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堪家暴杀死丈夫,多年后女儿决定亲手处决她...
母亲不堪家暴杀害了父亲,女儿一成年后就被迫推上绞刑台,将母亲脚下踩着的椅子踢开,亲手处决了母亲!
这样的可怕情节,并非是电影里出现的离谱桥段,而是真真实实发生在伊朗的一起争议事件。
而且“女儿亲手处决自己母亲”这件事,竟然还是当地法院法官支持且鼓励下发生的....
据《镜报》报道,伊朗女子Maryam Karimi因为忍受不了长年家暴自己的丈夫而提出离婚。
Maryam还叫上自己的父亲Ebrahim,打算好好和丈夫坐下来和平协议离婚。但丈夫不但不答应,之后还变本加厉地施虐。
终于忍无可忍的Maryam在父亲的协助下,将丈夫杀害了。而两人很快也被伊朗警察逮捕收押入狱,因谋杀罪而被判死刑。
当时Maryam和丈夫的女儿才只有6岁,父亲死亡母亲入狱的她被送去和爷爷奶奶一起住。
她的爷爷奶奶当时则没有告诉她实情,而是告诉她父母都双双去世了,她以后要跟着他们生活。
一晃13年过去了,在去年刚满18岁的女儿被告知她的父亲其实是被母亲杀害的,而她的母亲和外公则一直都关押在监狱里。
之所以在她成年后告诉她真相是因为几周之后,她就要亲自处决自己的母亲。
根据伊朗严格遵行的伊斯兰律法,如何惩罚凶手是由受害者家属而不是由国家决定的。
所以一经定罪,受害者家属就被问道他们是否想要以“Qisas”或“以眼还眼”的形式进行报复,还是想要获得一笔血债血还的赔偿金,也就是所谓的“Diya”(血钱),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宽恕。
“Qisas”是一个伊斯兰教用语,意指“以眼还眼”的报复方式。“以眼还眼”要求受害者的近亲在凶手被执行死刑时在场,法院法官还会积极鼓励他们对凶手亲自执行死刑。
在伊斯兰律法中,“以眼还眼”被认为是神明赐予的权利,也是对被杀亲属的复仇的义务。
虽然“以眼还眼”的复仇方式流传已久,但一旦陷入杀害自己至亲的人又是自己的至亲的处境,那“以眼还眼”法则是相当可怕的存在。
就如Maryam这起案件,Maryam和分隔13年的亲生女儿再次相见时竟然是在绞刑台上,而处决她的人正是自己的女儿...
据报道,Maryam和其父亲都没有得到丈夫家人的原谅,因此按照Qisas法他们都会被处以绞刑。
而Maryam的女儿在得知真相后还没缓过来就被带到拉什特中央监狱。
在她到达之前,Maryam已经被安置在绞刑台上,脖子被绳子绕着,双手被绑在背后,脚下踩着椅子。
执法人员指引她来到母亲旁边,告诉她这正是她的杀父仇人,她可以亲自执行死刑,她需要做的只是把椅子踢倒。
结局正如我们所知,她将她母亲Maryam脚下的椅子踢倒,导致母亲受到绞刑而死亡。
就在几个月后,Maryam的父亲也同样被处死了。
伊朗人权事务主任Mahmood Amiry-Moghaddam在谈论这起案件时表示伊朗的司法系统正在将受害者转化为刽子手。
“伊朗的刑法不仅有不人道的惩罚,还助长了对社会的暴力。”
“在谋杀案中,他们谈论Qisas法或以眼还眼的报复方式,但他们实际上所做的是将处决的责任放在受害者家属的肩上。因此,他们从受害者变成了刽子手。
但是当我们在家庭中发生这些谋杀事件时,它就变得更加残酷了。”
Mahmood还解释了伊朗政权是如何等到孩子成年后将他们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的:
“他们将孩子置于不可能的境地,他们说‘你的母亲谋杀了你的父亲’,而你将决定他们的命运。法官和检察官向家人施压,要求他们选择报复,而不是其他选择,称这是他们对被谋杀的家人和对上帝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受害者家属不要求报复,他们会感到内疚。这一切都是利用心理压力完成的,所以它是以一种非常微妙的方式进行的。”
2019年伊朗也曾出现孩子被迫亲手处决自己母亲的案件。
2019年7月23日上午,两名妇女Arasteh和Nazdar在西阿塞拜疆省乌尔米亚监狱因谋杀罪被处以绞刑。在执行死刑之前,他们被关押了15年。
Arasteh 因杀害丈夫而被判处死刑,她自己的孩子正是原告。而受害者的妹妹Nazdar 在同一案件中作为同谋也被判处死刑。
伊朗司法系统则将处死自己亲生母亲和姑姑的压力推到了一个孩子的身上。在15年后,成年后的孩子在这重压下还是同意了将母亲和姑姑处死。
伊朗人权组织都担心,这可能会对孩子产生严重的心理后果,并助长暴力在整个社会的蔓延。
幸好在现代社会,强调以牙还牙,血债血还的Qisas法已经变得越来越不那么受欢迎了。
尽管有来自司法系统的压力,大多数伊朗人都会选择宽恕。
在去年700多起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受害者家属要么给予宽恕,然后去索要赔偿。实际执行的案件数量低于200件。
虽然选择赔偿或宽恕而不是死刑的人数远高于要求绞刑的人,但每年都还是会传出一些令人震惊的Qisas案件。
比如经典的以眼还眼的惩罚方式依然流传在当今的伊朗社会。
一名关押在卡拉吉市监狱的囚犯在2009年因对另一名男子进行酸液袭击而导致对方双目失明。
他被定罪后,在2015年3月也被执行了强制失明的惩罚。
而截至2021年11月,已被判处刑罚但尚未执行的“以眼还眼”案件还包括:
2021年10月,一名45岁的男子在2018年6月和邻居发生肢体冲突,结果导致他的邻居右眼失明。而他则被德黑兰刑事法院判处了强制致盲的处罚。
2021年2月,伊朗西南部查哈马哈尔和巴赫蒂亚里省一名男子因伤人罪而被判处截肢。
2020年5月,伊朗东北部一名30岁的女子因向一名男子脸上泼酸而导致对方失明,她也被判了双目失明的处罚。
虽然罪犯确是罪有应得,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但若是法律把一个孩子置于亲自处决自己亲生母亲的残忍境地,很难不让人心生疑问:
这样的法律到底是在惩罚罪犯,还是在惩罚孩子?
Ref
https://www.birminghammail.co.uk/news/world-news/daughter-19-forced-execute-mother-24881834
https://www.thesun.co.uk/news/16529932/irans-brutal-justice-system-gouged-eyeba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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