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9.5,BBC多次翻拍,这个系列让人欲罢不能!文化2023-01-17 13:01本文共2523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之前,江西的周根发出狱了,他曾因过失杀人被判刑23年。 相比入狱时,他现在更后悔当初的冲动。23年前,周根发的妻子遭到雇主强暴,还染上了性病。气不过的周根发本打算去找雇主讨公道,结果却失手杀死了对方。 他入狱不久,妻子承受不住压力,离家出走了。 更让人痛心的是,两个儿子也走失了,至今下落不明。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却是一失手悔终生。有人因冲动报仇而后悔终生,也有人为报仇而筹谋一生。《血字的研究》中,大侦探福尔摩斯就遇到过这样一起复仇案。 伦敦城里三天内发生了两起凶杀案,案发现场都高调地留着复仇的血字。凶手非常狡猾,连大侦探福尔摩斯都被他戏耍了。本以为凶手是个狡诈的亡命之徒,谁知,他却是个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凶案现场的血字 凶杀案中,有些凶手杀人,会想尽办法毁灭证据,生怕被人发现。但有些凶手杀人,就差敲锣打鼓告诉别人发生谋杀了。 伦敦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子。一天晚上,凶手在一间空屋内杀人后,不但在空屋点亮蜡烛,还在墙上留下血字,写着“复仇”。 死者叫德雷伯,是个美国人。 他衣着整齐,财物俱在,身上没有任何伤口。除了墙上的血字,警探还在死者身旁发现了一枚女士婚戒。福尔摩斯很快得出结论:因为死者嘴里有酸味,他很可能是被毒死的。屋外有马车车辙印和两个人的脚印,脚印的轨迹一致。因此,死者和凶手应该是一起坐马车来的。通过步伐间距推断,凶手是个高个子。而且案发后不久,有警察曾在屋外看见过一个高个子。福尔摩斯推断,现场那枚戒指应该是凶手遗落的。他想拿回戒指,但因有警察而放弃。于是,他决定以婚戒为饵,钓出凶手。他在各大报刊发表戒指的招领启事,通知失主当晚8点来他家认领。果然,8点一到,就有人来了。可惜,来的不是高个子凶手,而是个走路一瘸一拐的老太太。 她一进门就嚷着戒指是她遗落的,但当福尔摩斯拿出掉了包的戒指时,她却没认出来。 明明不认得戒指,却一口咬定是自己的,怎么看都可疑。 于是,她前脚离开,福尔摩斯后脚就跟了上去。因为她可能是同伙,跟着她,可能找到凶手。没想到,凶手没找到,老太太也跟丢了。可疑的马车夫 原来,老太太竟然是个年轻人假扮的。他识破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他先假装乘坐马车,然后趁福尔摩斯不注意,跳车逃跑了。 好在,东边不亮西边亮。 戒指的线索断了,福尔摩斯又从车辙印查起。根据车辙印的间距,可以判定这是一辆出租马车。既然凶手和死者是一起坐马车来的,那马车夫一定见过凶手,甚至可能就是凶手。这时,美国警方传来消息:有个叫侯波的美国人曾经追杀过死者。而且,他现在也在伦敦。如果凶手是侯波,那他一定伪装了身份。而伪装成马车夫,最不容易被死者发现。 于是,福尔摩斯雇了群小乞丐,试图帮忙找一位叫侯波的马车夫。 谁知,马车夫还没找到,城里又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现场也留下了相同的血字。这次死的,竟然是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杰逊。 据现场目击者称,案发当时他看到过一个高个子从秘书的房间匆匆离开。相同的血字,都出现过高个子,很明显,两个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正在这时,小乞丐来汇报:还真有个叫侯波的马车夫!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福尔摩斯让小乞丐告诉马车夫:自己要雇车,并要马车夫帮忙搬箱子。不一会儿,一个身材魁梧的车夫走了进来。正当他伸手搬箱子时,只听见咔嚓一声,他的双手就被手铐锁住了。马车夫愣了一下,大吼一声,飞快地扑向窗户,想要逃走。福尔摩斯怎么可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他和侦探们一拥而上,制住了马车夫。 原本以为,马车夫要抵赖到底。谁知,当他发现无路可逃,反而痛快地交代了所有事情。执着的复仇天使马车夫侯波和两位死者之间的仇恨,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那时,侯波是一名矿场工人,与美少女露西相恋。他打算两个月后从矿场回来就结婚。可待他回来时,露西却成了别人的新娘。打听之后,他才知道:他刚离开不久,当地的恶霸德雷伯就找上门,要娶露西做小妾。因为遭到拒绝,他带人杀了露西的父亲,并抢走了露西。 一个月后,露西也因悲伤过度而死。 在她下葬前,侯波冲进灵堂,取走了她手上的戒指。并发誓:一定要亲手杀死仇人,报仇雪恨!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侯波却用了二十年。他的复仇之路可谓一波三折。 躲在山里刺杀对方,结果对方毫发无伤,自己的身体却垮了;追着对方到了城里,结果因对方控告,自己被捕入狱;好不容易从监狱出来,结果对方去了欧洲,他不得不边打工边找人。随着复仇计划一次次落空,侯波复仇的决心就越来越强烈。 直到在伦敦,他终于找到了对方。但德雷伯经常和斯坦杰逊形影不离,他无法下手。 雪上加霜的是,前不久他发现自己身患绝症,没有多长时间可活了。他不怕死,只怕比仇人先死。为了寻找机会,他起早贪黑地跟着德雷伯。 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喝醉酒的德雷伯凑巧上了他的马车,他知道机会来了。 他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想着应该如何报仇。 直接一刀杀了对方?不,那太便宜他了。 最后,他决定给对方一个活命的机会,只看对方能不能抓住。 他将怎样对付德雷伯?上门来取戒指的又是谁? 欲知更多细节,可在公众号回复【血字的研究】。开创侦探小说新时代本书作者柯南道尔,因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侦探人物,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他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被称为侦探小说中的“圣经”,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该小说成为BBC翻拍的经典之作,在豆瓣上评分高达9.5分。就连著名作家毛姆都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侦探小说能享有如此的荣誉。”《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的开篇之作。作为“四大奇案之一”,该篇小说发表之后被改编成多种语言的影视作品。其中,最早一版可追溯到1914年,而最新的一版是2010年的英剧《神探夏洛克》。 小说中,福尔摩斯精通毒理学、解剖学。这跟柯南道尔的个人经历分不开。 他并非文科出身,而是爱丁堡大学的医学博士,毕业后从医数十年。但因受母亲影响,他喜欢讲故事,从小就被成为“故事大王”。工作之后,他经常在空闲时间写小说。但他的创作之路却并非一帆风顺。本书作为他的处女作,在刚开始投稿时,曾遭到多家出版社拒稿,直到第二年才有一家出版社勉强愿意发表。直到几年后,他开始在杂志上连载短篇小说,才使得福尔摩斯大火。从此以后,福尔摩斯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现在,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成了推理必读经典。那么,福尔摩斯系列中,你最喜欢哪个故事? 欢迎留言区分享给库管,说不定下期就会推荐你的挚爱。/ 回复关键词,看好书推荐 /清华书单度假书单校长书单 俗名书单30必读科幻入门畅销书单经典名著 一分钟推理【第241期】某别墅里,一男子被人枪杀了。现场唯一特殊之处在于,死者手中紧握一朵火红的大丽花。警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理出三条思路:1、与同父异母的姐姐争夺遗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矛盾;2、某友曾来过,并引起争执,因为死者告发事项而起;3、与邻居的不愉快冲突所致。三个推断见报后,有一匿名小姐来电称:请愚蠢的警探先生,查询一下大丽花的参考资料或书籍,真相自明。请问谁可能是凶手?A、同父异母的姐姐;B、某友;C、邻居。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回复:推理241,即可查看正确答案哦!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