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棱镜洞察 作者:棱镜君
震惊金融圈!
很多“故事很多”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最近恐怕要过战战兢兢的日子了。
近期,资本市场上刮起了一股“留置风”,短短一个多月内,就有10名A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被留置带走调查。而近三年来则已有31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遭遇此类情况。留置,作为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犯罪的一种强制措施,正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上的高频词。
留置通常与反腐行动紧密相连,意味着涉案人员需在指定地点配合调查,期间活动受到一定限制。
据棱镜洞察的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有54家A股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被留置,其中近一年内的案例就占到了74%。特别是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情况更为严重,近一年内占比高达84%。仅2024年以来,就有14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因涉嫌行贿、职务违法犯罪等原因被留置。
从行业分布来看,环保、计算机软件和医药行业成为被留置的高发区。在地域方面,广东、北京和安徽的上市公司涉及较多。值得注意的是,被留置的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占比较大,且这些公司往往业绩不稳或持续下滑,市值也普遍偏低。
此外,《财经》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至少有72家A股上市公司的78名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出事”,从被查的原因来看,涉及信披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欺诈发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贿或贪污、职务犯罪、挪用资金等。其中涉嫌信披违规的占比超半数,显示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较大问题。处罚类型包括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刑事拘留、逮捕,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等(较为常见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算在内)。 从“留置”角度看,大部分涉及行业反腐问题。全面注册制的落地,严监管正逐渐成为一种常态,上市公司董事长和实控人被查的名单也逐渐拉长。那么,究竟什么是“留置”?被“留置”是否就意味着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当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被留置时,这将对公司的运营和市场表现产生怎样的影响?近年来,为何董事长被留置的事件屡屡发生?这背后隐藏着什么深层次的原因和信号?接下来,我们一起深入探讨并了解这些问题。01.何谓“留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监察法第22条、第41条、第43条、第44条对留置条件、方式和程序作了具体明确的规范。在反腐败工作领域,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被调查人,可能出现法定妨碍调查的情形,在一定时间内将其留在特定场所配合调查的一种强制性措施。目前,根据监察法第41条规定,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的调查措施主要有8项,即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都具有法律强制的效力。此外,谈话、查询、冻结和鉴定等也可以称为监察调查措施。在上述调查措施中,留置则是监察程序中最严厉的强制性调查措施。 从法律渊源上看,留置源于党内“两规”措施。1994年3月25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规定,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留置取代“两规”后,留置作为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效力的一种调查方式,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具体措施,无疑将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留置”在法律上是指监察机关对于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且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1)适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且满足法定情形时,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案情重大、复杂,被调查人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以及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2)执行方式:留置措施由监察机关执行,被调查人会被留置在特定的场所,期间不可以离开。这是为了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并防止被调查人干扰或破坏调查工作。(3)时间限制与审查流程:留置措施的实施需要经过监察机关领导人员的集体研究决定,且有时间限制。留置时限一般为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限为三个月。在留置期间,监察机关会对被调查人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调查。(4)工作程序: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二人以上调查人员实施,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在上市公司发布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中,这意味着该公司的董事长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已被监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正在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审查。这一消息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和市场形象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投资者和市场应密切关注相关进展。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此类重大信息,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如果上市公司延迟披露或隐瞒此类信息,可能会面临监管机构的处罚。例如,沃华医药就因未及时披露董事长被留置的消息而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2024年4月19日晚间,沃华医药公告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为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被给予行政处罚。经调查,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某贤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被阳新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但是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直至2023年11月7日才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公告》。阳新县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向沃华医药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某送达《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但其决定不披露赵某贤被采取留置措施。因为延后披露行为,监管决定对董秘赵某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这也成为首例上市公司董秘自愿“背锅”不披露老板留置信息而被罚的案例。 此外,上市公司国晟科技也遭遇了类似情况。其董事长被留置近三个月后,公司才发布公告。这一行为引发了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质疑。有专家指出,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需根据上市公司得知消息与公告发布的时间间隔来判断。加入投行圈子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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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如果被留置,就证明一定是违法或者犯罪了吗?
留置并不一定意味着被调查人一定存在违法或犯罪行为。以下是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解释:(1)留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人需要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且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同时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满足一定的法定情形(如案情重大、复杂,或被调查人可能逃跑、自杀等),才能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并不意味着被调查人就一定存在违法行为。(2)进一步调查:留置只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用于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在留置期间,监察机关会对被调查人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存在违法或犯罪行为。(3)判定依据:任何人只有在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后才能被认定为有罪。因此,即使被调查人被留置,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才能确定其是否违法或犯罪。 所以,留置并不等同于违法或犯罪的判定,而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留置的人员是否违法或犯罪,需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法院的审判才能确定。比如劲嘉股份董事长乔某在最近三年已经被不同的监察单位留置了三次,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我们并未发现其违法行为,前两次留置结束后也继续正常履职,但基于学习讨论角度而言,不排除有相关行为但没有达到需要对外披露的程度。03.董事长被留置对上市公司有何影响?
董事长或实控人是一家公司的“灵魂人物”,一旦因被调查或配合调查无法履职,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对于实控人被实施留置一事,大部分上市公司均表示现阶段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正常,实控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则由其他高管负责。不过,均未对外披露实控人被留置的原因。但从实际情况来说,董事长被留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从市场表现来看,董事长或实控人被留置的消息往往会给上市公司的股价带来显著的影响。这类突发的“黑天鹅”事件极易触发投资者的恐慌情绪,进而引起股价的剧烈波动。以交控科技为例,当其董事长被留置调查的消息传出后,股价在当日即遭受重创,大幅下跌。类似情况在A股市场屡见不鲜,众多上市公司在公开实控人被留置的信息后,其股价均呈现出短期的急剧下跌趋势。劲嘉股份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董事长已三度被留置。尽管市场似乎已逐渐消化了这一连串的留置事件,但每次留置消息的传出仍会对股价造成不小的冲击。特别是在乔某首次被立案留置时,劲嘉股份的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市场反应激烈,至今其股价仍未完全恢复。另一家公司,算力租赁概念股恒润股份,在董事长被刑拘的消息曝光后,股价也是连续下跌,市值在短短三天内就蒸发了45亿元。从二级市场的整体反应来看,一旦披露实控人被留置,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大都会在短期内出现明显的下跌。例如,国光电气股价一度暴跌超过20%,思科瑞和天宜上佳的股价也曾一度下跌超过18%,尽管之后有所回升。不过,也有特例,如疑似被操纵股价的超越科技,在相关消息传出后,其股价反而逆势上扬,3月14日至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股价累计涨幅高达44.13%。为此,超越科技还特意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以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由此可见,对于投资者而言,在评估一家公司的投资价值时,除了关注其经营业务和财务数据外,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和诚信度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考量因素。那么,当公司高管因涉嫌违法被留置,导致股价大幅下跌时,投资者是否有权索赔呢?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及时且如实地披露了相关留置信息,这被视为经营风险的一部分,投资者通常无法因此索赔。然而,如果公司延迟披露或涉嫌虚假陈述,那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确实有权提出索赔。其次,从公司经营的角度来看,实控人被留置无疑会增加公司运营的不确定性。由于实控人日常行动范围可能受到限制,这自然会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和决策效率。结合本文所说的大多数上市公司均是民营企业,董事长通常就是实控人,几乎掌握着一家公司的发展命脉!更重要的是,如果实控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可能会面临不得再担任高管的局面,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决策层结构。此外,董事长的缺席还可能导致公司内部的不稳定和股权结构的变动,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再者,公司高管涉嫌违法被留置的事件,其潜在影响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任何关于企业不当行为的消息都会迅速传播,进而对公司的公众形象和信誉构成严重威胁。公众对于企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有着越来越高的期望,因此,一旦公司高管涉嫌违法的消息传出,无疑会在公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负面印象。
这种信誉的损害不仅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更可能破坏与合作伙伴及客户的长期关系。合作伙伴和客户在选择与企业合作时,首要考虑的就是企业的信誉和可靠性。高管违法事件会让这些合作伙伴和客户质疑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商业道德,从而可能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或业务的减少。
为了修复这种信誉损害,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这可能包括进行公关活动,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以及改善内部管理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公司还需要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展现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需要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投入。
最后,公司还可能因此面临法律风险。如果董事长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这不仅包括可能的罚款和赔偿,还可能涉及到公司业务的暂停或限制等更严重的后果。
同时,虽然大部分上市公司在实控人被留置后表示生产经营与管理情况正常,但这一事件无疑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敲响了警钟。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加强内部监管、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在面临类似突发事件时保持稳健的运营态势,并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04.为何董事长被留置事件频发?
为什么会出现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留置的情况呢?这背后反映出的是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问题。一些公司在追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忽视了合规性和风险管理,导致公司高层在决策中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此外,部分董事长可能由于个人贪婪或对公司控制权的过度追求,而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董事长被留置通常与经济犯罪、职务违规等行为有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复杂多样,但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监管加强引发上市公司高管留置现象增多。随着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日趋严格,以往可能被忽视的违法行为如今更容易被揭露和查处。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所谓的“留置”并非由证监会立案调查,而是由监察委员会执行,这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除了监察机关的严厉反腐行动外,证监会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旨在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的首要监管目标是“少数关键”,显然包括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和董事长。随着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预计将有更多实控人面临行政稽查,若涉嫌犯罪,将被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是国家监察机关还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调查,都明确传递出一个信息: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还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其长期稳定和高质量发展。近期,证监会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发行准入、上市公司监管到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一个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完整框架。在之前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证监会主席明确表示,证监会近期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执法行动,并将持续保持这种严格执法态势。对于一些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涉及犯罪,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仅追究刑事责任,还可能追究民事责任。此举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秩序,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更加清正的市场环境。
2024年以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的目的和质量等问题频繁发声。尽管证监会否认了IPO倒查十年的传闻,但强调将大幅提高对企业的现场检查比例。自新任证监会主席上任以来,他多次重申对IPO上市的严格要求。在今年的重要会议上,他明确表示,企业的IPO上市绝不能以圈钱为目的,更不能容忍造假和欺诈上市。因此,注册审核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依法依规,严格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全力将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的门外。下一步,证监会计划成倍增加现场检查的覆盖范围,并加大对违法违规线索的查处力度。这表明,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高管的监督和调查正在不断加强,肉眼可见!在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被留置的风波后,证监会集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直接针对IPO造假等问题。同时强调,要坚决落实监管要求,对于投资者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要迅速严查,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此前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强调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证监会主席在最近的采访中也再次强调了“零容忍”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随着国家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留置的情况有所增加。职务犯罪,特指公职人员利用职位之便进行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医药和烟草行业,反腐风暴的掀起更是使得一批高管落马。医药行业反腐风暴的猛烈,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大整治力度。2023年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京召开,释放出强烈的反腐信号。会议明确指出,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行业生态的必然要求。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多家医药企业受到波及,股价大幅下跌。如相关消息放出后,2023年7月底,多只医药个股大跌,赛伦生物下跌11.53%,恩华药业跌停,九典制药跌超10%,益方生物、首药控股、立方制药、济川药业、一品红、人福医药、信立泰、智飞生物等医药股纷纷下跌。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广东省持续深化了医药反腐行动,成效显著。去年下半年,一份由“广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组”发布的审计报告在市场中引起了广泛关注。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多家药品和耗材经销企业通过增加销售环节、推高药械价格等不正当手段牟利,医务人员长期接受医药企业的利益输送,以及医疗机构在采购和使用医疗器械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这些问题都暴露出广东省在医药市场主体管理、政策执行以及药品监管等方面的短板,亟待整改和完善。2023年底,广东省医药领域发生了一系列重磅事件,多位高层领导相继落马。具体来说,2023年11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朱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主动投案;紧接着在同年12月,广东省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庆锋也被查处;到了2024年3月,广东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效东同样未能幸免。对于这一系列事件,相关专家表示,国家在政策层面对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从2013年开始,国家就着手建立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旨在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随后的几年中,政府不断加大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全流程的监管力度,通过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来确保市场的规范运行。特别是在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发布,更是将整治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而最近召开的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则进一步明确了未来的工作方向,即重点打击医药领域的“关键少数”,从线索搜集到案件查处,全方位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 而在烟草行业,集友股份和劲嘉股份等公司的董事长被多次留置,深刻反映了烟草系统反腐运动的持续深入。这种高压态势下,不仅受贿者受到惩处,行贿者也难逃法网。受贿、行贿一起打,是今后反腐的总体要求,这也是诸多上市公司老板被留置和立案的根本原因。随着近年来烟草系统的反腐风暴来袭,部分企业的盈利能力受到直接的冲击。三是宏观形势的严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留置情况增加。在当前经济大环境日益严峻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及其高管面临的业绩和资金压力逐渐增大。这种压力不仅来自于市场竞争的加剧,还受到全球经济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这样的形势下,部分上市公司或高管可能会为了维持企业的运营和满足股东的期望,而选择铤而走险,进行违法或不合规的操作。 具体来说,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为了美化财务报表、提升股价或获取更多的融资,而采用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手段。这些行为虽然短期内可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益,但长期来看,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当这些违法行为被监管机构揭露后,涉事的高管,特别是董事长,很可能面临被留置的调查。在留置期间,涉事高管的人身自由将受到限制,同时其所在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也可能受到严重影响。从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这种形势的严峻性还体现在它对整个资本市场信心的影响上。上市公司高管的违法行为被揭露后,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度可能会下降,这反过来又会加剧市场的波动和不确定性。
05.后话
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留置事件频发,无疑为市场敲响了警钟,凸显了公司治理和合规运营的重要性。这些事件不仅是对涉事公司的严重警示,更是对整个资本市场的深刻反思。它们提醒我们,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司治理的缺失和合规意识的淡薄最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些留置事件不仅是一个风险警示,更是一个契机,促使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和审视投资对象。投资者应从中认识到,投资决策不再仅仅关注财务报表上的数字,更要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文化等深层次因素。高管被留置、刑拘数量的增加,显示出我国立体化的证券违法责任体系正在不断完善、“长出牙齿”,显示出其威慑力。那些企图利用控制权进行违法违规操作、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实际控制人,现在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措施。这有助于提高法律责任的威慑力,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正义。政府持续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叠加证监系统的严监管政策,上市公司高管被留置调查事件的频发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现象。这既是监管力度加强的体现,也反映出市场在不断走向成熟和规范。面对这一形势,上市公司应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同时,上市公司还应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培育合规文化,以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当然,我们必须持续关注并重视“保护民营企业家”的问题。在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我们必须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裁判,明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我们要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误判为犯罪行为,更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不当地干预经济纠纷,从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 实际上,每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受到质疑时,相关部门都会迅速而坚决地发声,驳斥谣言和错误的观点。无论是对早年的“私营经济离场论”,还是去年以来民间对“共同富裕是搞劫富济贫”的疑虑,有关部门都及时进行了有力的澄清和说明。这些举措都清晰地表明,中央在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绝不会改变。当前,面对后疫情时代的冲击和国际经济环境恶化的双重挑战,许多民营企业遭遇了停工减产、经营困难的局面。在这个关键时刻,通过明确的态度来稳定民营企业的信心,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充分的安全感,显得尤为重要。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权益”,实质上也是向企业家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取得长期的繁荣,离不开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鼓励、对民营企业产权的保护以及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民营企业家的智慧、勇气和开拓精神,以及民营企业所代表的市场活力和产权制度,都是中国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在未来的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中,民营企业将继续扮演关键的见证者角色,可不能动不动就把人家“带走”调查。投行君最近拉了一个资管业务交流群,仅面向资管公司、银行、信托、券商、公募等业内资管同仁,实名免费入群,有兴趣的朋友可在文末扫码投行君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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