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29F K-1/K-2 美国公民申请海外未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提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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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美国公民可以为外籍未婚夫/妻申请K-1签证,让其进入美国结婚,然后一起生活。外籍未婚夫妻的小孩(21岁以下未婚)则可以以K-2签证入境美国, 美国公民应该确保I-129F申请表中包含小孩的名字。
服务概览
步骤1:申请策略方案讨论会议
讨论、评估个案情况,解答客人疑难
提供法律建议,拟定申请方案,列出定制化文件清单
步骤2:准备申请文件
收集、梳理客人相关信息和文件
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英文申请信
按移民局要求的标准申请格式,整合装订成册
步骤3:向移民局提交I-129F申请
向移民局送件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步骤4:使领馆面谈及赴美指导
指导准备面谈文件、体检,提供面谈演练
提供“赴美注意事项”指导
电子归档以备查询
申请材料
美国申请人文件清单
向移民局提交的文件
公民证/ 归化证复印件
出生证复印件
有效护照复印件
在提交申请前30天内拍摄的彩色照片各一张
一起外出旅行时的机票和登机证
电话账单
双方的来往信笺,包括信封,email邮件
双方的网上聊天记录
双方之间的汇款单
双方在最近两年内拍摄的合影
来自对即将举行婚礼知情的亲友的书面证明
订婚戒指的收据或是双方互赠信物的照片等
婚礼即将举行并且婚礼并不是出于移民目的之证据
交纳申请费用的支票
先前配偶死亡或是与先前配偶离婚的证明
向领事馆提交的文件
证明你美国公民身份的文件-如:出生证明的原件,美国的护照,归化证明
护照复印件
提交I-129F表格至今,双方联络的信件,电话单,及共同旅游的机票登机证等
离婚判决书
最近一年的联邦税单、雇主证明信、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境外受益人文件清单
向移民局提交的文件
先前配偶死亡或是与先前配偶离婚的证明
随从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收养协议书正本并译成英文
收养公证书
向领事馆提交的文件
面试预约文件袋中的各种表格
交纳申请费收据
四张签证照片
出生证公证书
婚姻状况公证书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体检报告
I-134担保书和一份美国申请人最近一年的纳税单
与您订婚的证据
美国申请人年去美国前与您合影的照片
双方联络的信件,包括信封,email邮件,电话账单等
为了证明双方订婚的真实性,受益人还可以提供以下的文件,如,订婚戒指的收据或是双方互赠信物的照片等
所有相关的能够证明你们的婚礼即将举行并且婚礼并不是出于移民目的之证据
如果受益人离异且其前配偶仍然在中国境内居住
由受益人工作单位的领导和受益人前配偶工作单位的领导出具信件说明双方的工作情况,证实双方已离婚并且不再同住,及双方目前的地址
如果受益人有前度婚姻的子女要一同申请签证
离婚时获得子女监护权的文件
收养子女的协议书正本和公证书,并译成英文
孩子从出生到现在所有与您合影的照片
美国申请人年去美国前与您和您的孩子合影的照片
如果受益人的未婚夫(妻)是讲英语的美国本土人士,而受益人只会讲中文或当地方言
双方之间的中文信件
由美国申请人提供的一盒VHS制式的录像带
双方当事人在一起的录像材料或能证明美国当事人中文能力的其它材料
能证明两人亲密关系的材料,如,两人的合影,共同出游的机票/车票,汇款单据等
如果受益人与其美国未婚夫(妻)是在中国认识的
经过公证的美国申请人护照上能清楚显示中国签证及出入境戳的复印件
双方在中国的合影
其它能证明其美国未婚夫(妻)曾到访中国的材料,如公司的调职证明等
如果受益人的美国未婚夫(妻)不是美国本土居民,而是由中国移民至美国,且当事人双方是在美国申请人移民美国前建立起关系
美国申请人去美国前与受益人(及其子女)合影的照片
证实美国申请人至今居住在美国的证明材料
证明美国申请人回国与受益人订婚的材料等
受益人对去美国的原因,时间等的详细声明
声明:以上为一般常规申请材料列表,具体请根据我们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提供的定制化文件清单来准备申请材料。
书籍/咨询
相关书籍:
http://www.usldiy.com/k-12-citizens-overseas-fiance-wife-and-children-of-non-immigrant-visa-application-operation-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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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1. 谁可以申请K-1签证?
K-1签证是外籍未婚夫/妻非移民签证。美国公民如果想与外籍人士结婚,可以为其申请K-1签证。得到批准后,外籍人士持K-1签证入境美国,并在90天内与美国公民完婚。在结婚后,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外籍人士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K-2签证跟随来美。
2. K-1签证的有效期是多长?有哪些相关条件?
在获得移民局批准,体检合格,领事馆面谈通过后,您将会获得签证,接下来有3个时间期限值得注意:
签证的有效期是6个月,您必须在有效期内入境美国。
入境之后,另外一个有效期生效。您必须在入境美国后90天内与美国公民未婚夫/妻结婚。
在结婚后,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移民局你们已完婚,并申请调整身份。
3. 我持K-1签证入境美国后,与美国公民未婚夫结婚,现在我们已经递交了调整身份的申请,请问我现在的身份是什么?
一旦您向移民局递交了调整身份的申请,K-1签证持有者的身份就变成了调整身份申请未决的申请人。在这段时间内,您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EAD),获得批准后便可以开始工作。如果您想到美国境外旅行,可以申请提前离境许可(Advance parole)。
4. 我是美籍华人,他在美国旅游时,我们认识并且相爱了。但是他的签证要到期了,所以在今年年底要回台湾。我想知道怎么样他才能再进入美国,和我结婚,并且永远留在美国?
他可以在台湾申请K-1未婚夫/妻签证,大概要6到8个月的时间。拿到签证,入境美国之后,他可以申请工作证,在美国工作,但90天内你们必须结婚,否则他将失去身份被驱逐出境。
5. 我女儿现在19岁,我未婚夫为我们申请了K-1和K-2签证。我们准备入境。但我想他能不能帮我女儿申请调整身份?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只要K-1签证持有人在入境后90天内结婚,而且K-2签证持有人符合K-1随从人员的身份,那么K-2签证持有人也可以申请调整身份。所以您不需要太担心,一旦您与您的未婚夫结婚,您的女儿仍然是申请调整身份的。
6. 我的未婚夫是美国公民,我们打算申请K-1签证到美国结婚,请问我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
作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您必须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婚姻必须符合两国的法律
打算在进入美国后90天内与美国公民结婚
入境美国的唯一目的是结婚
7. 我持K-1签证进入美国后,发现我未婚夫其实还有一个女朋友,并且已经怀孕了,我便离开了他,请问我在美国可以申请改变成其它非移民身份吗?
非常遗憾,K-1签证是不可以转换成其它非移民身份的,因此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希望能入境美国,而且符合其他签证的申请条件,可以在回国之后重新申请新的签证。
8. 我的美国公民未婚夫想为我申请移民,请问我们在哪结婚有关系吗?
如果你们想在美国结婚,他能为您申请K-1,未婚夫/妻签证。未婚夫/妻签证并非移民签证,而是方便你们入境美国,在美国结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婚礼,您可以直接进行调整身份申请,而不用递交移民申请。如果你们在美国境外结婚,但是想到美国居住,可以在你们结婚之后,由他为您申请移民签证。
9. 我的未婚夫已经拿到K-1签证了,请问他在我们结婚前可以在美国工作吗?
K签证持有人是有资格在美国境内工作的。只要获得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您的未婚夫就可以在美工作。您的未婚夫在到达美国后,可以向其居住地有管辖权的移民局服务中心递交表格I-765申请工作许可。
10. 我的女朋友和她前夫的离婚案件还没有得到最后判决,请问这时我可以开始为她递交未婚妻签证申请吗?
只有你们双方都可以合法结婚时,才能递交未婚夫/妻签证申请。因此,您需要等待她的离婚判决。但是,这时您可以开始办理签证申请必需的一些行政方面的手续。
11. 我们只是想到美国结婚,结婚后我们会返回原来的国家,请问我们仍然需要申请K-1签证吗?
如果您只是想到美国与美国公民未婚夫结婚,并打算在婚后返回您在国外的永久居住地,您可以申请旅游签证,或者免签证(如果您是来自免签证国家)。在入境关口,您必须向移民局官员证明您没有移民美国的倾向,例如,出示在国外的永久居住地的证明。
12. 请问我可以持未婚妻签证入境美国,与我的未婚夫结婚,然后离开美国到境外度蜜月吗?
可以,但您必须在结婚后递交申请调整身份和提前离境许可。如果您没有获得重返美国的许可便离开美国,在您返回的时候可能要申请移民签证才能再次入境。这将导致你的入境延期3~6个月。您可以与移民局联系获得更多信息。
13. 我持B签证在美国探望我的男朋友,前几天他向我求婚了,我可以改变身份为K-1身份吗?
K-1签证只适用于在境外的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以便进入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如果你们准备马上结婚,而且您的男朋友是美国公民,那么您可以在结婚之后马上申请移民和调整身份。这样,在调整身份未决期间,您仍然属于合法的居留。
14. 我的K-1签证正在审理过程中,但我因为太思念我的未婚夫而不能忍受离别之苦,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早日进入美国吗?
如果您的最终目的是想在美国永久居住,您应该耐心地等待签证发放。如果您只是想持旅游签证或根据签证豁免计划免签证进入美国呆一段时间,您务必要带上您在海外有居住地的证据。但这也并不能保证您一定能够进入美国,如果在入境关口,移民检查官认为您不是真正来观光旅游的,他们可以拒绝您入境。
15. 我快要去参加领事馆的未婚妻签证面谈了,请问我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在面谈中,关于你们之间关系的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领事官员想确认你们的婚姻不是为了移民的假婚姻。您可以给他们看一些你们在一起的照片,书信往来,电话通话单,同时,领事官员也会问你“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你的未婚夫在哪工作?”,诸如此类的一些问题。
16. 我在美国旅游时和我的未婚妻一见钟情,她现在正在替我申请I-129F,在申请审理的这段时间,我可以和她一起呆在美国吗?还是必须回到中国呢?
只要您的旅游签证还在有效期之内,并且您留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自己的未婚夫签证申请,您是可以呆在美国的。但是,签证申请中的领事馆操作必须在您原来的国家完成,因此,您还是必须返回中国,在美国驻华使领馆完成签证处理过程和签证面谈。
17. 我和我的美国未婚夫是在网上相识的,然后开始恋爱,请问移民局官员或使领馆官员会认为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正常的吗?
移民局官员不会因为你们是在网上相识而质疑你们的关系,他们需要证实的是,美国公民与其未婚夫(妻)在两年内必须要见过面。如果有宗教或民俗的理由,而不能见面,移民局会酌情处理。
18. 我的未婚妻在I-129F批准的时候怀孕了,请问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这并不会造成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向领事馆官员说明怀孕的情况,并且表明将来会结婚的愿望,是可以继续申请签证的。在某些情况下,出现这种情况,会让领事官员更加相信你们关系是真实的。
19. 我是K-1签证持有人,我的小孩也拿到了K-2签证,请问他必须和我同时一起去美国吗?
不需要,持K-2签证的随从小孩可以在主受益人拿到K-1签证的1年之内入境美国。
20. 请问我必须把未婚妻所有小孩的名字都列在K-1签证申请表上吗?
移民局规定,所有K-1受益人的小孩都必须在签证申请上标明。如果受益人有小孩未列在申请中,领事馆官员必须暂停审理案件,将申请退回移民局作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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