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所向!高层终于启动了公众号新闻2023-10-29 04:10作者 | 燕大大势所趋,房地产已经走到了转型路口。等了两个月才发布的保障房指导意见,本是重磅消息,可能这两天受众所周知的情绪影响,大家心思不在这上面。前两天增发1万亿不是特别国债的特别国债,投向于各地灾害恢复建设和防灾减灾等建设上,建设带动就业、增加收入、提升企业盈利,市场反馈为重大利好。但我个人觉得,国发关于保障房建设的“14号文”其重要性和对经济的延伸作用,要远远超过那一万亿的“特别国债”。先说说“14号文”发布的背景。在7月24号的高层会议,我当时也做过分析,会议上明确,当前新的困难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这几个困难点,可谓一针见血。上半年的困难点就是下半年及未来的工作重点,关于下半年的,7月24号重要会议上对房地产的表述如图:很明确,风险要防患和化解,就好比一些牵扯面甚广的房企巨头爆雷,既要防患也要化解;最重要的就是明确“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这句话现在再看,结合广州打响放松限购第一枪,一线四城官宣认房不认贷,首套二套既降利率又降首付,等等,房地产形势今时不同往日,政策面已然在转变!我的理解是,商品房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也就意味着商品房的“历史使命”告一段落,着重点可能向保障房逐渐倾斜。7月24号的会议提到,“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房地产供求关系已经变了,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在7月24号的会议上已经定了调。再说说这个“14号文”的内容细节。第一,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从哪儿来?“14号文”明确,保障房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仅支付相应的土地成本。也就是说这与商品房通过招拍挂高溢价买土地是完全两码事,用地成本将会很低。除了划拨的土地,还有收回的土地,就是那些批了但是要么捂着等涨价要么资金链断裂没钱开发的,包括开发商破产留下的土地。除了上面这些,闲置低效的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也可用作建设保障性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用补缴土地价款,原先就是划拨的则不用变。了解点房地产开发的都知道,包括许多电视剧也演过,为了捞钱有些人总想着把工业商业用地变更成住宅用地,但是现实中哪怕是房企巨头也没几个能有这本事的。但现在为了建设保障房,土地用途可以变更,而且还不用补缴土地价款。第二,除了土地,还有库存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包括房企破产处置的商品房,闲置住房,商品房库存大的城市还可以改建或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第三,哪些城市可以建?目前规定是支持3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按照七普数据,全国超过300万的城市总共35个,包括北上广深,重庆、成都、武汉、东莞、常州,等等。但如果因为建设保障住房而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地方债务的一种),那么一律不允许建。第四,保障性住房,封闭循环!现在商品房价格高,主要就是地价高,但保障性住房用的是划拨用地,土地使用价格就是成本价,会很低。说到这里自然有人会发动全部智慧,想方设法赚这个差价。但“14号文”明确,保障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房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住房也不得长期闲置,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由各地政府按规定予以回购。说白了,保障住房将会“封闭循环”,保障房也不会变成商品房,指望低价买入保障房再以商品房价卖出,这种发财梦还是醒醒吧。所以,这里的保障性住房才是真的能够实现居者有其屋,因为地是划拨的,没缴土地款;不想住了也不能卖,而是要政府回收。可以说,“14号文”的这些举措具有转型的划时代意义,因此被称为“新房改方案”。历史上房地产的变革主要有两次,第一次1998年,住房进入商品化时代,福利分房告别;第二次2008年,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第三次应该就是现在的“14号文”,“14号文”提到“使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这是一个全新的提法,但直接给商品房以后的路指明方向,什么叫“使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我的理解是,将会逐渐放开商品房买卖限制,涨与跌由市场决定;商品房与保障房“井水不犯河水”,建设保障性住房,让工薪阶层逐渐能够拥有自己的住房。归根结底,是传统的房地产管理模式不再适用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而且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供需错配,越有钱越不缺,缺的掏空六个口袋也未必付得起首付。现在顶层设计上推动保障房,就是在解决这种供需错配问题!- End - 位卑未敢忘忧国!@关注和转发,就是最大的支持@为防失联,请添加作者微信:ydx20212022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