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美国移民局公布第三轮EB-1C和NIW的加急审理范围
美国时间2022年9月15日,美国移民局在官网公布了第三轮针对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申请)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加急审理(Premium Processing)适用范围。
早在今年3月和7月,移民局就陆续公布了将对EB-1C申请和NIW申请允许加急审理。
第一轮加急审理范围:
从2022年6月1日开始,移民局接受2021年1月1日及之前递交的I-140表格(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申请)的加急审理申请。 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接受2021年6月1日及之前递交的I-140表格(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加急审理申请;以及2021年3月1日及之前收到的正在审批中的I-140表格(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申请)的加急审理申请。
第二轮加急审理范围:
第三轮加急审理范围:
什么是NIW国家利益豁免?
可由申请人自己提出申请,无需美国雇主支持,无需投资。 无需EB-1A杰出人才申请“十项满足三项”的硬性条件,很多无法满足EB-1A杰出人才移民的申请人能够申请NIW。MT律师事务所可同时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EB-1A或者NIW。 一步到位:申请批准后,申请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孩子全家获得永久绿卡。 如果申请人在NIW批准后,后面又通过了EB-1A杰出人才移民,则可将NIW的“优先日(Priority Date)”适用于EB-1A的申请,从而更快获得绿卡。
什么是EB-1C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申请?
EB-1C跨国企业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 (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 Transferee) 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EB-1C移民签证的申请适用于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
EB-1C申请对雇员有管理经验的要求,无高学历要求。
对比其他移民种类,目前EB-1类别全球无绿卡排期。
如果目前只在美国境外有公司且希望去美国开公司的申请人,可以先申请L-1A签证再转EB-1C申请绿卡。如果您属于此种情况,请直接联系MT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从前EB-1C申请和NIW申请无法申请加急审理,这多年来困扰着广大申请人。尤其是今年EB-1类别全球无绿卡排期,EB-1C的申请人苦于移民局的冗长审理时间。在移民局允许EB-1C申请和NIW申请加急审理后,相信可以帮助更多申请人早点拿到绿卡。但是,除了移民局审理效率外,如何对申请进行评估以及推进下一步申请都非常重要。如果您有兴趣申请EB-1C或NIW,或者想更进一步了解自己是否具备申请资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微信:mtlawllc
Email: [email protected]
美国办公室总部电话: 800-345-1899(美东时间)
美国中文热线:757-469-0024(美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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