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无责”变“全责”,还要再赔4000?
开“斗气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一时“怒气”压制不住
做出冲动无理的行为
不仅会将他人置于危险中
也会让原本不全是自己的责任
变成了全部由自己买单
5月23日18时31分许
绍兴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
在杭金衢高速次坞收费站出口通道内
一辆红色大货车在倒车时
不慎撞到后方排队等候的
白色轻型小货车
高速交警赶往现场处置
由于两车损失轻微
就让双方先自行调解
红色大货车驾驶员郑某觉得
后车损失不大只愿意赔偿二百元
后车驾驶员俪某觉得自己去维修
可能一千都不够
双方对赔偿金额发生争执
小货车驾驶员郦某脾气火爆
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后
在交警和红色大货车驾驶员协商时
突然转身走开
随后居然上了车
直接倒车撞向大货车车头
● 多做几次深呼吸,缓解情绪
● 尝试与前车保持一定车距,缓解跟车时的紧迫感
● 开窗让新鲜空气进入车厢,保持头脑冷静
● 将车停在安全地带,稍做休息,平复情绪
● 想想交警要处罚的是对方,想想“斗气”出事的后果,来平息自己的怒气
💡忍让一时风平浪静
当遇到前车强行插队、强行超车、突然变道等危险行为时,应当遵守“让速不让线”的原则,适当采取制动而不改变路线。对于并不恶劣的路怒,想想对方可能对方是新手,如果情绪激动,则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情况紧急直接报警
碰到“造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可以向交警反映。因为对方“造怒”,自己就变成“路怒者”,最终感觉上是出了一口气,却往往得不偿失。
💡安装行车记录仪
驾驶员朋友尽可能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
来自:浙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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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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