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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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体科字〔2022〕229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2023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10147)
二、校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三、培养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4年)
六、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 1949 年,1978 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 88 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1981 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 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条件接收留学生单位,1996 年更名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99 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 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协议共建学校,2013 年获批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9 年入选辽宁省重点建设的 10 所国内一流大学之列。
学校现建有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玉龙校园和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占地面积4240亩。学校着力加强“双一流”建设,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现拥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辽宁省一流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12个国家一流专业、20个辽宁省一流专业、1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0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300余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辽宁省教学团队、2个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兴辽英才计划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2人、辽宁省攀登学者9人、辽宁特聘教授19人、二级教授18人。
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连年达90%以上,居辽宁省高校前列。学校先后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评为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获批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建校7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5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有10余名校友先后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和中纪委委员,有数十名校友当选为国家部委领导、省委书记、省长,有4名校友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有30余名校友担任国内知名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有一大批校友担任国有或民营大中型企业掌门人。
七、运动训练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科学人文素养;系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的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的应用创新型人才。
毕业后5年左右:
1.毕业生具备独立指导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的专项运动训练及竞赛组织工作的职业能力。
2.优秀毕业生具备辅助指导专业和职业队的专项运动训练及竞赛组织工作的职业能力。
师资力量:现有教师31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8人、讲师10人、助教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9人;国家级裁判员4人、国家一级裁判员19人;国家一级运动员1人。聘任长江学者上海体育学院周成林教授为客座教授。
教学条件:
1.体育场馆建设。现有球类馆、网球馆(内设6片网球场地)、羽毛球馆(内设8片羽毛球场地)、乒乓球馆(内设22张乒乓球台)、跆拳道室、健美操室、健身室、室外体育场地等各类体育场馆与设施,能为运动训练专业课程教学提供有力保障。
2.实验设备。现有运动解剖、运动生理、体育心理三个实验室,实验设备及台数完全能够保证运动训练专业教学需要。
3.合作教育实践基地。与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阜新ME篮球工厂、大连木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宝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搞特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天津星火纵横篮球俱乐部等单位建立了合作教育基地,为学生提供合作教育机会。
4.毕业实习基地。在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阜新市高级中学、阜新市实验中学、阜新市第二高级中学、阜新市弘扬跆拳道、沈阳市第五十六中学、沈阳市第一七O中学、大连木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宝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唐山市体育运动学校、西安搞特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天津星火纵横篮球俱乐部等单位建立了毕业实习基地。
就业领域:毕业生能够在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部门从事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
主要课程:专项理论与实践、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学、体育概论、运动解剖学、体育心理学、运动生理学、健康教育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
八、招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九、学费标准:10000.00元/生·年
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手球、跆拳道、田径等九个项目的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2023年3月10日)。
3.身体健康,且符合运动训练专业要求。
(二)报名方式和步骤
1.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步骤:
(1)注册: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登录“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2)报名:2023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十二、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实施。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并依据报名项目(不得跨项参加考试)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2.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查询考点信息,按要求参加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十三、录取办法说明
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划定各项目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时,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1)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项目录取规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于录取前确定。
(2)篮球、手球项目录取规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如篮球、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手球等九项中任一项目未完成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再次根据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确定剩余计划的分项目计划后,再次依据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二志愿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将篮球、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手球等九项中任一项目的剩余计划根据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再次确定分项目计划,在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的英语成绩、文化课的语文成绩。
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招生网站:https://bkzsxx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5111111
申诉电话:0418-511026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资料转自网络,如涉及原作者权益,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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