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取消!出入境人员免填健康申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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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健康申报模式的公告,公告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图片来自海关总署官网
出入境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进行健康申报的制度于2020年1月25日重新启动,至2023年8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当地时间),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2023年9月16日,第十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正式上线启用,出入境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互联网网页、掌上海关APP等多种渠道进行申报;2023年10月26日,海关总署再次优化调整健康申报模式,明确取消填报健康申明卡。
至此,出入境人员(无不适症状)只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即可通关,此举有望进一步增加人流、物流交往,提高出入境人员通关速度与效率。
不过,这些情况入境仍需申报:
例如,类别品种限量包括但不限于: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2)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毕业结业之日止),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
[1]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457761/index.html
[2]https://www.beijing.gov.cn/ywdt/zybwdt/202311/t20231101_3292164.html
[3]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zfxxgkml34/5313835/index.html
[4]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hggzk/409289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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