并执行高标准的商业行为准则,希望在简单健康的商业氛围中,开展廉洁高效的合作,促进双方共赢。
2020年美团发布《美团廉洁合作五知道》,明确规定美团拒绝商业贿赂,禁止员工吃拿卡要,减少因腐败行为产生不必要成本,帮助合作伙伴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入到消费者服务当中。
美团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对于达到犯罪标准的涉案人员,无论内外,一律移送司法;对于涉及舞弊、贿赂等行为的合作商,无论大小,永不合作并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美团共查处刑事案件41起,移送司法机关107人,其中涉及内部员工47人,生态合作商等外部人员60人,因廉洁合作问题清退且永不合作的合作商41家。现将2022年美团反腐案件通报如下:
1.原到家事业群员工赵鹏飞、白帆收受合作商贿赂,法院依法判决2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判处罚金30万元和10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合作商人员赵某,原到家事业群员工杜金环、韩哲,原公司事务平台员工王悦,以合作商身份向赵鹏飞等人行贿,法院依法判决4人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判处罚金5-8万元不等。
2.原到家事业群员工郭可心,伙同外部人员李某、李某琏、同某,收受合作商人员周某群、刘某、孟某鹏、夏某、李某泽贿赂。郭可心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余8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原到家事业群员工蔡彦飞,侵占公司结算款,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原到家事业群员工张维维,收受合作商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原到家事业群员工孙梦娟,编造虚假事由骗取商户结算款,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原到店事业群员工杨歌,截留商家利润款,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原到店事业群员工刘传辉,窃取商家利润款,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原到店事业群员工梁健伟,骗取商家利润款,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原到店事业群员工宋凯军,协助外部黑产人员上线虚假门店,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原快驴事业部员工王雄春,伙同合作商人员张某收受其他合作商贿赂,2人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原快驴事业部员工蒋金伯,收受合作商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原买菜事业部员工赵中亮,收受合作商人员胡某华贿赂,2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3.原买菜事业部员工严盛文,伙同外部人员孙某宗、谢某虚设租赁交易,侵占公司财产,严盛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孙某宗等2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4.原优选事业部员工李泽金,收受合作商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15.原优选事业部员工蒲健,收受合作商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16.原优选事业部员工刘凤玉,收受合作商人员杨某源、李某官、韦某放贿赂,4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7.原优选事业部员工高建林、崔元赫,收受合作商人员王某、许某贿赂,4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8.原优选事业部员工薛明、吴宇翔,收受合作商人员蒋某贿赂,3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9.原优选事业部员工凌晨阳,虚构公司低价销售渠道骗取他人钱款,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原优选事业部员工王钰、周祺斌、刘雪峰、赵英凯、石恩龙、郑乃天、马骏、郭杰,虚假报销差旅住宿及补贴费用,8人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1.原优选事业部员工籍晓兵,向多家合作商索要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2.原优选事业部员工吴晓飞,收受合作商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3.原点评事业部员工陈瑞杰、杨利强,侵占公司财产并收受合作商贿赂,2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4.原骑行事业部员工郭景锐,长期虚假报销差旅费用,侵占公司钱款,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5.原骑行事业部员工汤钧洪,骗取公司付给合作商的奖励金,涉案合作商负责人周某沛伪造印章,2人分别因涉嫌诈骗罪、伪造印章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6.原美团平台员工罗军,收受合作商人员申某贿赂,罗军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申某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7.原美团平台员工汪义法、朱雅婷,伙同公司劳务人员张某倩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3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8.原金融服务平台员工刘嘉,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商索要贿赂,法院依法判决刘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处罚金3万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29.原金融服务平台员工杨波,伙同外部人员李某波收受合作商人员牛某贿赂,3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0.原公司事务平台员工金欲晓,伙同原到店事业群员工黄文君收受合作商贿赂,法院依法判决金欲晓、黄文君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2年执行,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31.原公司事务平台员工索诺,收受职场出租方人员方某贿赂,2人分别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到店事业群合作商人员涂某,勾结黑产人员进行刷单,诈骗公司钱款,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到店事业群合作商人员李某,康某,蹇某等6人,虚构订单诈骗平台赔偿金,因涉嫌虚假广告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到店事业群合作商人员王某丰,刘某栋、陈某飞等6人,虚构订单诈骗平台赔偿金,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到店事业群合作商人员周某超、周某书、白某业等11人,非法获取用户数据、删除平台差评,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快驴事业部劳务人员莫某文、黄某兵、吴某,多次藏匿仓内货物并对外销售牟利,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快驴事业部劳务人员宋某,多次藏匿仓内货物并对外销售谋利,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优选事业部劳务人员路某华、管某凤,联合外部人员张某蕾,多次盗窃仓内货物,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骑行事业部劳务人员刘某蔚,收受扣车场公司人员刘某师贿赂,刘某蔚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刘某师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骑行事业部劳务人员孙某,收受多家扣车场公司人员贿赂,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外部人员陈某,通过刷单骗取公司补贴款项,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2年因廉洁合作问题清退且永不合作的合作商主体名单如下(按拼音首字母顺序):
1.北京拦采臣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2.北京乐思创信科技有限公司
3.北京思凡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北京未来校园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云享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6.承德瑞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高碑店市北大街驰鲜达食品销售部
8.高碑店市方官安心优选超市
9.高碑店市倾城好物水果经营部
10.高碑店市新发地久香果品经营部
11.邯郸市丛台区瑞诚干调商行
12.邯郸市丛台区瑞丰副食干调批发商行
13.杭州云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4.河北驰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河北维鲜商贸有限公司
16.季盟健身器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7.加多宝健康科技邯郸有限公司
18.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9.江苏扬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昆山玄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任泽区惠兴日杂店
22.瑞熙(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3.上海巴鸣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4.上海猎鹰网络有限公司
25.上海日旻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上海忞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7.上海又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8.上海资鑫贸易有限公司
29.深圳市鼎道晶威科技有限公司
30.石家庄绿豪商贸有限公司
31.石家庄品安商贸有限公司
32.石家庄浦润商贸有限公司
33.唐山市丰润区他乡优品果蔬店
34.唐山市路南冠宣水果经销处
35.唐山市路南泽钊食品商行
36.天津萌果商贸有限公司
37.邢台市南和区新空气花卉店
38.永旺永乐(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9.永旺永乐(上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0.浙江昊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1.正定县旭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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