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公安部今天(4月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介绍我国在公共安全行业制定标准情况。据发言人介绍,目前我国在公共安全领域组建了安全技术防范、刑事技术、警用装备、道路交通管理、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等5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了信息处理、信息安全、公安通信、应用基础等4个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凝聚了一支极富战斗力的公安标准化队伍。截至目前,共发布标准2599项。其中,国家标准181项、行业标准2418项;强制性标准598项,推荐性标准2001项,初步构建起覆盖公安业务各领域、较为完整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体系。此外,公安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持起草国际标准12项,提升了国际话语权。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涉及公安业务领域的方方面面,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严打暴恐分裂活动实际需求,组织制定了石油石化、电力、城市供水、城镇燃气、水利、核设施、国家战略储备库等重点目标的防范恐怖袭击系列标准;为打击网络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确保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构筑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上身份认证、网络入侵防御等信息安全标准防火墙;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提供了现场勘查、法医检验、DNA鉴定、涉爆涉火检验等方面的标准支撑;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电信诈骗、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提供了发现线索和固定证据的有力技术支撑;为打击毒品犯罪,支撑清源断流、肃毒净边行动,研制了毒品检验、溯源、成瘾性评估系列标准;围绕道路安全与畅通、执法与教育、技术与管理推出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处理、车辆驾驶人管理等标准,为服务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修订发布
为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发布会上,针对此次标准修订,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本次修订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二是细化了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了儿童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了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了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三是提高了安全要求,增加了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
本次新版头盔标准发布实施,落实了《“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关于提升头盔佩戴率和鼓励带盔销售的有关部署,将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成效,对于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对引导消费者规范选用符合标准的头盔产品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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