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伯昨晚去世,曾因监督公车私用出名,被设局嫖娼
来源:网络
区伯因监督公车私用闻名,被称为“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
这是百度百科对区伯(区少坤)的介绍。
广东区伯获释讲述事件全过程 否认嫖娼 认为被陷害
来源 澎湃新闻
据介绍,长沙市公安局自2015年3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黄扫赌集中整治行动,区某某等人卖淫嫖娼案是这次整治行动中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普通治安案件。长沙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我不承认嫖娼,这是一个陷阱”
澎湃新闻:你是什么时候获释的?
区伯:我凌晨1点半左右被释放的,广州警方接我回去,我现在在回广州的高速上。
澎湃新闻:此前警方通报称你嫖娼,网友会见时你又否认,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区伯:我不承认嫖娼,我觉得这是一个陷阱。(抽泣声)
澎湃新闻: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来这里的目的是旅游,不是嫖娼。按照法律规定,卖淫一定涉及到钱,我没有付钱,不构成经济关系。不是我叫她来的,我还三番四次地推。
其次,我们也没有发生性关系。小女孩带了避孕套进来,也没有拆开包装。我让他们检查,后来他们也做了检查,确实没有发生性关系。所以我抗议,我没有卖淫嫖娼。
从26号晚上抓到派出所,到27号我都不承认,说冤枉。那天中午,一个警察说,噢,大名鼎鼎的区伯,这是小事。我说这不是小事,很没有脸。他说不怕,也不是大事,如果你态度好了,我们保证不对外讲,罚你500块也是处理,把这个事情平息了就算了。
我两次的口供都是说,把持不住自己的底线,搂住她,亲了她,但是没有性交,而且没有付钱。女孩子也是这样讲的,我没有付钱,我也没有给她性关系,也不是我去叫她的。这方面很吻合。
我签字后,潘副所长马上向上面汇报,决定对我行政拘留五天。我就马上抗议,说你们骗人,还诱供。我说我笨了,又上当了。第一次,你们老是让我去房间,你们是有预谋、有目的的。第二次,又骗我说是(罚款)500块(就没事了),你打开同步笔录视频也看得到。
我三番四次告诉他们,小王拉我来的,我不知道有没给钱,我也没有给钱。
我说,冼耀均和小彭也总是被(陈老板)他们催着回房间,上去了好久都没事。我一上去,就被抓了。
警察说陈老板他们跑了。我说我给你他们的电话,陈老板拿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的房间,但警察一直没找我要。
后来我在拘留所里还发现,冼耀均被抓的时候还被打了,那个女孩子的脚都被踢得流血了。我倒是没挨打,就是从抓进去的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都没有水喝,没有饭吃。到了晚上我就抗议说,所长我很饿。他才买了一盒饭给我。(啜泣)真的,很冤的。
澎湃新闻:你是什么时候被转移到拘留所的?
区伯:28号凌晨1点,他们才把我送到了拘留所,但也没出示拘留证给我。如果按照行政拘留的流程,26号抓的我,27号晚上10点就必须离开派出所,把我送到拘留所。
到今天,我抗议说都释放了,还没给我拘留证。他们补给了我一张日期为28号的。
(啜泣)我现在正在哭,我对着电话哭,为什么?因为我现在就是一个小孩,受了很大委屈的小孩,见到了妈妈我就要把委屈的苦水吐出来。
澎湃新闻:3月31日,隋牧青律师去拘留所看望你,但工作人员说你写了张纸条不见,是你自己写的吗?
区伯:是我写的,但是很无奈。网友说拘留所打我是误解了,拘留所很规范的,没有打也没有骂,而且他们知道我身体不好还特意给我营养餐,他们对我很好。
为什么我见不了律师呢?因为我正要见律师的时候,上面打电话说不批准见,所以拘留所的罗所长没法,求我帮她,不能见。我不想让她难做,而且我也不想让我的律师朋友受到影响,所以我写了一个条子,“现在不方便,要求不安排会见。”我还写了“请你用心理解区伯的苦心。”
澎湃新闻:长沙政法频道播放了一条名为《“广州区伯”向粉丝道歉,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新闻。新闻中,播放了一段你道歉的录音,“我是承认到最后把握不住男人的底线,请我的粉丝和老百姓谅解。”这个是怎么回事?
区伯:假的假的假的,那天晚上我腿都摔坏了(啜泣)。29日,拘留所的公安干警贺队长通知我下来,接受政法频道的采访,还说,“你就承认几句,我错了,就行了”。
我说今天晚上我不想见,很累,也没有想好怎么说,明天见。你们把全部媒体叫来我就接受采访,这样只有一家媒体,还让我按照他们指定的内容来说话。我说不行,如果要接受采访,我就把真相讲出来。
那天我抗争了好久,又跑回三楼的拘留房。他们又把我带下去一楼,我拒绝后又上去,这样来回七次。
我坚决不接受采访,后来他们动用了罗所长。罗所长说,这里是我管的,要你出来就出来。我说我站不稳了,我要休息。她说休息也要她批准。我说,你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她让我起来。我一起来,整个人就晕了,啪地摔了一跤。我痛得大喊救命。他们撑着我的肩膀下楼。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网友见到我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的。
拘留所的公安干警贺队长说,你不接受采访,我就把你在宾馆房间的视频上传。他们恐吓我,抗议了好久也没有用。
见到媒体后,我马上就在拘留所的大堂跪下说,冤枉啊,为什么做好人这么难?政治处一个姓李的官员说别这样,扶我起来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对政法频道的记者说,你采访希望你对得起你爸爸妈妈,希望你对得起政法两个字,公平报道。记者说,可以可以。但是想不到他是剪切了,没有把我喊冤的播出来。
澎湃新闻:你打算怎么办?
区伯:我打算回广州以后走法律途径,闹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维权、讨说法也是理性的。我是冤枉的,我准备委托我的律师进行法律诉讼,还社会一个说法,还区伯一个公平。(啜泣)
我真的,我现在对着你哭,虽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不到伤心处。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总是用嫖娼来陷害?为什么很多人都说嫖娼呢?因为嫖娼后就没脸啊,以后就不能监督了。
但是他们错了,我相信公安,整个公安队伍是不会这样的,他们是有严格纪律的,但是有个别公安是为了某些利益。
我只会越战越勇,因为我没有错。如果我真的有嫖娼,我不会抗争。
澎湃新闻:您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区伯:我想说最后一句话,请区伯的粉丝,请市民相信区伯。我对不起市民,让市民操心了,区伯不会做这些事,区伯用以后的真实行动证明。谢谢广大市民对区伯的关注,请广大市民理解区伯,区伯冤呐。(抽泣)
我认为这是“广州区伯嫖娼”被抓以来最理性的评论
来源:新京报 作者:特约评论员兵临
“嫖娼者有何资格监督公车私用”?一些网民也对区伯“节操碎了”深感遗憾
私德当然会影响到社会对个体的评价,但并不妨碍其行使法定的公民监督权利。以法治的思维评判,一个人私德不佳,并不降低其法律上的公民主体资格。
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广州区伯”,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信息传来,网络舆论立即炸开了锅。这位在广州“几乎比市长更有名”的监督者,迄今监督公车私用已逾百辆。究竟是晚节不保,还是遭遇报复陷害,网络上争议四起,使得一起普通治安案件,显得更加意味深长。
综观舆论场,两种泾渭分明的观点值得深思。一种观点认为,“嫖娼者有何资格监督公车私用”?一些网民也对区伯“节操碎了”深感遗憾。再联系近年来不断有“英雄”栽倒在嫖娼事情上,昔日顶礼膜拜的英雄竟如此品行不堪,难免让人对这些人的公义行为表示怀疑。
另一种观点则充斥对执法行为和动机的怀疑与揣测。含糊其辞的“群众举报”,与收入极不适配的巨额嫖资,被抓时曾曝光两起公车私用的巧合,当这些信息都汇聚在对执法公权不信任的心理之下,本案很快就被纳入“以嫖娼名义公报私仇”的剧情套路。素以正义形象示人的区伯嫖娼,究竟是属于依法执法还是另有隐情呢?疑问的背后,折射出执法公信力的危机。
对执法者而言,洞察这些舆论分歧,针对公众不信任的疑点进行答疑解惑,乃是以公开促公正的必然要求。不过从公共性的视角分析,由本案所引发的两种针锋相对的舆论意见,实际上存在同一个思维误区,那便是将公民的私德与公义混同起来,要么以私德不佳怀疑其公义资格,要么以其昔日的公义形象庇护可能存在的私德缺陷,以致怀疑执法目的的正当性。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公域与私域不分、私德与公义混同的认识误区,个人的私德如何,往往成为社会公众评判其公共行为的重要标准,反过来亦然。于是在典型宣传中,一个履职尽责的好干部,必然也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好人,没有一丝品德上的瑕疵。而那些滥用公权、贪赃枉法的官员,也必然是私德败坏者。在这种“好人”与“坏人”的二分法下,私德与公义合二为一,太过完美精致的“瓷器”一旦出现裂缝就轰然塌碎。
私德当然会影响到社会对个体的评价,但并不妨碍其行使法定的公民监督权利。以法治的思维评判,一个人私德不佳,并不降低其法律上的公民主体资格。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法治的启蒙是从公域与私域相分离开始的。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可归入广义上的私德范畴,反映出个体不知洁身自好,而只要触犯法律就理当受到惩处;监督公车私用则是公民在公域中行使法定权利,不应因为个体的私德品行而受到褒贬。我们不能因为区伯“嫖娼”,就否定其监督公车私用的公义;当然,也不能因为昔日的正义之举,而对其私德上的瑕疵宽宥开脱。
天堂里没有套路也没有公车私用
祝区伯一路走好!灵魂安息!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