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家”厅官为何退休6年后落马?纪委书记披露重要办案细节
撰文 | 董鑫 熊颖琪
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了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宇新的署名文章《打破“安全着陆”幻想 》。
文中披露,2022年,沈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3838件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02人,其中查处已退休人员4人。
在查处的退休人员中,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某某是在退休6年多之后被查,在建筑领域及其原单位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和震动。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公开报道显示,“王某某”就是原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海玉。
退休后仍帮他人协调“平事” 是“靠房吃房”的典型
王海玉的工作履历一直在沈阳市,曾在沈阳市房产机械厂、沈阳市房产建材公司工作。
1987年6月,王海玉进入沈阳市房产局,后历任科长、产权监理处副处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房产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等职务。
2007年3月,王海玉履新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直至2015年10月退休。
杨宇新在文中首次披露了王海玉一案的办案过程。
2022年1月,纪检监察部门收到了沈阳市公安局移送的王海玉有关问题线索,经初核发现,他名下存有大量钱款,并存在生活作风问题。
2022年5月,沈阳市纪委监委对王海玉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
王海玉到案后,纪检监察部门面临其违纪距今时间久、年度跨度大、涉及单位多、调取证据难、证人配合度低等困难。
退休前,王海玉多年在房产、城建领域任职,深耕建筑行业数年,被“圈内”誉为“行家”。他惯于瞒天过海辗转腾挪不义之财,在交代问题时避重就轻。
纪检监察部门将看似不关联的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发现王海玉的妹妹还代为持有大量财物、其住房为受贿所得等线索,找到了突破口。
在案件推进中,纪检监察部门采用远程提审、视频连线、要点提示、内外结合等方式,从微末入手按图索骥、固定证据,最终查清了其违纪违法事实。
2022年11月,王海玉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文章指出,王海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以低价购房或以高价售房的方式获取巨额利益,特别是退休后,仍然利用其在房产领域的影响力,帮助他人协调“平事”,干预插手工程事项,是“靠房吃房”的典型。
暴露相关单位、系统监管漏洞
讽刺的是,王海玉还曾公开表示,要“警钟常鸣”。
2014年,中央纪委网站发布了一条题为《沈阳市城建局:新春上班改拜年为“拜廉”》的消息。
消息中介绍,2014年新春节后上班首日,原沈阳市城建局的“清廉城建”警示教育周活动就在辽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报告厅启动,时任沈阳市城建局党委书记王海玉带领科级以上干部15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活动中,王海玉宣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并展厅电子留言板上留言:
“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办得好,真实性、政治性、倡廉性及教育性都非常好,对我们基层干部驻牢反腐倡廉根基大有益处,我们要警钟常鸣,牢记共产党人宗旨,勤政为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做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
杨宇新在最新发文中指出,王海玉一案也暴露出了相关单位、系统存在的监管漏洞。
为此,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安排案件查办人员现场说纪释法,并指导发案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围绕该系统教育管理、执行制度、审批监督不严等方面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制定了151条防范措施,构建自动化、可视化、可追溯的业务流程监控系统。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王海玉落马3个月之后,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在2022年8月9日和8月24日召开了2022年半年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以及警示教育大会。
两场会议之后,2022年9月8日,沈阳市房产局房屋安全管理处处长王宁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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