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光祖案,一审开庭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4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盛光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盛光祖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四十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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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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