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省一名农民在与客户的一条短信中,发出“大拇指的表情”符号,被法官裁定同意合同,令其损失8.2万加元,有网友表示日后都不敢再发大拇指的表情符号。
根据萨省法院的一份裁决显示,原告人谷物及农作物公司西南码头(下称:SWT)从2012年开始,一直从Achter农业公司(下称:Achter)购买谷物。在2021年3月26日,SWT向Achter农业公司发短信,希望提供有关购买谷物的详细内容。Achter农业公司的农场主与SWT的代表取得联系,并双方通了电话,在会谈结束后,SWT的代表草拟了一份合同。该协议指出,Achter将以每吨 669.26 元的价格,向 SWT 出售86吨亚麻谷物,交货日期定于2021年11月,SWT代表也签署了合同,并用手机拍下了文件的照片。SWT代表用短信方式发送了一张合同照片,并附有请确认亚麻合同的信息,Achter负责人用竖起大拇指的表情符号回复了短信。不过直至11月时,Achter无法交付农作物给SWT。根据法庭文件,SWT代表称他之前曾与SWT订过几份合同,负责人通过短信方式回复确认合同,例如:“是的,”“看起来不错”,“还可以”。法官肯尼(TJ Keen)在判决中说:“简而言之,我们所拥有的是一种无可争议的模式,即多次签订双方都知道,其符号意味着接受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延期交货采购合同。”Achter则反驳,他使用竖起“大拇指”的表情符号只是证实了其收到了合同,这并不是确认同意亚麻合同的条款。肯尼则说,“在我看来,一个了解所有背景的理性旁观者会客观地认识到,符号令双方已达成共识,即思想的碰撞,就像他们在许多其他场合所做的那样,大拇指的表情符号是一个电子形式的动作,可以用来表达接受。”有网友表示,既然法院的判决开了先例,以后与其他人发送“大拇指”的Emoji或相关表情,也要非常注意。编辑: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