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游客使用!处罚!
去年一月,盐城游客张女士在某网络平台上团购了扬州市中心一家酒店的优惠券,原价138元的房间,优惠价只要99元。去年三月,张女士和酒店沟通有房后,来扬旅游。没曾想,办理入住时该酒店称优惠劵无法使用。
张女士一气之下向12315投诉,广陵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时,商家还一个劲地诉苦,称三月份扬州酒店房价全面调升,他们吃亏了。
最终,广陵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酒店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扬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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