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新闻微信
2021年底,吕先生在无锡一家首饰店闲逛时,以1000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红色宝石戒指,回家后才知道,戒托上的红色宝石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红珊瑚。
担心因此触犯法律,吕先生赶紧带着戒指到属地派出所报案。由于涉案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案被移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随即对这家珠宝首饰店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这家珠宝首饰店的店主从2019年以来,在广州购进了红珊瑚制成的戒指、挂坠等首饰,通过店面内以及微信朋友圈的形式进行盈利性的销售。
对于这些首饰的来源,店家称,2019年,她到外地进货时看到这类首饰比较漂亮,便进购了11件带回店内销售,直至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已售出3件。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副分局长张庆宇介绍:“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这些首饰中的红珊瑚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由于涉案的红珊瑚价值比较低,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接受调查时,店主自称,因为对相关法律不了解,在进货时,只图款式好看,没想到会因此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无论是买还是卖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涉嫌违法。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事先主动去了解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张庆宇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理念,选购正规合法的商品,千万不要因为猎奇、图新鲜,而去购买野生保护动物的制品,触犯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