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杀妻犯脱罪与12岁杀人免责,美国“九千岁”们指鹿为马的手法,也要挪到国内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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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常常拿大明比美国,如果说死不交税的大资本是东林党的话,那谁是太监阉党呢?那毫无疑问是美国的律师阶层。律师阶层在美国有从龙之功,御赐黄马褂,天然依附于联邦政权存在的。毕竟当年美国独立,律师是出了大力的。广义上的美国国父有56位,都是签署过独立宣言的,这里头有25位都是律师。狭义美国国父有七位,除了华盛顿、富兰克林和汉密尔顿,其他四人全是律师。这么看,律师应该是上三旗的主子才对,怎么能是阉党呢。很简单,这些律师不过是当时被推到前台的奴仆,真正的权力并不掌握在律师手中。他们不过是代表美国殖民地的大农场主/奴隶主,推到前台背锅的,毕竟当年五成的美国人反对独立,六成人认为独立不会成功。独立成功之后,这些人除了设计联邦的法律和治理体系,并没有掌握实际的政治权力。真正权力掌握在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这些大农场主手中(杰斐逊和麦迪逊虽然有律师执照,但他们都是家中拥有超过五千英亩的巨大庄园主和奴隶主,他们本质是农场主。当时的农场主为了增加黑奴的数量,很多亲自参与“配种”工作,杰斐逊就让家中女黑奴生下了六个混血小孩)比如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起兵反英的第一批功勋,大律师约翰亚当斯就是典型的前台傀儡(这个是真正打过不少大案官司,家里也没有几千亩地,完全靠律师费生活的纯律师),在美国独立之后成为美国副总统,但华盛顿在商议联邦要事的时候,他就被踢出会议室,美国副总统有名无实就是从他开始。华盛顿意外的两任即卸任之后,他临时当了一届总统,因为谁也指挥不动,所以毫无作为,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看守总统”,只干了一届就被真正的权力者,杰斐逊赶下台。据说杰斐逊的黑人侍妾名叫萨利,本身就是一名黑白混血儿,容貌极其出众,杰斐逊去法国当特使的时候,都带着她同行,然而他们的六个子女,除一个女儿外,其他全部当成黑奴在家驱使律师阶层在美国建国初期,主要是为农场主阶级建立统治框架而存在于美国政界的。南北战争之后,美国终于形成了全国性的大市场,寡头资本开始上场。原本工商业与农场主之间的脆弱平衡被打破,为了捍卫联邦政治权力不被寡头资本所控制,律师阶层再次被捡起来成为冲锋队。
美国建国以来,除了南北战争之后短暂收取过所得税之外,一直不收所得税。1913年,律师阶层协助代表农场主阶层的民主党压倒了代表工商业资本的共和党,在美国第一次开始征收所得税。律师阶层如同天启皇帝的阉党一样,成为帮帝国国库搞钱的支柱。
除了替帝国搞钱,作为合格的阉党,律师阶层还帮联邦搞定了另一件大事:削藩。1900年前后,以洛克菲勒为代表的寡头资本已经同全国各地的资本勾连了起来,颇像大明的东林党,足以决定皇帝总统的归属。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已经成为控制美国的影子政府,后来其被拆分为37个独立公司,才算解决其对联邦的威胁
为了保护联邦的权力,联邦政府与律师阶层一道,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等一系列法律,拆分了寡头资本,保证了联邦的安全。可以说,律师阶层从建国初期的前台傀儡,到帮联邦立名目收商税、制衡和打压东林党大资本,政治上跟天启皇帝的魏忠贤别无二致。有功自然就要有赏,美国的律师阶层在干这些大事的过程中也不白忙活,把自己的经济特权用后门的方式,深深绑定在美国的权力体系之中。律师不是帮联邦搞出了所得税,帮联邦开始刮钱了嘛?律师们在设计美国所得税的时候故意把体系设计的极其复杂。美国内战之后临时所得税的十年中,税率很简单:夫妇年收入在600美元至1万美元的,税率为3%,超过1万美元的税率为5%。基本上识数认字的人都能自己算明白交多少税。但1913年正式收税之后,操刀收税的律师们特地的把美国税法设计的极其复杂,美国的Tax Code有数千页之多,其中使用了大量拉丁文和古英语,而不用正常人能听懂的英文起草。目的只有一个,让普通人没法报税,必须通过税务律师才能算的清楚。只要帝国还收一天税,律师们就能吃一天饷。
跟法律类似,美国的医生们也学会了这个办法,大量使用拉丁文和复杂超长的词汇,就是不说正常英语,加大门槛高度,所以律师费和医疗费才可以如此之高。这俩行业已经成了美国社会的最大毒瘤之一,是个很有趣的话题,以后可以详细讲讲。特朗普之所以被美国律师阶层针对,很关键一条就是他想把税法简略到“一页纸”,去掉那些花花绕绕,让所有人都能自己报税,威胁到了律师们的财路
之后律师们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报税收钱,他们继续将各种deduction,charity,deferral玩出花来,在税法中埋下无数后门,要想从这些后门走,就必须找律师引路。这才能出现巴菲特交的税,比她的秘术还少的情况。美国设立了高额的遗产税,但是却留下了慈善基金会免税的口子。所以不论巨富如盖茨还是不久前过世的“钱德勒”都异常乐善好施的把遗产放在了慈善基金会里。你猜这些基金会设立的费用谁来赚?基金会的管理人又都是谁?
公司治理也是一样,当年律师们干翻了洛克菲勒这种大托拉斯,他们设计的公司法跟税法一样复杂艰深,一不小心就要触雷。所以大公司们不但inhouse要养一班律师,还要给大律所交retainer以备不时之需。明朝阉党靠着替国库收税获得皇权的支持,然后用这个支持获得政治地位和经济好处。美国的律师们则更直接一些,直接把自己寄生到了美国治理体系的毛细血管之中,确保万世无忧。因为所得不正,阉党占据权力后,一定要向社会来亮肌肉,赵高有指鹿为马,魏忠贤有“九千岁”,都是一个道理。美国律师们也不例外。他们展示权力的方式,就是各种神奇的案件。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辛普森靠着数千万美元雇佣的明星律师团,在被警察当场抓获的情况下,竟然成功无罪释放。然后在之后的民事审判中,却被定为有罪,要向受害者赔付损失费。美国律师们的解释是:刑事举证严格,民事门槛更低,blablabla……辛普森到底杀没杀老婆成了薛定谔的猫,根据观测随机坍塌。其实真相很简单,后边的民事判决有罪,才能显示出前边的刑事无罪多么给力。律师就是有决定生死之力,说没罪就没罪式的美国版指鹿为马,这才能显示其权力之大。下次犯事的人,才会乖乖打开腰包不计成本的来买这张赎罪券。
后来辛普森搬到佛州去之后又犯了事,这次是斗殴抢劫,比杀人轻得多,但因为此时他的财富早已挥霍一空,请不起律师天团买不起赎罪券,于是被定格判了三十年徒刑(八年后保释)……最近发生的谷歌清华男杀妻案,看起来也是一样的“辛普森式”发展。男方家底殷实,请了美国著名大律师Wesley James Schroeder,此人是40多年经验的明星刑事律师,专长就是杀人、强奸和家暴案。
这人原来是案发地圣芭芭拉县的高级检察官,然后下海当辩护律师,辩护过超过200场大陪审团案件(严重刑事罪),15个杀人案,25个强奸案,30多起家暴案。地头人脉极其丰富,过往战绩彪炳,多次谋杀案、强奸案被无罪驳回,甚至还有共犯被定为有罪,他的委托人被判无罪的情况(有名律师赎罪券就是好),还有许多依靠精神鉴定获得轻罪的案例。在这位律师的神通广大之下,被害人家属还在申请签证,杀人犯的亲属就已经能坐在加州法庭上参加庭审了。更厉害的是,这律师以身体正在恢复为由,四次庭审都让已经被收押的男方免于出庭,而且让清华男待在条件更好的看守所医务室,避免跟穷凶极恶的罪犯们同处一室。美国法官和律师因为旋转门的存在,两边勾兑极其严重。清华男请的这位大律过去一个案件的法官就曾因偏私而被迫辞职,不久之后就变成律师继续捞金。看起来勾兑法官和精神鉴定是清华男大律的惯用手法。果然不久之后,该案主控检察官米切尔·盖德伯格则表示,凶犯是徒手行凶,没有使用凶器,应该是激情杀人不是计划杀人,同时精神情绪受到巨大刺激的可能性极大。检察官原本应是辩护律师的对手,反倒替凶手说起好话来,这铺垫做的相当到位了。就在美国大律运作的同时,网上突然出现一票自媒体污蔑女方出轨、谋夺男方财产,为了绿卡抛弃丈夫,甚至连湾区著名炮王Vince都搬出来用来抹黑,营造女方“罪有应得”,男方被迫杀人的黑舆论,真是把美国那套victim blaming完完整整的搬到中国来了,这能量着实厉害
所以这男的最后被判个不到十年的轻罪,大家也不要惊讶,美国阉党赎罪券的常规操作,没有什么稀奇。正如前文所述,美国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神奇的案例,之所以会出现正常人难以理解的规定,之所以间歇精神病也能杀人无罪,醉酒飞叶子导致神志不清也能当成减刑的理由,甚至青少年不受刑事指控(部分州),取消私刑等,都是美国律师阶层为了自己有更大的权力搞出来的东西。通过这些指鹿为马,违反常识的赎罪券,美国律师们比明朝九千岁、东西厂更进一步,真的垄断了一个国家。看着美国律师们如此爽快,咱们的律师们也嫉妒到想要照搬过来。
国内很多法条的规定,照搬西方的模式,说浅了了是他们囫囵吞枣不知道人家这些规定背后的政治意义,说深了也是想搞几个辛普森式的“指鹿为马”,好让恶人们甘心倾囊,让他们变成如同美国律师一样的出脱存在。
比如废死。废除死刑实质上是降低犯罪的成本,富裕街区警察多,美国凶悍的警察面前,当场被打死的概率大,穷困街区警察少,虽然收益小,但不容易被抓,被抓了也不会死刑,不就是把犯罪引到穷人那里嘛。同时给精英们一条退路,毕竟只要不死,监狱里搞得鸟语花香也是正常操作。最关键,世人都说该死,但律师说免死,最后真的就免死了,这不就是“指鹿为马”式“我说了算”,不就是律师阶层的特权吗。
再比如各种保护犯罪分子权益而无视受害者权益的做法,也是一种“指鹿为马”。比如最近发生的12岁男孩杀死四岁半小女孩无罪释放,正是这种只保护犯罪分子权益,无视受害人权益的体现。
为什么法学要往这个方向引?真的是人文关怀吗?犬儒一点思考,还不是活着的加害者能买“赎罪券”,死了的受害者不会请律师嘛。其实国内的一些人,已经在美国律师们蹚出的道路上快速飞奔了。怎么立威?那些人人都说有罪的翻成无罪的就能立威。人人都说该杀结果不杀就能立威。只要搞几个“辛普森”那种肯砸重金聘请律师天团,就没有不能翻盘案子的例子,美国“九千岁”的待遇,国内也能有。即使权威媒体报道的传销案,只要投资到位,找对大咖,找对团队,找对角度,全都能搞定。张庭找的这24人的律师天团,有点美国律师大案立威那点意思了
美国GDP里边2%是诉讼费,总费用高达四千亿美元,平均每户人家交3700美元律师费。如果算上广义的律师费用(比如马斯克申请许可证的律师就不用诉讼,但也要钱),这个占比可以高达4-6%。三百万美国“九千岁”瓜分这万亿美元的大盘子,当然活的滋润。美国人对此深恶痛绝,然而病入骨髓,无药可解。美国很多有识之士认为,之所以冷战后美国创新停滞了,很大原因就是律师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凭空制造出各种花样的“鱼类衙门”,阻碍了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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