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039亿余元!姜国文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8月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姜国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查封、冻结在案的姜国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姜国文利用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案件执行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39亿余元。
▌本文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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