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圈,1人被“双开”!
中国基金报 泰勒
吉林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丹被“双开”
据中纪委,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对吉林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弃守监管职责;与多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插手干预金融机构人事安排。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丹身为金融监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思想上腐化堕落,监管上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丹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赵丹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赵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2年9月,原吉林银保监局副局长赵丹接受审查调查。赵丹曾担任过原吉林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原吉林银保监局成立后,赵丹先后担任了原吉林银保监局党委委员(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和党委委员、副局长,直到被审查调查。
以下是赵丹简历。
赵丹,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吉林乾安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2003年7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中心支行、沈阳分行长春金融监管办事处工作;
2003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筹建)主任科员;
2003年10月至2005年9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农业银行监管处主任科员;
2005年9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农业银行监管处副处长;
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国有银行监管一处副处长;
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法人机构现场检查一处处长;
2011年11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一处处长;
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筹备组成员;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委员;
2019年5月至2022年9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2年9月,被免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原银保监已有多人被查
就在前不久的6月16日,原银保监吉林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距离其退休已经4年多。
6月7日,河南银保监局原一级巡视员李焕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李焕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监管履职。
李焕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焕亭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河南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6月5日,陕西银保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原处长刘文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陕西银保监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审查和咸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4月23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其2015年5月,退休。
4月4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被开除党籍!
经查,姜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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