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招GP
“链主”基金合作类型有如下要求:
据悉,本次仅征集与上市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的子基金,对于上市或行业龙头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市或行业龙头企业需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入选苏州创新联合体名录。
(二)企业注册区域:上市或行业龙头企业需注册在苏州市。
(三)企业领域:上市或行业龙头属于苏州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
(四)企业主营竞争力:上市或行业龙头企业有较明确的主营产品或服务,且主营产品或服务的科技含量、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同时,企业主营产品或服务处于产业链核心地位,在纵向与横向延展性上优势突出,可以带动产业发展。
(五)企业规模:最近1个自然年度净利润为正且平均市值不低于100亿元的上市公司,或营业收入20亿以上的非上市行业龙头企业。
(六)企业资金能力:上市或行业龙头企业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现金流,且在基金中出资不低于30%。
(七)企业合规性:上市或行业龙头企业及高管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
公告显示:子基金投资于在苏州市注册登记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不低于天使基金对子基金的实缴出资的1.5倍(以下简称“返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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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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