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5人在家聚餐,执法员要求必须办证否则罚款!网友:你妈妈煮饭需要办上岗证吗?
家事、国事、天下事
近日,河南滑县,一位女执法员下乡检查,告诉证在做饭的群众,只要生火聚餐就要办证,否则就要罚款,引发群众一片质疑。消息一出,议论哗然。
目前,当地政府回应,女执法员对政策解读有误,已被停职处理。
据一位网友反映,他们几个人正准备在家中的院子里聚餐,突然来了几名执法员,其中一名女执法员表示,只要生火聚餐,就要办证,否则就要罚款。
网友非常奇怪,在自家院子里生火做饭也要办证吗?女执法员直接拿出一本食品安全法,肯定地回答,必须到市场监管局办理。
随后,现场群众质疑女执法员的说法,向女执法员索要执法证件,女执法员指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又指了一下旁边同事挂着的证件,表示他们有证。
视频在网上发布后,引发网友一片热议,都在质疑,难道以后再自己家里做饭都要办证件吗?或者说,你妈妈在家里煮饭需要办证吗?
很快,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他们接到举报,随后安排工作人员检查,到达现场后,发现并不是农村正常的红白喜事活动,而是有5人在聚餐。
他们正在现场备菜、清洗餐具,加工环境简陋、露天作业,无“三防”设施,操作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随后,执法人员对上述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并劝导停止加工行为。
不过,通报称,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政策解读不规范,引起了群众误解。
目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做出停职处理。
事后,执法人员的行为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认为执法过度,村民在自家院子里生个火做个饭,凭什么要办证?
而有人则认为,也是是这几位执法人员闲着没事,正好路过该院子,找个借口教育一下别人,显示以下自己的权利而已,别太较真。毕竟一些地方流传“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话语。
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食品安全法规范的是生产经营行为,即以盈利为目的,面对不特定人群的经营行为。
而不管是亲朋好友聚餐还是农村红白喜事,都是主家组织的,针对的都是特定人群,且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不适用食品安全法。
不过,实践生活中,有一些食品经营者,专门针对农村红白喜事,流动经营,如果是这种情况,为了老百姓身体健康,就很有必要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
另外,万一农村有亲朋好友聚餐,被执法人员乱处罚,被处罚人对该处理或罚款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可以向执法部门举报,举报之前最好拍下现场视频,以便作为证据。
本案中,执法者到农村执法,也许出发点还是好的,但是用错了法律,导致群众误解,闹出了笑话,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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