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移民中,哪些人可以携带配偶和子女一起移民?
今天小助收到一个私信,咨询的朋友是一位F4的移民受益人,因为这个类别的排期很长,等待的期间他结婚了,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孩子,还在等排期,想知道排期到了之后,移民美国可不可以带上他的老婆和孩子。
我们在此先回答这位朋友的问题。基于他的这个移民类别,他是可以带着老婆孩子一起移民的,但是需要为他们递交加名的申请,然后一起参加面试。
除了这个类别,我们也收到过很多其他类别关于在移民过程中是否可以携带配偶和/或孩子的其他一些情况,在本篇推文中,我们将和大家分享探讨一下,如果你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记得在文末手动点个赞哦~
在美国移民申请中,有明确的指引规定哪些申请的类别可以带上中国申请人的配偶和/或孩子,一起移民的配偶和/或孩子也一般被称为“衍生受益人(derivative applicant)”。
首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类别都可以带上自己的配偶或孩子。下面我们分别看一下不同类别对于“衍生受益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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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申请规定
➤ 绿卡申请亲属移民:
① F2A(绿卡申请配偶或孩子)---配偶和孩子可以在同一个档案同时申请
② F2B(绿卡申请21周岁以上未婚子女)--可以带上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孩子
➤ 公民申请亲属移民:
③ IR1/IR2/CR1/CR2(公民申请配偶或孩子)---配偶和孩子都是分开的档案,没有衍生受益人
④ IR5(公民申请父或母)---父或母是分开单独的档案,没有衍生受益人
⑤ F1(公民申请21周岁以上未婚子女)--可以携带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孩子
⑥ F3(公民申请21周岁以上已婚子女)---配偶和孩子可以作为衍生受益人
⑦ F4(公民申请兄弟姐妹)---配偶和孩子可以作为衍生受益人
通过上面的分类,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移民类别,查看自己是否有资格在移民申请的过程中带上自己的配偶或孩子一起移民。
注意,在此小编也有一个很重要的点需要提醒各位朋友:未婚和已婚的身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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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和已婚的身份区别
如果申请的类别是F2B或者F1,一定要特别注意未婚(unmarried)的这个条件。这两个类别可以有事实婚姻但是不能登记结婚,一旦结婚则有可能会失去移民资格或者移民类别被改变。
当然,有人会问,未婚是不是只是指“从来没结婚”这个情况呢?
答案是No!移民范畴中的未婚是指,除了已婚之外的其他所有情况。从来没结婚,已经离婚或者丧偶都算是“未婚”,即使已婚,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那也仍然属于未婚。
例如我们的客户A女士,她的妈妈是绿卡。A女士今年已经31岁,已婚且有一个孩子小C,如果她离婚了,那么她妈妈是可以为她申请F2B,同时还可以带上她的孩子小C一起移民。
再例如,我们的客户R先生的爸爸是公民身份,在2014年的时候R爸爸为R先生递交了F3移民申请,在等待排期期间,R先生离婚了,就申请转类别成F1并成功了。而这两个类别的排期,表B有着7年的差距,表A有着6年的差距。
▲ (F1和F3表B的排期对比)
▲ (F1和F3表A的排期对比)
类别转变为F1,而且他是2014年递交的申请,表A表B排期都已经满足条件,意味着他已经可以完成NVC的工作,审结之后等待领馆安排面谈了。
如果您在移民申请的过程中,有遇到类似的问题,或者您对于申请移民还有一些顾虑,不知道是否符合移民的条件,都可以在本文下方评论或者添加我们的微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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